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茨坦會議時,1945年7月26日,由美國起草、英國同意、邀請中國參加的“美中英三國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的簡稱。蘇聯于同年8月8日對日本宣戰時,宣布加入該公告。“波茨坦公告”全文十三條。主要內容為:盟國對日作戰直到它停止抵抗為止; 日本應立即宣布無條件投降;《開羅宣言》必須實施; 日本國的主權只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盟國所決定的其他小島內;解除日本軍隊武裝,徹底根除日本軍國主義勢力; 日本戰犯將交付審判,阻止日本人民民主趨勢之復興及增強的所有障礙都要予以消除;準許日本維持其經濟及償付賠款所必須的工業,不準日本保有可供重新武裝的工業;根據日本人民的意愿成立和平政府之后,一切盟國占領軍應撤出日本。日本政府當時拒絕接受這個公告。日本軍隊在遭受到同盟國軍隊沉重打擊之后,在面臨滅頂之災的嚴重情況下,才不得不接受這個公告,宣布無條件投降。 ——《大學歷史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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