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間, 至無之內,至有存焉, 至空之中,至實寓焉。 人能于虛無中, 尋出:真實色相, 所謂: 長生不老之藥在是, 神仙不死之丹亦在是。 虛無中,即:不思不慮,五行不到,四大不著之地, 真實色相者,即:本來人也。 彼不知:真空妙有者, 盍即: 方諸之取水于月, 陽燧之取火于日, 而一觀之乎? 方諸取水于月,借月而水起, 陽燧取火于日,借月而火生。 當:水火未有時, 方諸則寂然耳,絕無水痕之可見, 陽燧則冥然耳,了無火色之可言。 及至: 方諸對月而水起矣, 陽燧對日而火生矣, 此豈水在月乎?火在日乎? 如果:水火在日月, 當:方諸陽燧未懸之時, 何以:不見月之有水、日之有火? 詢之日月,而:日月不知也。 抑豈: 水在方諸乎?火在陽燧乎? 如其:水火在方諸陽燧, 當:未與日月相對之前, 何以:不見方諸有水、陽燧有火? 問之:方諸陽燧, 而方諸陽燧仍茫然也。 又豈:水火在于空乎? 當:水火未有時, 而:太空固漠漠也。 水火既有后, 而:太空仍漠漠也。 果何故哉? 《易》曰: 寂然不動,感而遂通。 其意,昭然若揭矣。 陽燧,與日相隔, 不知:幾千萬里, 而能:取日中之火, 方諸,與月相隔, 不知:幾千萬里, 而能:取月中之水。 蓋以: 陽燧方諸之炁, 與日月同類也。 此即為:招攝陰陽之道矣。 故上言:寂然不動,感而遂通之道。 唯有同類之物,方能感而遂通之故也。 特非:有人物以感之, 則:寂寞者仍寂寞矣。 唯能:善于感, 自能:妙于應。 但,感者, 非從無人無我無思無慮中出, 則非妙于感也, 又焉能妙于應哉? 人身陰陽,本來和合一炁, 交于後天,陰陽相離, 各居一方,生炁日消, 若知:回光返照, 借假修真,瞬息之間, 則:陰陽自交, 自然而然,不容勉強。 總之, 人能:虛極靜篤, 始能:會得本原, 而后知:形色, 皆后天有生有死之尸氣, 虛極靜篤,而后神見,炁生, 虛無, 乃:先天不生不滅之元神。 可見:先天大道, 殆一虛而靈、無而妙耳, 豈區區在后天精氣神哉! 然, 必斷:交感之精, 而后:元精溶溶而來,馬陰藏象矣。 必除:呼吸之氣, 而后:元炁融融,浩氣流行, 與太虛無二矣。 必滅:思慮之神, 而后:元神躍躍,保合太和, 一炁充塞虛空界矣。 又非:全不用后天也。 雖有:先天,為之主宰, 亦賴:后天,為之運用。 倘:一概不用, 此身,又將安寄哉? 古所謂:皮之不存,毛將安附? 于此,可恍然悟矣。 先天借此後天而存,後天借此先天為運用也, 學者, 借:后天形色, 為:煅煉之具, 及至:真人出現, 而:假者在所輕矣, 所謂:借假修真是也。 後天形色,即此身也, 神借此身而存,若無此身是為鬼矣, 故靜而至于元神出現,則此身可輕矣, 所謂:借假修真賴此身矣。 再試言之,若無此身,精炁存于何處?勢必消散于太空之中,而不為我有。 雖然, 三者之中,又:元神為最。 必要:萬緣放下,一絲不掛, 庶幾:有真神,斯有真精,有真炁。 萬緣放下,一絲不掛,識神方能退位,元神方能主事, 元神主事,方有真精,真炁。 神生炁,炁生精也。 若無真神, 則:藥為凡藥,火為凡火, 不唯:不能成丹,且反為之害也。 真神者,即元神, 若無此元神于其間周旋,則藥為凡藥,而火為識神, 以此後天之物,豈能成就不壞之物焉。 生等:欲聞道妙, 即此:是道妙, 自古神仙不肯輕泄于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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