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兇。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離宮》四世卦,屬二月。納甲是戊寅、戊辰、戊午、壬午、壬申、壬戌,借用甲午、甲申、甲戌。如生于二月及納甲者,功名富貴人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辯明也。 此爻是不能終訟,始雖屈而終得伸者也。故葉者,心性明慧,度量寬宏,觀變之機,全身遠害,順則入言路,修國史,而終無尤孽之招。不葉者,亦能酌事機,料勢變,少有成就。次則有作為而不能長久。歲運逢之:在仕必遭饞謗,不辨而明;在士則小有言傷,而終無大害;在庶俗則有是非,起災訟,而終可獲伸;有病者不樂自愈,數兇者壽不延永。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象》曰: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此爻是訴訟之人,以情中而得吉者也。故葉者,或守宰戶曹。而責不受殃,或隱居退處,而富不招孽。不葉者,動則為難,心不服人,進則阻滯,退則守己,亦不失為守常之士。歲運逢之:在仕則有食邑之榮,在士則保守而毀辱不逮,在庶俗則戶口安寧而無眚。如元數兇者,主訟起戶婚,甚則逐竄流逃而難反者也。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無成。《象》曰:食舊德,從上吉也。 此爻是安分之人,以退讓而獲吉者也。故葉者,或承祖父之恩,而蔭襲以承天寵;或守田園之業,而因人以成其事功。不葉者,先難后易,始辱終榮,剛而不虐,威而不猛,守常不竟,自足無舊。歲運逢之:在仕則恪守常職而難于封除,在士則保全常分而停降不加,在常人則不失其常而百難不犯。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象》曰: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此爻是能自處以正,而不陷于有過之地者也。故葉者,志剛心慈,聞善必行,有過必改。”命”字“安”字之義,有爵命、壽命、安國、安家之兆。女人為女人,命婦貞潔。不葉者,多越分凌節以以犯上,不能察文理就義以自省,吉不可得也。歲運逢之:在仕則閑中復職,在士則進取不失,在庶俗則改過遷善,而官訟不撓。吉則為平安,兇則為安置,又當預防之可也 九五:訟,元吉。《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此爻是德位兼隆,而為訟者之利見者也。故葉者,文章高世,學問冠倫。其元之義,有進取三元之兆。“正”字之義,有正郎正卿之應。不葉者,亦中正謙恭,知幾固守,而不失為鄉里之善士。歲運逢之:在仕則除授封拜之大,在士則登科及第之顯,在庶俗則營謀求利之必遂。"正”字,正奉、正言、正拜。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拕之。《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此爻是能終訟,始勝而終必敗也。故葉者,喜功貪謀圖遠,果敢有為,而不顧名分道理,行人之所不能行,可以幸爵茍祿。不葉者,禍起蕭墻,悔生意外,始得終失,而身家難保。歲運逢之:在仕則有成有敗,有進有退;在士進取必見捷報之佳;在庶俗或見爭訟,或承重服。用之終訟則兇,以之自訟則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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