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懷寧 有很多固定的擺攤市場和街邊 但是攤位有限而且還要收費 很多流動攤販很難拿到攤位 到街上賣要東躲西藏又害怕罰款 不過 好日子馬上要來了! 近日,國務院發布了《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 《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里明確規定: 以下情況不屬于無證無照經營 1.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且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 2.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的規定,從事無須取得許可或者辦理注冊登記的經營活動。 屆時,施行14年的《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將廢止。 近年說到擺攤問題不得不提的是曾經頻頻上報紙、新聞、電視的農產品,這些所謂的天價菜讓種植農戶對種植業產生了一些信心,可隨之而來的...各類農產品大面積爛在地里,各種滯銷,無處銷售等問題,剛建立起的信心又讓許多農戶苦惱起來。 狀況不止是盲目跟風、供大于求,一些農戶辛苦種植出來的農產品,找不到地方銷售變賣,辛苦一季的農產品總不能白白扔了,進城擺攤路邊擺攤是最好的選擇。 對于進城擺攤可謂是雙贏的局面,這些擺攤的農產品,去掉了二道販甚至三道販中間額外的開支,相較超市和農產品市場的價格更便宜,最關鍵的是新鮮。 近年來建設文明城市,擺攤者擔心的是城市管理者讓不讓擺?是否違反了城市環境等方面的規定? 國家對此類問題越來越重視,《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中明確不屬無證無照經營情形,避免“單打獨斗”,增加違規成本,嚴懲濫用職權……新《辦法》變化不少。快隨小編一起看看吧。 別人無證無照經營和我有關系嗎?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有權向查處部門舉報無證無照經營。 查處部門應當向社會公開受理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并安排人員受理舉報、依法予以處理。對實名舉報的,查處部門應當告知處理結果,并為舉報人保密。 “減輕處罰尺度,三擋并一檔”什么意思? 新《辦法》對其他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有《取締辦法》中不區分無照無證根據情節分為2萬、20萬、50萬三個檔次,統一修改為1萬元。 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的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明知屬于無照經營而為經營者提供經營場所,或者提供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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