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大清會典則例》: 慧妃薨,圣祖仁皇帝輟朝三日; 大內以下宗室以上三日內咸素服不祭神;妃宮中女子內監剪發截發辮,咸成服二十七日除服、百日剃頭,婣戚人等成服二十七日而除、百日剃頭,茶膳房人員男婦成服皆于大祭日除服百日剃頭。 又定: 妃初薨日親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民公侯伯以下一品官予以上公主福金以下縣君奉恩將軍一品夫人以上咸齊集,移日祭日同二周月內日上食上次,百日內上食二次,均內府官及執事內管領下官員男婦齊集。 又定: 妃金棺奉移殯宮行初祭禮,用金銀定七萬楮錢七萬畫段千端楮帛九千,饌筵三十一席,羊十有九,酒十有九尊設采仗,眾齊集行禮,次日繹祭金銀定楮錢各五千,饌筵五席,羊三酒三尊,不設采仗,執事內管領下官員男婦齊集大祭與初祭同。次日繹祭與前繹祭同,周月致祭用金銀定楮錢各一萬,饌筵十有一席,羊五酒五尊,二周月三周月百日致祭及未葬期年致祭羊酒楮帛之數皆與初周月同,清明設掛楮錢寶華一座,中元及冬至歲暮用金銀定二千楮錢一千,皆饌筵五席,羊一酒一尊,執事內管領下官員男婦齊集。 康熙二十年,妃金棺由殯處奉移妃園寢,豫期行奉移禮用金銀定楮錢各一萬五千,饌筵十有三席,羊五酒五尊,設采仗,眾齊集,沿途駐宿奠饌筵一至陵日不值班之大小官員咸于十里外跪迎舉哀候過隨行奉安園寢蘆殿,次日行奉安禮,陳設祭物與奉移同送往大臣官員暨在陵之大小官員等及其妻咸齊集。將入園寢先一日行奉移禮與前奉安禮同,至吉期安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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