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的經濟收入比較單一,農副產品是主要的經濟來源。目前在農村,農產品的銷售渠道相對單一,這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農副產品的滯銷,這就影響了農民的種地收入。為減少種地的損失,多賺取一些利潤,一些農民會選擇進城擺攤,自行出售農副產品。 然而農民進城出售農產品,并沒有固定的攤位。多數情況下會選擇在小區門口、路邊等人員密集區域擺攤。其實城里人還是更傾向于從農民手里購買農副產品的,畢竟價格上較低、質量上更放心。這也算得上是互惠互利的事,農民和城里人雙方的需求都得到了滿足。然而這違反了到公共秩序的維護、城市容貌的維護等相關規定,還涉及到了無證經營。這使得農民會為是否進城出售而猶豫不決,也使得冒險進城擺攤的農民提心吊膽,還因此引發了一些矛盾。 在這樣的背景下,近期國家出臺了《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其中明確規定,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不再屬于無證無照經營。與此同時還約束了城管的執法方法,明確規定法律和行政法規對其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無照經營行為,適當減輕法律責任,不再予以沒收工具,并降低罰款數額。該項政策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而施行了14年的《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也將廢止。 這一政策的出臺,或將給農民帶來重大利好。這一政策的實施,或將使得一大批農民因此而富起來。需要注意的是,農民進城擺攤出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時,一定要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進行了,要做到不堵路、不占道、不妨礙交通、保持環境衛生,畢竟城市運行是需要秩序的,城市容貌也是需要維護的。 (圖片僅供參考,與正文無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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