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考點:違法采取先予執行措施的賠償
一、民事、行政司法賠償概述 國家賠償法第38條規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過程中,違法采取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對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行錯誤,造成損害的,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的程序,適用本法刑事賠償程序的規定。根據本條規定,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中,對違法采取排除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違法采取保全措施和執行錯誤的,國家承擔賠償責任。 二、先予執行 先予執行是指在受理案件后判決作出之前,根據一方當事人的申請,對符合條件的案件裁定對方當事人向申請一方當事人給付一定數額的金錢或財物或者實施或停止某種行為,并立即付諸執行的一種程序。 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的;追索勞動報酬的;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 法院裁定先予執行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或者生產經營的;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申請人敗訴的,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先予執行遭受的財產損失。 法院對起訴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傷、醫療社會保險金的案件,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據原告的申請,裁定先予執行。 違法采取先予執行措施,包括以下情形: (1)違反法律規定的條件和范圍先予執行的 (2)超出訴訟請求的范圍先予執行的 (3)其他違法情形 考點例題 考點:違法采取先予執行措施的賠償
解析: A.國家賠償的責任主體是國家,而不是具體的行政機關或公務人員。因為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是代表國家,以國家的名義實施行政管理的其法律后果都歸屬于國家。 B.正確,違法采取先予執行措施的賠償屬于新增內容。 C. 先予執行是指在受理案件后判決作出之前,根據一方當事人的申請,對符合條件的案件裁定對方當事人向申請一方當事人給付一定數額的金錢或財物或者實施或停止某種行為,并立即付諸執行的一種程序。 D. 違法采取保全措施需要承擔國家賠償責任。
解析: A正確。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的;追索勞動報酬的;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 B. 錯誤。行政訴訟法第57條第1款規定,法院對起訴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傷、醫療社會保險金的案件,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據原告的申請,裁定先予執行。 C.錯誤。民事訴訟法第107條規定:法院裁定先予執行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或者生產經營的;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申請人敗訴的,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先予執行遭受的財產損失。 D. 違法采取先予執行措施,包括以下情形:(1)違反法律規定的條件和范圍先予執行的;(2)超出訴訟請求的范圍先予執行的;(3)其他違法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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