民國時期的禁煙情況
初瀾
2016-12-06 12:17:45 編輯: rainbow 信息來源:產業人網原創首發
民國時期分為廣州國民政府時期和南京國民政府時期。如果說清朝末年還有那么一點點的禁止鴉片的成績,到了民國時期,將清末這一點點成績也化為烏有了。民國時期,罌粟重新大面積種植,吸食、販賣死灰復燃,中國人民再次被拖進了毒品泛濫的深淵。 北洋軍閥時期, 各軍閥割據稱雄,擁兵自重。軍閥為了獲得軍餉,無不采取或鼓勵、或強迫的手段迫使農民大量種植罌粟,軍閥進行武裝護運,以販運鴉片來收取巨額利潤。北洋軍閥統治時期,鴉片禁令雖然沒有明確廢止,但實際上已經是名存實亡了。羅運炎在《中國鴉片問題》一書中記載1917年護法戰爭期間,各地軍閥:”苦于籌餉乏術,乃視鴉片為極大利源。于是包庇販運,抽取煙稅,明目張膽行之,甚而至于強迫人民種煙,借收畝捐。”,當時由于清末禁煙法令還在人們頭腦記憶中,農民不敢公開種植。各省軍閥為了收取特稅,采取各種手段鼓勵、強迫農民種植罌粟。比如據《拒土會刊》記載,四川重慶縣的84個村子必須種植10萬畝罌粟,種植區由“軍警負責保護”,1925年,萬縣的保甲長拒絕種植罌粟,結果都被迫交了“懶捐”。在強迫、鼓勵農民大面積種植罌粟的同時,軍閥還發明了各種苛捐雜稅,搜刮人民。其中與鴉片有關的苛捐雜稅有“懶捐”、“紅燈捐”、“門戶捐”、“物產捐”、“起運稅”、“落地稅”、“過境稅”、“內銷稅”、“外銷稅”、“護運費”等等。從此,鴉片成為軍閥的經濟基礎。 在北洋軍閥的鼓勵和強迫下,鴉片泛濫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窮鄉僻壤罌粟遍地,吸食成風,大城市煙館林立,隨處販賣,中國人民被套上了毒品的枷鎖難以掙脫,苦不堪言。汕頭一地就有大煙館數百家,大多為退伍軍人經營。福建廈門附近6個縣就有煙館1200多家。上海僅南匯一地就有大煙館800多家。四川省平均每個縣有300余家大煙館,全省大煙館數量多達5萬多家。在中國鴉片泛濫的同時,帝國主義列強再次用毒品趁虛而入,日本嗎啡,歐洲海洛因,印度鴉片等各種毒品蜂擁而至。饑荒連年、賣兒賣女、人不如鬼的悲慘生活再次降臨到中國人民頭上。 廣州國民政府時期,曾經制定過一些禁煙規則和條例,宣布“在于四年之內,用專賣之法,收禁絕之效。”在禁止鴉片方面,廣州國民政府做了一些努力,但并未收到實際效果。大元帥府時期,由于軍費困難,一些人要求允許鴉片公開貿易,孫中山雖然反對,但是為了軍餉,還組織了禁煙督辦署,實行鴉片專賣,把該署作為籌措軍餉的重要機構之一。廣州國民政府頒布的禁煙條例的目的,是為了其鴉片專賣而服務的。條例取消了私自種植、制造、加工、販運的環節,將這個利益鏈條控制在政府手中。鴉片成了廣州國民政府和各地軍閥賴以存活的生命線。 南京國民政府時期,從1927年9月《國民政府財政部禁煙暫行章程》到1928年4月《修整禁煙條例》,這些辦法都是李鴻章主張的,用加稅的辦法禁煙,即通常所說的“寓禁于征”。這種向毒品收稅的政策,只能促使毒品泛濫。改革開放以后,有些人主張毒品合法化,并用所謂的重稅加以控制的方法,是從李鴻章到蔣介石玩剩下的了,還翻出來打著什么市場萬能的幌子來殘害人民群眾。 1928年7月,從《全國禁煙會議組織條例》到1930年12月《各地水陸公安機關考察煙犯辦法》,將禁煙運動由主張稅收為主,轉變到實際禁煙為主的思路上來,這個思路的轉變,不是蔣介石突然醒悟的結果,是國民黨左翼進步人士和共產黨人努力推動的結果。 在廣州國民政府時期,周恩來就在國民黨集團前后奔走,大聲疾呼要全面禁止鴉片。引起了國民黨左翼愛國進步人士的共鳴。在這些人的推動下,禁煙工作有了進展。此外還有社會各界有識之士團結起來的原因,還有國際形式逼迫的緣故。諸多因素,使得南京當局開始部署禁煙工作。雖然開展了聲勢浩大的禁煙工作,但是收效并不理想,南京政府的官員貪贓枉法,將任何一條禁令都視為難得的發財機會。甚至不同的執法機構之間為了爭奪煙土的執法利益,還公然發生了所謂的“搶煙土風潮”,弄得烏煙瘴氣,不得人心。在執法禁煙的過程中,執法部門收取賄賂,釋放煙販,做煙販的保護傘,暗通消息,詐取金錢,貪贓枉法,營私舞弊。在腐敗官僚的包庇下,偷種罌粟,私自加工和販賣的利益鏈條又死灰復燃。禁煙工作又一次名存實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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