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衢州市2017年中考作文題所想到的 汪培堅 今年,我市中考作文題要求:入情入理,讓人信服。這在“交際語境下的任務驅動型寫作”顯得特別重要,也是判斷這類文章寫得好不好的最重要校準。那么,就有些人會問,怎么寫,才能達到“入情入理,讓人信服”呢?其實,不光是這類文章強調這個,這個標準是大部分文章的要求,只不過在任務型寫作中顯得更為重要罷了。筆者根據自己多年的寫作經驗和教學經驗,來談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首先,我們要明確,什么是“入情入理,讓人信服”? 入情入理,百度百科里的解釋是:形容合乎常情和道理,反義詞為不近人情。《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是:合乎情理。也就是說,既合乎情,又合乎理,要情理兼容。 為什么要提這個要求呢?其實,從人性來說,人是情感動物,雖然多數人都聲稱自己是理性的,但其實都是感性的,只是他自己并沒有明顯感覺到而已。事實上,在傳播中,在讓別人接受自己的觀點時,“入情入理”才能讓他人更容易接受。這就是,讓人信服(相信并佩服)。 其次,我們在寫作中該如何做到“入情入理”呢?它有哪些方法或措施?筆者認為,只要我們遵從下面幾個原則,基本上就能做到“入情入理”。 第一、為你好——讀者立場 我們無論說話,還是寫作,最終的目的是讓讀者(受眾或者他人)接受事實、觀點或情感。無論這些是什么,其實,你都在傳遞一種觀點。這時,最好的方式是,要站在對方角度來考慮問題,也就是要有讀者立場。只要讀者發現,我們是站在他的角度來考慮問題,為他謀取利益,他就愿意聽下去,或者讀下去。這種立場,是寫任何文章的原則,也是寫作最大的“公式”。其實,修辭、章法等,都是從便于讀者接受角度出發來應用的。 而在論說文中,這個立場最主要的是體現在從讀者的角度來分析問題。比如,我們勸別人要遵守交通規則,如果我們對他說,不遵守交通規則,就會被處罰。這樣的表達是很硬的,讀者不喜歡看。假如,我們從讀者的角度這樣說:如果你不遵守交通規則,你就容易發生交通事故,過紅綠燈時可能被汽車撞到,發生生命危險。所以,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你的人生安全,請你遵守交通規則。我想,這樣表達,讀者更容易接受。因為,我們是在為他安全考慮。 只要我們堅守讀者立場,我們寫作時就會變得誠懇,而對讀者誠懇是非常重要的。正如在生活中,誰也無法拒絕一個態度誠懇的人。
第二、擺事實——善用故事 試問,在日常生活中,什么最容易讓我們相信?不是高深的道理,也不是華麗的辭藻,而是簡單的事實。事實的力量是如此強大,我們在寫作時,千萬別忘了用事實。比如,我們要勸一個人在大熱天脫去長衫穿短袖,我們會和他說一大堆關于穿短袖的道理嗎?肯定不會!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打開窗,讓他看一下外面的人都穿短袖了,如果需要,再讓他試穿一下就行了。這就是事實的力量。 事實分為兩種:一種是客觀事實,一種是經過加工、具有情感的故事。相對來說,后者更容易感染人,更能促人行動。因此,我們在寫作中,在保證事實的前提下,盡量用經過加工的事實——故事。 比如,“王后死了,國王也死了”,這是一個客觀的簡單事實,很準確,但沒有感染力。如果變成故事就是:“王后死了,國王心碎而死”。這樣,它的感染力就很強了。讀者也更容易接受。 因此,我們在說服別人的時候,要想到用事實,特別是有情感的故事,這樣可以達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第三、講道理——說理透徹 我們在寫文章或說話說服他人時,有時沒有事實,這該怎么辦?就說理吧。可以說,說理并不是第一選擇,而是一種無可奈何的選擇。 對于說理,基本的要求就是透徹。所謂透徹,就是簡單明白。當然,復雜的講理需要復雜的推理,這就需要嚴密的邏輯,這在某些領域很需要。但在日常生活中的問題,并不特別強調。尤其對于中小學生而言,只是要求簡單的說理。 依我的理解,所謂講道理,就是讓讀者看到隱藏的事實。比如,你要死的。這個事實很難讓人接受,甚至會拒絕。因為,我們現在都好端端的,怎么可能死呢?但是,只要是人,都是要死的。而我們都是人,所以,包括你在內,我們都是要死的。通過這樣的解釋,我們就明白了。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說理也是一種解釋,要把復雜的東西解釋清楚。 當然,這時會有人問,說理的起點在哪?這個起點就是我們說理的前提,沒有前提的說理是說不清的,也是不會讓人相信的。在說理中,這個前提就是我們普遍認可的事實或道理,要從我們相信、認可的東西出發,找到我們現在還沒有相信卻是“事實”的東西。這個解釋或推理的過程,就是帶領讀者穿越“隧道”的過程,知道從何而來,明白前提(原來認可的事實)和結論(尚未接受的事實)之間的關系。 在推理中,我們要特別強調前提。找到了前提,我們就找到了立足點,找到了推理的起點。 第四、裝可憐——以情動人 前面說了,人是一種情感動物,任何稱自己是理性的人,其實都是在掩飾自己的情感。這樣說來,或許有些人并不認可。那么就看一下我們生活中的例子吧。 比如,在大街上遇到一個乞丐,一些人就會施舍。可是,乞丐并沒有拉住你,對你說一番道理,說服你給他一些施舍。其實,他就是在裝可憐,影響你情感,最終改變了你的行為。這在寫文章中也是非常有用的。 我看到過一個例子,說某個育嬰所想申請一筆資金,增添一些設備。通常的做法是,說明困難,但這樣的效果很差。因為,數字是冷冰冰的。但有個人很聰明,加入了一些故事和細節。文章中寫道:育嬰所的條件困難,幾十人孩子擠在一個房間。當夜晚降臨,一個孩子突然醒來,哭著要媽媽,其他的孩子聽了,不知發生了什么事情,也跟著哭了起來。而這時,育嬰所的阿姨看著這場面也跟著一起哭,一起流淚。假如,育嬰所有更多的房間和床鋪,不再二三十個嬰兒同擠一間,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再比如,在新聞傳播中經常說這樣一個例子。某次戰爭死了幾千人。這幾千人只是個數字,無法打動人。但如果我們寫一個人的故事,就能達到讓人同情的目的。 當然,我用“裝可憐”來說,只是強調要關注人的命運,注重細節描寫,通過具體的事情,擊打人的情感要害,只有這樣才能達到以情感人的目的,并最終實現讓人信服的目標。 我認為,如果我們寫文章做到了以上四點,就基本上能實現“入情入理,讓人信服”的目標。當然,我們還有一些其他的方法,比如;簡單和意外等。在這里限于篇幅,不再一一羅列。我在這里所要提醒的是,方法僅僅是方法,我們要真正達到目標,還需要在平常的寫作中進行訓練,將方法轉化為寫作的技能。 我們一些老師在教學生寫作時,容易從技法到技法,很少去考慮在傳播過程中一些簡單的道理,結果學生學了一些技法,卻不懂寫作的原則,而這寫作的原則,其實就是傳播的規律。而我,或許正是因為既當過老師,又當了記者編輯,既對寫作知識了解,又對傳播規律熟悉,所以會從傳播學的角度來審視并分析寫作方法。當然,我的觀點僅僅是我自己個人的觀點,不一定正確,僅供大家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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