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詩詞雜想》序 一九九七年,我偶爾從中央文獻出版社印行的《毛澤東詩詞集》里看到一個句子,那是我小時見過的,后來忘掉出處,可是許多年里我常常下意識地默念它。這引起我對毛詩的興趣,把他的集子讀過幾遍,寫了一篇《讀毛澤東詩詞集雜想》。寫時隨心所欲,信馬由韁,涉及很廣,規矩全無。段學儉兄看到這篇文字,大概覺得它拉得太雜、想得太亂,叫我把里邊與談藝相關的抽出來,脫離毛集,另成一本小冊子。它本來從毛集生發,現在要拔“毛”自立,我覺得很為難,鐵公雞似的一毛不拔不行,食用雞似的拔得一毛不存也不行;古話講“皮之不存,毛將焉附”,我碰見倒過來的麻煩:“毛”之不存,皮將焉附——沒有了毛,這具臭皮囊也就散架,站都站不穩了。段兄于是給我做了一個示范,我依葫蘆畫樣,最終才勉強弄成。段兄又叫我把網上談詩的東西也整理一下,一并收入小冊子。我在網上本來講話極少,而且所講都是跟貼時隨手所寫,不值得收拾,也沒有存稿;幸得石人兄有乞丐常兼的那樣愛好——撿破爛,收集了一些,我便從里邊挑出幾則,略作梳理,編為附錄。所以這個小冊子有點兒像乞丐那件百衲衣,由斷布頭補綴而成,它不會像時裝那樣有看頭,那是一定的了。 有一個事我還得講在前頭,這個小冊子算不得什么談學問的議論,只算發議論的散文,大家也把它當散文讀便好了;我對理論缺乏衷心的愛好,讀書又極少,讀時也沒養成寫筆記的習慣,因而文字里見解、知識、記憶的錯誤肯定也像乞丐身上的虱子,簡直數不清、捉不完的。我講這個話當然別有用心,一來免得大家讀時把它太當真,傻花了力氣。二來,我申明在先,大家也就不必浪費時間去捉虱子;萬一捉出來質問我呢,我也可振振有詞地默默無語了。 《讀毛澤東詩詞集雜想》最早發在網上,署名為“碰壁齋主”;段兄石兄也都是網上之交;這本小冊子我就順勢用那個舊署名,借此向段兄石兄致謝,同時記念一段因緣。附錄里還引了不少網友的詩,我對他們的感謝,也包含在這個網名的保存里,我不再一一指名道姓、送貨上門了。 作者 二零零二年四月八日凌晨。
對句 律詩的中間兩聯,一般講來,非得對仗。詩人們寫起律詩來,這兩聯無不削尖腦袋、挖空心思地講究。如果你把一聯詩的上下句寫得意思差不多,愛摳詩病的人準會斥責你犯了“合掌”——俗語叫“穿同邊鞋”。由于古來詩人特別留著心眼,不會留下把柄,我一時也舉不出多少例子。只想起兩句:“獨有英雄驅虎豹,更無豪杰怕熊羆”、“斥鷃每聞欺大鳥,昆雞長笑老鷹非”。 “英雄”就是“豪杰”,“虎豹”不異“熊羆”。其實,這聯的寫法,上下句也不完全相同,而略含有對立的意味,它把一個意思從正反兩面講出,不過,太表面了,只等于說了“我比你行”之后,又補一句“你沒我行”;我們感覺到的是我的自吹在另一句里嘮嘮不休地重播一遍。 “斥鷃每聞欺大鳥,昆雞長笑老鷹非”,上句是中國的故典,出自《莊子·逍遙游》,下句跨山過海、超時越代地跑到西方古代也尋一個相同的典故,來助成“合掌”病。這只同邊鞋代價不薄,害的富貴病,腹笥不豐的人還害不起。 “合掌”和“穿同邊鞋”這兩個名字取象于手和腳,真所謂“近取諸身”,表示出對律詩對仗特性親切的領會。手和腳都是對稱而又對立的,它們的方位一左一右,形狀適相反對;物理學把某些自然界里艱深的對稱現象也比喻地稱作“手征。”對聯的上下句格律上也對稱而對立,節奏、長短對稱,平仄對立。中國詩特別講究平仄和對仗,這是否與根深蒂固的“陰陽”觀念相關?我們可以置之不問。但是,我們無妨把陰陽觀念來分析對聯,拿陰陽思想來處理寫作。對句分上下兩句,體現出大“道”的“陰、陽”兩部;對句的節奏長短和平仄關系,隱含著陰陽間的對稱而又對立。對句的格律提供了一個框架,使我們能拿詩意來發掘陰陽觀念中所包含的豐富辯證思想,讓形式跟內涵相輔相成,你輝我映,相得益彰。 一個合格律的對句,即便藝術上一無可取,它也總能容納陰陽兩部,表現出陰陽的對稱。可是,我們還是舍掉平庸之作,選黃庭堅的名句來看:“河天月暈魚分子,槲葉風微鹿養茸。”兩句的格律如下: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音步為“二二三”或者“二二一二。”黃氏那兩句的音步完全同一,每個音步的詞組所指的物象也如兄可弟,銖兩悉稱;河天與槲葉、月暈與風微、魚分子與鹿養茸,連情韻都一時瑜亮,難分彼此的。音步把一連串的聲音隔開,分出節奏來;而且據中國詩的經驗,隔開的地方一般便是兩個物象、意思之間的邊境線,音步的作用在于,借助節奏,使我們更易于捕捉到、更深地感受到物象的對稱;它像畫外音在向我們解釋畫面似的,形式給內容助了一把力。這一聯詩一句水里情景,一句陸上情景,它們之間是平行的,互相不關涉,傳達的意境相類似,這樣,格律里平仄相對那個聲音特性,在詩意里沒有得到呼應,格律的“對立”那個側面給閑置,沒有派上用場。這是一般對句通常的狀況,無妨稱這一類對句為“平行句。”平行句的詩意互相協和,沒有矛盾,因而顯得不夠活躍,多少有點兒凡庸、呆板。 可是,再看黃庭堅的另一句:“道上風埃迷皂白,堂前水竹湛清華,”立即覺得詩意像給驚醒過來,跳起來活動了。兩句的物象勻稱,音步同一,像一個人照鏡子,形影不二。同時,它們內涵上迥然對立,一邊是“道上”的污穢,一邊是“堂前”的清新;倒像一只斗雞在照鏡子,鏡內外互相聳毛鼓眼,會打起來似的。這個詩意上的相反,正得到音韻里平仄相反的聲援,顯得特別有勁力。我們把這一路的句子稱為“對立句”。對立句里,一聯詩意既對稱又對立,充分利用形式的潛力來幫忙,造成相反相成的辯證效果;形式與內涵互相把對方的辯證因素勾勒得凸現。 黃庭堅還有另一種寫法:“誰謂石渠劉校尉,來依絳帳馬荊州?”這兩句既非平行不相關,也非對立不相讓,而像水似的順流相繼,刀揮不斷。古人所以把這種手法的句子稱為“流水對”。黃氏這一聯甚至上句沒講完,要加了下句才湊得成一個意思。對聯的格律形式,無論對稱還是對立,上下句是兩兩相并的橫向關系,好比一對夫妻;平行句、對立句的句意都老實地守著這個刻板格局。流水句便不同了,它的句意是縱向承接的關系,有點兒像父子,父能生子、子承父業,所以它的流動感特別明顯。同時,流水句各個組成部分又嚴格地符合格律。流水句讓詩意在僵硬的對稱對立形式里向前流走、推進,制造出內涵與形式本身相矛盾的辯證效果。對照了流動感,我們愈覺得它格律精嚴不茍,意識到格律的存在,我們愈驚異于它能流動得無礙。對立句與流水句由于深諳辯證之道,因而越有張力、越見魅力。對立句的例子,黃庭堅《寄黃幾復》:“桃李春風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燈,”一句相聚的快樂,一句相離的孤寂;《題落星寺嵐漪軒》:“小雨藏山客坐久,長江接天帆到遲,”上句收斂內縮,下句遼闊外拓,同時它還借“久”字與“遲”給兩句找到情緒上的相通處。流水句的例子,黃庭堅“但知家里俱無羌,不用書來細作行”,一因一果;“世上豈無千里馬?人中難得九方皋”,一問一答。“世上”一聯同時也是個對立句,上句“非”,下句“是”,一身兼兩,這便更難得了,它所以使我們過目不忘。 在黃庭堅追認為老師的杜甫那里,也找得到既是流水句又是對立句的例子。杜甫寫王昭君的名作《詠懷古跡》:“群山萬壑赴荊門,生長明妃尚有村。一去紫臺連朔漠,獨留青冢向黃昏。畫圖省識春風面,環珮空歸夜月魂。千載琵琶作胡語,分時怨恨曲中論。”首聯兩句相對,上句很富動勢,山壑的走向大概朝著明妃村方向,給杜甫寫得像山壑都往明妃村奔“赴”過去似的;下句頓為“明妃村”那個點。次聯把這個節奏再奏一遍,然而聲音更大、強度再高,對比得也愈加尖銳。明妃從“村”里“一去”往宮中、再去往遙遠的匈奴,時間空間跨度都特別寬廣,句意的動勢在更闊大深遠的背景里展開,“連”字尤其叫人感到昭君在茫茫無際的“朔漠”里走也走不完的情形;可是,猛然頓為一個更小于“村”的“冢”,浩渺的空間陡然收縮為孤零的一點,綿渺的時間也凝滯在“冢”上“黃昏”里,似乎時間也成為化石,從此千古不變。三聯上句是個點、實點,下句又是個行程、虛影的行程,它把一二聯反復的節奏倒過來用了一遍,本身還包含“圖尚實存”和“魂只空歸”的對照——杜甫大概在明妃村里見過明妃的畫像,從詩意看,“畫圖省識春風面”不像僅僅用毛延壽替明妃畫相的故典。 細勘第二聯,它是個對立句,上句動勢的行程,下句凝滯的固點;又是個流水句,下句順著上句講的,是上句的結果,明妃去了朔漠,因而留下青冢。對立句把內容與格律打成一片,共同造成相反相成的效果;流水句把內容與格律分開來,自由的流動感與格律的僵固性又形成矛盾;而且,整個兩句的流動寫法——流水句——與兩句之間的對立格局——對立句——還較著勁,詩意在流走,而流走的前部與后部竟然性質相反,流走與對立兩個特質既相對而又交融。這一聯的內涵顯得特別深厚、復雜,遠非用散文講一聲“昭君去了北方死后葬在那里”所可比擬的。它的張力使藝術富于彈性、強度,幾乎窮盡了對聯這個形式的限止,用光了它的潛力。 實際上,從整首詩,我們可以看得到更多的辯證情況。一聯像二聯一樣是個矛盾體,二聯所以那樣打眼,也有一聯的功勞,二聯是一聯節奏的一次反復、擴印,占了它的便宜。但是,一聯的行程指向明妃村,二聯的流向倒過來,從明妃村指向塞外;一聯既是二聯的同盟,也是二聯的敵手。三聯把一、二聯重復的節奏“行程、點”扭轉頭,成為“點、行程”,同時,流向又從塞外返加明妃村,并且二聯是明妃生前那個人在流去,三聯是明妃身后那個魂在流回。我們不由想到辯證論家那些套話:“否定之否定”、“正、反、合”——身后魂歸的明妃比起生前在這里土生土長的明妃,一面今人猶昔人,另一面已經今我非昔我了,她既回到了故地,又帶著離開故地的后果,帶來了死亡、帶來了客死異鄉的哀怨、同時也帶來了所有被時間摧毀之物那永古無法躲避的悲傷——換句話講,她帶來了一切時間中事物的共同命運。杜詩的結句拆下來看,其實平庸,可是,經過前邊那些正反頓折、回環往復的鋪墊,最末兩句已成為情感上必然的結論,我們不覺得它平庸,只感到心里盤郁糾纏、無路可走的強烈情緒給它極自然地引接出來,到了某個早該去的歸宿地。 不比李白,杜甫是個老實人,他自詡“晚節漸于詩律細”,并非空口講白話,他這首詩的確網絡著多重的、細致的辯證因素,可以作為他七律詩的典范。我不是詩論家,不了解古來選本里這首詩的地位。不過,我估計無論選家觀點怎樣不同,大都不會或說不該遺漏這首詩;因為我覺得閱讀很大程度上不完全受自己意識到的思考所控制,而在更深隱的層面上、受更深遠的東西影響,那些東西也許我們終生不曾與之贖面,甚至人類的理論終究沒法使之露面;在閱讀時,我們不必對一首詩的好處有清晰的體認,早就給作者牽著鼻子走了,而我上邊講的那些,不過試圖解釋我們為什么會給他牽著走罷了——大半讀者完全不需要這些,照樣可以是作者最知音的鑒賞者。老實說,僅管杜甫的詩名古今第一,我自己最傾心的詩人并非他,而另有其人;不過,跟在別處一樣,讀詩時我們也總有點兒良心的,在讀詩里,得對自己的直接感受講良心——我只怕論詩時,大家也像別處一樣,雖都有良心,而未見講良心。 我也像杜甫這首詩,跑馬跑得太遠,拐彎拐得太多了。還回頭講對句的詩病。實際上回頭也就是結尾,我的意思只兩句話便可講完了:“穿同邊鞋”的毛病,實際源自對辯證的忽視,它把兩句寫同一個意思,浪費了格律形式提供給我們的豐富可能性、荒廢了它那廣闊的發展天地。
重復 從斷代的選本、個人的選集、以及個人的全集里讀詩時,對一個作者的印象可能大有區別。斷代選本的挑選標準相當苛刻,選者愈是明眼人,便愈像瞎眼人,他只看得見一個作者最光華四射的那幾首詩,其它光華暗淡的,他的視力全顧不到。個人的選集,標準便寬松得多,選者像戴上眼鏡,不怎么打眼的東西他也發現得了、收羅進來。個人選集像給作者畫個速寫,得照顧到他各個側面,好把他的大致形貌傳給讀者;只畫眼睛而漏掉鼻子,那便成殘疾了。 個人的全集所收愈加蕪雜,作者自定的集子,已經有割愛為難或者品鑒不高之處,去取未必得當。假使是由后人來收集、補遺呢,收集者恨不能頭發胡子一把抓,到手就是貨,全不問精粗的。結果,作者自己隨手拋棄、刻意刪除的那些不欲面世、流傳的東西,全給通緝出來。收集者簡直像拿上顯微鏡,向作者亂蓬蓬的頭發胡子里吹毛求疵似的,作者的缺點污點,全給他揭發無遺。收集得愈多,收集者愈博得稱贊,寫作者的羞恥,正成就了收集者的榮譽。 所以我們讀了斷代選本,再讀個人全集,常常想不到作者還寫過那樣風格、那樣類型的作品。有時還想不到作者竟寫了許多平庸的、甚至低劣的作品。我們想不到的東西里,可能還包括這一點:他老在重復自己。歷來傳說白居易作詩,老嫗能解——借錢鍾書的話說——有些作者作詩,似乎便是那位老嫗在作詩,老是幾句講厭了的舊話在作品里一遍遍重播。 要求詩人不重復,也許只是咱們讀者出于自私的一面之見,不大現實。一個人思力才氣有限,他不可能首首、句句都另翻新樣,來應付咱們讀者像貪官一般無底止的誅求。詩歌傳統里也沉積了大批爛熟的語句、意思,已經成為公器,大家寫作時方便地抄來作為搭配、敷陳,算不得剽竊。古今舊詩里,這類東西占很大的份量。具體到一首詩,它也老實不客氣地坐掉些版面,甚至篇幅上坐頭把交椅;這是深厚傳統帶來的深重累贅,咱們閱讀時恐怕只好稍微將就傳統,而不能過于苛求作者。只要作者另外還給我們拿出點兒新東西,他的詩便算不白費了。 那些舊貨好比家家都吃的米飯,你日日吃它也不為過份,不會厭煩;大家反正不把它頂真,沒誰指責你重復。當然,你不能只有舊貨,否則你該正名為收破爛兒的了。你總得出售點兒新東西——新東西的多寡,也正是測量作者才力的一個指標——這新東西最為打眼,大家都盯著的,你一重復,便很顯形。好比吃飯時的菜,你天天只那一碟豆腐,便會吃膩,旁人也笑你寒窘。在閱讀感受上,與埋著頭講理論時不同,恰恰是大家都重復的那些東西我們不會感到它在重復,我們的感受一掠而過;而新的東西我們才最可能注意到它的重復。 實際上呢,新東西也免不掉老在重復,而且愈是大家,往往重復得愈兇。一個大家經常只有幾個中心意象、情緒,那是他感受最痛切的病灶,他區別于別人的所在,也算他壓箱底的本錢。他免不了靠重復它們來建立自己的形象、風格。這是一個大家的寫作與他個人心靈貼近的地方,也是構成他魅力的一個極其有力的因素。打個比方說,一個人患下某種病,不用講,他常吃的肯定也就是那幾味藥。不過,他會在不同場合、用不同手法來改編、變奏,雖然萬變不離其宗,可也千變不憚其煩。我們次次遇到他的套板思想,而也次次見到它的新鮮面孔。我們對他的心事印象愈深,而同時愈覺出他的才華。他不會把一個具體的意思用相同的字句一遍遍照畫葫蘆。好些作者在這點上吃虧,他重復到變舊的東西,恰好是他想寫的翻新的東西;在大家眼晴緊盯著的地方,連魔術師都不好玩障眼法的。 我怕重復是詩人的遺傳病,同時也是流行病,一個詩中老嫗找得到許多人跟他同病相憐——我們看得到的,老嫗嘮叨時,通常不是一個人,而有一伙兒老嫗跟她此唱彼和。不過,眼光挑剔的讀者便無辜了,他雖不害這病,也會感染痛苦;一個意思反來覆去地說,固然證明作者對它感受至深,念茲在茲、不失不忘,讀者卻不免覺得再三再四、無休無止的厭倦。
罵人 想來地球上現在活著或者曾經活過的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歷:罵人。即便沒當著別人的面罵,總背著罵過;即便沒罵出口,總悶在心里罵過;雖說罵了自己不大認賬。魯迅有專文談國罵。咱們的國罵是個跟“我愛你”一樣風行不衰的三字經,只不過把愛的對象提高一輩,愛的方式直接一點——算起來,罵人跟“食色”一樣,算得“性也”,幾于成為天生的特征。小孩子學說話時,往往最早學到的便是罵人話。我們學外地話以至外國話,也常是首先便學會這些花樣無窮的切口——不用講,詩詞也可當為罵人花樣的一種,有些作者忍不住在詩詞里大動干戈。 詩詞并非不能罵人,李白早千年便曾破口大罵過:“董龍更是何雞狗”,等于說“豬狗不如”。好些人指責他太潑了。我覺得不必那樣軟著臉子溫柔敦厚,恨急了鼓著眼罵罵無妨。嘻笑怒罵皆可入文章,不過,也有個標準,得“嘻笑怒罵皆成文章”才行。純粹從潑婦口里掏來的原裝貨,進到文章里終嫌場合不對、水土不服;除非你意在描摹潑婦的口角,否則你自己的口角也只等于潑婦了。 黃庭堅講東坡的文章妙天下,“短處唯在好罵”。東坡似乎沒像李白那般罵,更不會學潑婦那般罵。我現在印象里只有一個東坡罵得較為鏤心刻骨的例子。東坡給貶到海南之后,先住在公家的房子里,后來朝廷派一個叫董必的人來巡查,把東坡趕出去。東坡只好在桄榔樹下結個簡陋的茅庵,名字便叫“桄榔庵”。大概就是那時候,他寫了一篇小寓言,講自己去龍宮里,飲酒寫詩,快活得很;可是龍宮里的鱉相公卻跑出來指責他的詩有諷喻;東坡在寓言結尾嘆道:“到處都給鱉相公廝壞。”鱉者,“必”也。這個罵法相當狡猾,而不直氣,罵得來文縐縐的,一點兒不粗野。 在抗拒語言的粗野上,詞比詩和散文更為貞潔些,別看它寫艷情時那樣放縱;它有點兒像女人,女人再水性楊花,太鄙的瀾言污語總不易出口的。這個情況與詞的產生、傳統有關。它最早在歌筵舞席、勾欄青館里由樂伎傳唱——它出生低賤,分娩在尋歡作樂的場合,它生下來便貼著性過活,跟著愛情廝混,向著女人調情。所以它自然帶有香艷、輕浮、柔媚的氣質。它后來的發展,順理成章地走婉約的路子。這便培養了它在語言使用上的口味:無妨香噴噴,但要軟綿綿;臭烘烘、硬繃繃那是不行的。即便今天,戀愛過的男同志都心里有底,你不講情話,開口就像茅坑里的石頭又臭又硬,女同志保準向你板黑臉、翻白眼,罵你一張烏鴉的黑嘴,總之沒你的好果子吃。比較詞而言,詩和文老早便跟廣博的社會生活打成一片,甚至要干“載道”那樣的重體力活。詩和文所以對語言的寬容性大得多。 唐末五代文人插手詞的創作,但大半風調還走著老路子。看看《花間集》集便明白,那里邊只很少一點寫塞上、南國風物的作品,此外大半脂粉氣撲鼻。《花間集》的作者之一歐陽炯在《花間集敘》里,自己都講:“則有綺筵公子,繡幌佳人,遞葉葉之花箋,文抽麗錦;舉纖纖之玉指,拍按香檀。不無清絕之詞,用助嬌嬈之態。自南朝之宮體,扇北里之娼風。何止言之不文,所謂秀而不實。”除《花間集》里像韋莊一點兒異數,要南唐到北宋早年的范仲淹、晏殊、歐陽修,甚至包括柳永——經過這些人,詞的感慨才漸深,作者個人的經歷、思想、修養一步步滲透進詞的創作里來。女人味減退,文人氣加重。東坡開始,把詞的領域像吹汽球似的拓寬了,所謂“無事不可入”。不過,講詞對生活的覆蓋面達到了詩、文的程度,那也未免夸張。 清朝詞論家不惜聲嘶力竭地推尊詞體,用心大略類似政客發跡后想掩蓋出生的低賤。只長耳朵的人也許瞞得過,不過,長了眼睛的便自己會讀詞了。出生、經歷,總會對一個人發生影響,悄悄兒潛進他后來的個性里。譬如詞在語言上,總體說來要比文和詩都文弱內向些。那些批評家自己也老對豪放派好些“粗字、率字”不滿意,便出于這個語言限度感的支使。 要借詞罵人,至少得有這個限度:它應該只叫人感到作者感情激烈,而不叫人聞到作者口舌薰臭,也便是說,你得拐著彎兒來罵,罵人時不能吐出骨頭,落下把柄。有些古代批評家那里,你寫詞時用語太生硬、不軟媚,他都跟你鬧意見的;對詩和散文他們便寬容得多。當然,也許有人會說,一個作者連粗話也能入手便用,采納人民語言最為徹底,古代把街談巷語點瓦礫為黃金的東坡等人,都給他比下去了。我們不必這樣袒護他。然而也不必把一兩句粗話看得太重,他只罵了這一兩回,并非成天罵、只會罵;他的罵除影響具體那首作品,對他的整個人品詩品,不構成多大威脅。
地名 我們在學校課本里便念過一首詩。《七律·長征》(一九三五年十月):“紅軍不怕遠征難,萬水千山只等閑。五嶺逶迤騰細浪,烏蒙磅礴走泥丸。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橋橫鐵索寒。更喜岷山千里雪,三軍過后盡開顏。”這首詩是傳誦之作。它把五十六字來概述長征這五千年歷史里僅有的壯舉。雖說長征實際是逃亡,可是,我們不必眼皮子太淺,看事物的時候,時時把勢利、功利遮在眼前,像近視眼摘不掉眼鏡似的。我們也無妨放縱一下自己,拿審美的眼光——那等于一副望遠鏡,因為審美總包含著距離——來照一照本來傖俗無光華的世事。所以這雖是一場逃亡,我們只要不是瞎子,也看得到它逃得那樣悲壯卓絕,富于精神之美。我聽說有位外國學者來中國講學,先在黑板上畫兩條曲線,一條大家落目即辨,那是咱們中國的國境線;另一條大家便傻眼兒了。那位學者講,這便是長征的路線;他以為長征這件事里,最能顯出中國的氣格。我只慶幸自己不在當場,我也鬧不清長征的路線,怕會愧死。在二十世紀中國人的耳朵里,國人講話不過放屁,沒人聽的;洋人放屁超過講話,大家趕著去聞。我雖然講不出那位學者尊姓大名,可是提到他是洋人,大家總該對我的話洗耳恭聽了。毛自己便極能把審美之眼來看待實際之物,他一邊逃,一邊還忍不住拿詩境來攝照事境;那樣艱苦的情形下,他竟覺得岷山在笑——我們當然不能做聾子,也該聽到毛自己躲在岷山后邊的竊笑。二十世紀的下半葉,毛講話尤其一言九鼎,我們做了許多年“毛主席的好學生,”更無妨再做一次,學點兒他的審美上的派頭。 這首詩題材重大。不過,題材的重大,不能保證藝術的偉大,雖說它有可能輔佐出偉大的藝術。重大題材只是偉大藝術的“助產士”,而非“生產者”——那位做產婦的母親。偉大的藝術需要母親艱辛的孕育、痛苦的分娩,這是助產士不曾付出的;作為母親的光榮、欣慰,助產士也就無權分享。在這地方,我們更不能勢利眼,因為產科醫生的權位,便奉承嬰兒漂亮;不用講,同樣不必因為母親的名位而諂諛嬰兒。 這詩有個打眼的毛病,中間兩聯把四個地名齊頭并列,軍訓時集合整隊似的;耳朵靈光的人當聽得見那四個地名報數時喊的“一、二、三、四”——這種擺法便太呆木了。駱賓王愛用數目字作對,給譏諷為“算博士”;毛也可當“地理教師”,因為他寫得來像“方輿圖”。古人對詩里用地名有許多討論,譬如地名可不可以虛用,因為好些詩用起地名來跟實際的地理完全違背,不能拿方輿圖來查對的;似乎明清人學唐詩的時候,有一派專愛把易于入詩的漂亮地名嵌得滿版,作為詩訣,不過我沒有詳細考察,不知道他們是否用“我注六經”的態度在詩里注山經水經。前人講究地名中的一條,便是要求把地名用得使人不覺堆垛。毛四句四地,加上“岷山”,一首詩里逛了五處山川。李白《峨眉山月歌》四句便用了五個地名,可是參差錯落,叫人注意不到他在念旅游冊子,所以古來很受贊賞。這首詩小孩子都會背,我們仍然引出來,跟毛做個對照:“峨眉山月半輪秋,影入平羌江水流。夜發清溪向三峽,思君不見下渝州。”李白聰明地把幾個地名嵌鑲在某些關系中;“峨眉山”上的月,影子會落入江中,所以“平羌”勾連上了;他乘舟從“清溪”出發,去的地點是“三峽”,兩者又親近得不勉強;“三峽”峰高天窄,月亮看不見,他不免思念,便在這思念里順流跑向“渝州。”他順路而下,有事理、情理的關系網絡其中,每個地名露面都有必然性,不像“半路殺出的”的程咬金那樣顯得突兀。地名并非路遇的、陌生不相熟的路人,而你呼我應、左牽右引,好像一伙兒朋友出門小游似的。這便破除了刻板。畫家畫多個人時,也讓他們互相交談、互相協作,處在某個情景中;這畫才靈動自然,不像閱兵式的機械排列;這個道理跟詩歌寫作是相通的。把毛跟李白相照,我們便不免覺得毛的寫法堆垛得太齊整了。 毛寫《長征》時,完全沒有留意古人這方面的經驗,他只向倉庫里堆碼箱子,而不曾試圖向客廳里布置家具。他那四個地名像是按行軍順序講下來的,可是文字里沒有指明這個關系,也沒有像李白那樣,把這個關系來處理、影響地名。李白詩里地名間的關系有好幾種,較為復雜。我們找得到與毛幾乎如出一轍的地名關系,出在杜甫那里。杜甫名作《聞官軍官收得河南河北》結句說:“即從巴峽穿巫峽,便下襄陽向洛陽。”同樣的四個地名,同樣的順路程次序,而且更密集,只擠在兩句中。看來,杜甫給自己提的要求特別苛刻,他不但要松動本來會有的僵硬,而且偏要用最僵硬的排列來創造流動、迅捷的效果,好恰合他勝利的暢快、回鄉的迫切心情。他的辦法簡單之極,便是拿“從、穿、下、向”幾個字眼指出順承關系。他故意選用同帶“峽、陽”字的地名,把刻板的那一面愈發加強些;只要有能力使刻板的東西流動起來,那么,愈刻板便愈把流動襯托得突出,刻板的能量掉個頭全加到流動上面來了。好比打仗,只要能贏,對手愈強大,你的斬獲便愈豐厚,對手所有的糧草、槍械,全給你虜掠過來。 毛詩四個地名完全平行,句與句、地與地之間不相聞問,也造成一個后果:詩意不曾推進、轉換,只在原地兜圈子;他實際行軍時順地名往前走,在詩里呢,好像夜行軍碰見了鬼打墻。類似的印象,讀毛的其它作品時,都不同程度地遇得到,它使人覺得毛的寫作過于平面化,缺少縱深感。單講《長征》,那樣地兜圈子,愈會加重刻板的能量。而且,他把四個地名偏擠在中間兩聯里,尤其要算失察。律詩那兩聯非得對仗,這種格律形式本來便僵硬,毛沒有想辦法避免格律的弱點,反而雪上加霜。毛那兩聯的句意都密得碰鼻子擠眼睛,不用虛字調劑,不但雪上加霜,霜雪更凝固為冰,越影響變化生動之感。黃庭堅寫律詩的時候,常常一聯疏一聯密、一聯虛一聯實、或者一聯寫景一聯抒懷發議論,使詩更為流利不死滯。他認識到律詩那兩聯對仗會帶來先天胎里病,因而力圖后天補救。毛看不起宋人,也許便看不到宋人的苦心、好處。 毛把中間兩聯寫得那樣濃得化不開、密得拆不散、板得挖不動,相襯之下,首尾兩聯便越覺疏薄。首聯兩句詞意密度很小,因為下句只重復了上句。末聯也稀疏,閱讀時,我們先受了中間兩聯那樣密重的壓力,到末聯時壓力猛的卸掉,我們心里上會閃個趔趄,越覺末聯輕飄了。當然,也許有人會這樣講,咱們在末聯忽的飄起來,正中毛的下懷,他所求的恰是這個效果,好拍合他行軍完成的輕松之感。人各有見,我不爭辯,只指出一點,這個看法見木不見林,無以開脫中間兩聯笨拙的板滯。統起來看,中間兩聯使得通篇不很均衡。古來傳統里做七律的常法,總是傾力于中間兩聯,因此易于把首尾兩聯寫得弱些。我記得現代一個人——他是畫家或是書家,也能做舊詩的,可惜名字忘掉了——他自述舊詩的寫作經驗,講他做律詩時先把中間兩聯做好,再補上首尾兩聯;這個例子表明作者輕視首尾兩聯,從它看得到寫作傳統帶來的過于極端的影響,同時也揭露出這個傳統可能蘊含的短處;事物總是在極端情形下才顯出它真正的底蘊。而這個傳統的形成有律詩格律上天然的根由,它中間兩聯太難做了,逼得大家不由自主地把注意力放在中間兩聯上;它中間兩聯一旦做得好,效果便太突出了,勾引得大家只想在那里賣勁兒。這個傳統也會影響閱讀心理,使有經驗的讀者在閱讀時,對首尾兩聯稍弱的情況不敏感,大半視為正常。所以,在這個寫作、閱讀的傳統下,如果毛不排頭用地名,中間不顯得那樣地壓迫首尾,均衡問題也便無妨忽略;只可惜毛那兩聯太過度了,你想閉眼不見,它都還要來打眼、打開你的眼的。講文章的常語有所謂“鳳頭、豬腹、豹尾,”毛詩的中間確像吃飽撐鼓的豬腹;至于頭,也許不必借書病所謂“蚓頭鼠尾”來指為“蚓頭”,可是,我們終覺它的尾有點兒像“虎頭蛇尾”里那條蛇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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