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十三個"忌日"分別是正月十三、二月十一、三月初九、四月初七、五月初五、六月初三、七月初一、七月廿九、八月廿七、九月廿五、十月廿三、十一月廿一、十二月十九。 每月逢此一天凡事不可做,均皆不吉。 百事忌. 神仙留下十三日,舉動須防多損失. 一切起造與興工,不遭火盜定遭兇. 婚姻嫁娶亦非宜,不得到頭終不吉. 人生出生遇此日,勞勞碌碌得還失. 安葬若還逢此日,后代兒孫必氣食. 上官赴任用此日,破賊多愁主革職. 得知廣普傳與人,子孫昌盛皆陰鷙. 月忌日 初五十四二十三,年年月月在人間. 從古至今有文字,口口相傳不等閑, 無事游宕之社稷,李顏入宅喪三郎. 初五犯著家長死,十四逢之身自當. 行船落水曹官事,皆因遇著二十三. 注:就是每月的初五,十四,二十三日都是兇日. 探病忌日 壬寅壬午連庚午,甲寅乙卯己卯妨. 神仙留下此六日,探給疾病替人亡. ----"楊公十三忌"自古以來即受到玄空家的重視,在玄空家的眼里,這十三個日子一般而言不能被選來做為開張、動工、嫁娶、簽訂合同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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