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品金融 2017-09-29
世事無常,人有起伏。俗話說,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做人如此,資本市場亦如此。 最新的例子是代幣融資(ICO),從眾人追捧的投資工具,到如今猶如過街老鼠,不過轉眼之間。 就在今天,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FSC)周五表示,將禁止所有形式的代幣融資(ICO)。 FSC稱,將禁止一切形式的代幣融資,虛擬貨幣交易需嚴密管制和監控。 FSC還稱,周五公布的決定并不意味著政府將虛擬貨幣交易納入韓國金融系統,政府將繼續監控市場,以觀察是否需要更多的管控措施。 這不是韓國首次對ICO發出禁令。9月3日,韓國央行、金融監管機構和數字貨幣企業組成的工作組宣布,加強對于數字貨幣的監管,加強用戶認證流程,并將關注洗錢、非法融資、交易活動,還將以違反資本市場法,懲罰利用ICO發行股票來籌集資金的平臺。 二十多天前,中國也出臺了類似舉措。 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稱近期,國內通過發行代幣形式包括首次代幣發行(ICO)進行融資的活動大量涌現,投機炒作盛行,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嚴重擾亂了經濟金融秩序。 央行公告稱,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臺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對于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代幣融資交易平臺,金融管理部門將提請電信主管部門依法關閉其網站平臺及移動APP,提請網信部門對移動APP在應用商店做下架處置,并提請工商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公告發布之后,27日,比特幣中國公告,即日起停止接收數字資產和人民幣充值功能,并將在9月30日起關閉全部交易,用戶可在10月30日中午12:00之前將數字資產兌換成人民幣體現。 除了中國和韓國,世界其他國家又是怎么對待ICO的呢? 美國:ICO適用于證券法 7月25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發布聲明并附關于ICO項目The DAO的報告,明確ICO代幣是一種證券,在SEC的監管范圍內,需要符合聯邦證券法的相關規定,并且提醒投資者謹慎作出投資決定。 8月29日,SEC再次發出警告ICO投資風險,指出正在進行ICO發行的公司存在詐騙可能,利用新興技術誘惑、說服潛在受害者進入投資騙局,聲稱擁有ICO技術的公司,存在“拉高出貨”和“市場操縱”的欺詐可能。 中國香港:ICO屬于證券 9月5日,香港證監會在其網站發布聲明稱,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留意到,香港及其他地方有愈來愈多以首次代幣發行(ICO)來募集資金的活動,視乎個別ICO的事實及情況,當中所發售或銷售的數碼代幣可能屬于《證券及期貨條例》所界定的“證券”,并受到香港證券法例的規管。 香港證監會的聲明稱,如ICO所涉及的數碼代幣符合“證券”的定義,就該類數碼代幣提供交易服務或提供意見,或者管理或推廣投資數碼代幣的基金,均可能構成“受規管活動”。從事“受規管活動”的人士或機構,不論是否位處香港,只要其業務活動是以香港公眾為對象,便須獲證監會發牌或向證監會注冊。 英國:有監管沙盒,觀望中 英國對區塊鏈技術在內的金融科技有“監管沙盒”。“監管沙盒”是一個“安全空間”,在這個安全空間內,金融科技企業可以測試其創新的金融產品、服務、商業模式和營銷方式,而不用在相關活動碰到問題時立即受到監管規則的約束。在英國,加密貨幣和代幣都被視為私有貨幣(Private Currency),而ICO發行者都是基于自己對于法律的解讀來操作,自行承擔政策和法律風險。 新加坡:發布風險提示 8月中旬,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及商業事務局(CAD)發布聯合聲明,提醒公眾留意首次代幣發行(ICO)及虛擬貨幣投資風險:“公眾應謹慎行事,了解ICO以及數字代幣投資方案的相關風險。” 瑞士:不需特殊許可 全球金融機構密集的“避稅天堂”瑞士,對ICO最為寬松,發行代幣不用相關的特殊許可證,但是需要在瑞士金融監管局(FINMA)的批準下開展業務。此外,有關企業如果要開展反洗錢法律規定范圍內的業務,比如比特幣經營,就要注冊為金融中介機構或者自律組織,并受相關法律法規約束。 日本:嚴管虛擬代幣買賣 今年4月1日,日本內閣會議通過的《關于虛擬代幣交換業者的內閣府令》開始實施。該文件承認比特幣的合法性,但是規定從事虛擬代幣買賣和虛擬代幣間交換業務的公司,需要在政府登錄申請,在申請時需要提供包括3年內的收支預想、公司結構等各種信息。日本相關ICO公司需要按照規定增加自身的信息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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