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北京四合院又稱四合房,是一種中國北方地區傳統民居建筑形式的院落,其格局為一個院子四面建有房屋,通常由正房、東西廂房和倒座房組成,從四面將庭院合圍在中間,故名四合院。 自元大都時期城內就以正式出現胡同街區跡象,再到了明代正式建都北京城,大規模規劃建設都城時期,城內又一次功能規劃細化與北京的宮殿、衙署、街區、坊巷和胡同出現的同時又得到升級完善都城新面貌,更符合考工記都城營建禮制需求。據元末熊夢祥所著《析津志》載:“大街制,自南以至于北謂之經,自東至西謂之緯。大街二十四步闊,三百八十四火巷,二十九街通。”這里所謂“街通”即我們今日所稱胡同、弄堂,胡同與胡同之間是供臣民建造住宅的地皮。 當時,元世祖忽必烈“詔舊城居民之過京城老,以貲高(有錢人)及居職(在朝廷供職)者為先,乃定制以地八畝為一分,分給遷京之官賈營建住(元代時期朝廷政策)。 四合院進院格局劃分 三進院基本格局 北京四合院設計與施工比較容易,所用材料十分簡單,青磚灰瓦,磚木結合,混合建筑,當然以木構為主體標準結構,重量相對的輕,如遇地震,也很少房屋整體垮塌(即使磚砌墻體有局部裂縫或是脫落),說明合院木結構梁架體系是可以防震的。整體建筑色調灰青,給人印象十分樸素,生活非常舒適。 京城周邊地區的合院也與北京城內合院是基本相同的,不過有大有小,有高有低(山區坡地等),材料相差不多,式樣亦大同小異,這些合院都是北方地區民居的重要建筑遺產。 四合院大木作部分 梁架木作部分 屋面工程施工段 砌筑部分 砌筑-頂瓦部分 合院主體呈現階段 合院土建收尾階段 北京正規四合院一般以東西方向的胡同而坐北朝南,基本形式是分居四面的北房(正房)、南房(倒座房)和東、西廂房,四周再圍以高墻形成四合,開一個門。大門辟于宅院東南角“巽”位。房間總數一般是北房3正2耳5間,東、西房各3間,南屋不算大門4間,連大門洞、垂花門共17間。如以每間11-12平方米計算,全部面積約200平方米左右。 四合院的建制規模分大中小,合院小規模的,一般房屋13間(北京南城地區),大四合院一套院落一院或30間。二院,25間到40間,房屋都是單層。廂房的后墻為院墻,拐角處再砌磚墻,大四合院從外邊用墻包圍,都做高大的墻壁,不開窗子(老北京城以前的規矩),表現出一種防御性(以前的觀念)。全家人在合院里,院中住的人十分安適,晚上關閉大門,非常安靜,適合于以大家族為中心的團聚生活。 四合院住房分間分房,老人住北房(上房),中間為大客廳(中堂間),長子住東廂,次子住西廂(無次子時也可女兒住),傭人住倒房,小姐、女兒住后院,各不影響。 大四合院習慣上俗稱“大宅門”(京城叫法),房屋設置可為5南5北(倒座房)、7南7北,甚至還有9間或者11間大正房,一般是由多個四合院向縱深相連而成(一進院至四進院等布局)。院落極多,有前院、后院、東院、西院、正院、偏院、跨院、書房院、圍房院、馬號、花園等。院內均有抄手游廊連接各處,占地面積極大。如果可供建筑的地面狹小,或者經濟能力無法承受的話,四合院又可改蓋為三合院(南城地區或是街區規劃的不是很標準街巷區域),不建南房,老北京四合院更在于人文禮制關系和天地自然環境的結合營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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