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為剛換了老師,孩子的暑假作業多了一倍,原來老師布置的作業要做,新換的語文老師也給孩子布置了作業。一位家長忍無可忍在微信群里質疑了老師,沒想到,竟然被幾位老師痛罵一頓,甚至喊他退群,而其他家長則保持沉默。 這是發生在上海某小學三年級班級群里的事情。這則新聞刷屏的時候,忍不住轉發了朋友圈,帶著憤怒,甚至連自己的轉發按語都燃燒著怒火,“如果老師有問題,連質疑的勇氣都沒有,活該你愿意當奴才。”新聞里,老師留作業的內容已經激怒了我,我不知道“每天抄寫一篇《同步作文》中的作文”對于孩子的寫作能有怎樣的幫助。讓我頗感不適的還有諸多網友的留言,“這樣做,傷害更深的是孩子。” ![]() 哦,“為了孩子你一定不要和老師爭執。”在家校溝通方面,這是很多家長的行為準則。別說小學,即便孩子上幼兒園,“不質疑老師”也是很多人的鐵律。質疑老師,孩子真的會吃惡果嗎? 孩子上幼兒園第二年,班里要開運動會,老師希望我們可以購置統一的運動服,這樣班里的小運動員們顯得有氣勢。班級群里,很多家長在熱烈討論應該買什么款式的運動服,我卻硬生生來了一句,“運動會我會參加親子互動,但衣服我不買。” 不是錢的問題,我只是不喜歡孩子在很小的時候就被“整齊劃一”。老師在群里沒有回應,家長們繼續討論。那幾天兒子在高高興興地準備著他的運動會,而我卻在糾結自己的“意志”是不是綁架了孩子:當他看到其他小朋友都穿著統一的運動服出場時,自己是不是太“另類”,我這樣的做法會不會傷害到孩子? 直到運動會前一天,兒子告訴我,老師已經替他購買了一身運動服。那一刻我內心有感動,多少也有一些說不清的慚愧,當然購買運動服的錢還給了老師,還錢的時候向老師表達了感謝,同時也堅持了自己的各色,“不是不支持您的工作,我只是不喜歡形式主義。”現在想一想,與自己在其他場域遭遇的且必須屈從的形式主義,幼兒園的運動會統一一下服裝,又算是什么形式主義呢? ![]() 后來因為政策變動,幼兒園要漲學費,漲的幅度不算太大,但有違我們入園時的園方承諾。去找幼兒園“談判”,卻被朋友勸阻,“每個月不就漲200元,你真的在乎這200元?和老師鬧不愉快,小心孩子被穿小鞋。”這是我特別反感的一種論調,為了孩子,你什么都要忍,甚至連基本是非都不應該去辯解。 反感這種論調的另一個原因是,我以為這個論調本身就自覺將老師“矮化”了:老師是獨斷的,不講道理的,你一講道理她就對付你家孩子。我不相信老師們都這么狹隘,最終還是堅持談判,談到了雙方都滿意的結果。 即便有過幾次互懟,但孩子在幼兒園的四年里,我和老師的關系一直非常好。她們既是孩子的老師,也是我的朋友。小班時有一段時間阿姨出門,無法為我接孩子,我還請求老師放學后把孩子帶回自己家照看,直到愛人下班后去接。 “不打不相識”是一種江湖人際法則,經過交手才能相互了解,更好地結交和相處,當然這種相處中也飽含和好的妥協。現代社會,人與人之間交往當然不能“打”,但適度的“懟”,是不是也是一種溝通了解的方式,“懟”的結果一定是怒目而視、分崩離析嗎?我不相信。 二在“上海某學校三年級班級群里老師和家長互懟”的新聞跟帖中,很多網友不僅拿出“為了孩子不要質疑老師”的論調,又把家校溝通的法則上升到情商的高度。“家長情商堪憂,本可以和老師私信的,在群里質疑老師,對老師的權威是挑戰。” 年少時一直把情商和圓滑劃等號,一直堅信簡單的坦誠才是基本的人際交往準則,為什么一定要強調情商呢?在社會上“混”得久了,也漸漸感知到,原來很多能力都可以歸結于“情商”。高情商的人和在他人交往時,總可以“讓別人高興”,有人說這實際上是共情能力:當你說出某句話、做出某件事時,你會考慮他人的感受,你能感覺到他人的情緒如何,如果你根本不在乎、弄不清他人的情緒,就很容易無意中惹別人生氣。 ![]() 不知道新聞里和老師互懟的那位家長是不是故意惹老師生氣,可以肯定的是,“高情商”的家長一定是縮在風波背后的:那些力挺質疑老師的,他們會認為這位“出頭”的家長為自己出了氣,本來很多人都喜歡且善于“搭別人的便車”;反對這位家長的,他們也許更會在心中竊喜,看看,惹老師不高興了吧?對我們這些順從老師意見的家長和孩子,老師一定會格外照顧一些吧!顯然,這就是質疑老師的家長被“圍毆”,其他家長在群里默不作聲的原因。 作為一名家長,到底該以什么樣的姿態和老師溝通?微信群里公開質疑,就是挑戰老師的權威嗎?即便老師有權威,這權威就不能被挑戰嗎? 作為旁觀者,我毫不猶疑選擇支持這位質疑老師的家長。但身邊一位朋友現身說法后,我卻有些遲疑了。朋友和我一樣,一開始特別佩服這些家長公開質疑老師的勇氣,時間長了他卻發現,在微信群里直接質疑老師、懟老師的,都不是真想解決問題的家長。首先老師建的群都是通知群,有時候老師一天會在群里發好幾個通知,無論是老師還是家長,都希望大多數人保持靜默,這樣便于大家獲取有效信息。接著,他舉了自家孩子的例子,孩子在三年級時換了語文老師,這位老師是年級組長,他的教學有一個習慣,從一年級起班里的孩子每天要學習寫一篇100字的日記,二年級時寫300字,這個可以不寫,只獎不罰。這種可以不寫的作業,竟然也被家長告到校長和區教育局去了。這項“可以不寫”的作業消失了,等孩子三升四了,他們班沒有幾個會寫日記的。當初那位質疑老師的家長反而成了“公敵”。你當時為什么要告老師?什么意思呢?我家孩子不想寫,別人家孩子也不許寫嗎…… 看到了沒有,這就是“家校溝通”的一種現狀。只要涉及到老師教學方法,你與老師溝通時,不僅要考慮老師本身的感受,還要考慮你和老師溝通的結果是否會影響到其他家長,必須考慮其他家長的感受。否則,你就是一個失敗的“斗士”。 ![]() 那些“一切為了孩子好”無條件順從老師意見的家長,絕對不是合格的家長。準確說,甚至不是一個合格的“社會人”。但到底什么樣的“情商”才能讓你和老師“安全”地溝通呢?也許是適時沉默,也許是“非暴力”不合作? 孩子馬上要上小學了,我不知道自己的情商是否足以讓自己和老師可以安全溝通。這真是一件讓人擔心的事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