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認為熱證不易灸療,擔心火更大,但是自古以來,對于“熱證忌灸”和“熱證可灸”就存在著不同的見解和爭論。 熱證忌灸的理論最早提出熱證忌灸的是《內經》,指出氣血陰陽俱盛之人禁用灸法。 張仲景則認為,灸法只適用于陰盛陽虛的寒癥,而忌用于陰虛陽盛的熱證。如“脈浮熱甚,而反灸之,此為實,實以虛治,因火而動,必咽燥吐血”。 本來就已火盛之熱證再施以灸法,無疑會助火傷津,導致火邪妄行及氣不攝血,進而加重病情。 傷寒論全書中提及“火逆”、“火劫”、“不可以火攻之”、“不可火”等告誡。 金元四大家之一張從正反對不論季節、不分部位而大量施灸的做法。 明代汪機《醫學原理》指出:若虛極之人,孤陽將絕,脈浮數而大,精神昏短,不能抵敵火氣者,不可灸之,灸之即死。 清代陸以湉《冷廬醫話》:曾見邪癥挾熱,因灸而益重,是不可不慎也。 現代《針灸學》:對實熱證、陰虛發熱者,一般不適宜灸療。 熱證可灸理論《內經》中有“以熱治熱”、“逆者正治”、“從者反治”的治則,是熱病可灸的萌芽。 《難經》:熱證在內,以火引火而導之,此宜灸也。 《紅爐點要》:灸法祛病之功,難以枚舉,凡虛實寒熱,輕重遠近,無往不宜。說明表里虛實之熱證,可用灸法。 熱證可灸的基本原理:1、表熱可灸,辛香散邪,疏表清熱,“火郁發之”;2、里證可灸,引邪外出,透里化熱;3、虛熱可灸,滋陰助陽,補虛退熱;4、實熱可灸,散結除瘀,瀉實泄熱;5、濕熱可灸,暢達三焦,化濕引熱。 灸法存疑,有相當爭論,所以熱證時,需要仔細辨證,初學者,不可魯莽行事,向經驗豐富者請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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