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志即怒、喜、思、悲、恐,為中醫五行學說的組成部分,根據五行理論,五志與五臟的對應關系為心志為喜,肝志為怒,脾志為思,肺志為憂,腎志為恐。 指喜、怒、思、憂、恐五種情志的變動與五臟的機能有關。心志為喜,肝志為怒,脾志為思,肺志為憂,腎志為恐(見《素問·陰陽應象大論》)。 五志即分屬于五臟的五種情志活動,即心志喜,肝志怒,脾志思,肺志悲,腎志恐。故以五臟的功能正常與否,則可直接關系到喜、怒、思、悲、恐的活動變化。而五志喜、怒、思、悲、恐的變化也可影響到相應的臟腑機能活動,如心有余則笑不休,肝由余則怒不止等。同樣,過喜傷心,過怒傷肝,過思傷脾,過悲傷肺,過恐傷腎。 (1)心為情志之主,心舍神主喜。“心藏脈,脈舍神”。心主血脈,心血充足,脈道充盈,血液在不斷滋養濡潤全身臟腑組織的同時,也在滋養著神,使人的精神思維敏捷。人的精神意識思維活動雖然歸屬于五臟,但卻是在心主神明功能的統領下正常進行的。《類經》曰:“分言之,則陽神曰魂,陰神曰魄,以及意志思慮之類皆神也;合言之,則神藏于心,而凡情志之屬,惟心所統,是為吾身之全神也。”神、魂、魄、意、志五神均為心神所主宰,由心神化出而統屬于心。正如張介賓在《類經·疾病類·情志九氣》所說:“心為臟腑之主,而總統魂魄,并賅意志。故憂動于心則肺應,思動于心則脾應,怒動于心則肝應,恐動于心則腎應,此所以五志唯心所使也。”心是情志思維的主宰,心神通過統領臟腑,主持血脈,以調節各臟腑的功能活動及維持各臟腑之間的平衡協調,適應內外環境的需要而產生各種不同的情志變化。喜,因其活潑而常表現于外,故有火之炎上、活潑、機動之象,屬火而歸屬于心。喜屬良性情緒,可使心氣舒緩,有益于心主血脈的生理功能,正如《素問·舉痛論》所說:“喜則氣和志達,營衛通利。” (2)肝為情志之本,肝藏魂主怒。“肝藏血,血舍魂”。肝貯藏血液調節血量,肝血充沛可藏魂。木為火之母,肝血充足以生心血,可助心養神。肝主疏泄,利于心脈和暢,情志正常。因此,肝臟對情志產生的作用,一方面是通過木火相生影響到心血的生成,從而影響心主神的功能;另一方面可通過肝的疏泄調暢情志。《血證論》曰:“木之性主乎疏泄,肝屬木,木氣沖和調達,不致遏郁,則血脈通暢。”若肝失疏泄,則氣機不調,血脈不暢,心主神志亦受影響。由此可以看出,肝對心主神以及情志的調暢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岳廣欣等認為七情的正常表達,以肝氣的協調為首要前提,肝氣和則五志易和,肝氣乖則五志乖。由此可認為,肝為情志之本。怒,因其忽發忽止頗具木之象,故屬木而配屬于肝。適當的發怒,可使壓抑的情緒得到發泄,是肝氣得以疏泄的一種途徑,對人體生理、心理是有益的。但總體而言,怒屬于不良的刺激,可使氣血上逆,陽氣升泄。 (3)脾為情志之樞,脾藏意主思。“脾藏營,營舍意”。脾之所藏意,就在于脾主運化水谷,化生營氣,以營養意。白正勇等提出脾主氣機之樞,其主情感之思,就是對情感的思考、思慮活動的內在轉變,脾主情感的內在轉變,具有調節、穩定其它情志的作用,以保證正常的情志活動勿太過與不及,這也體現了脾胃為樞,中土之脾在情志活動中起著調衡作用。韓晶杰提出情志的“脾思調控論”,認為人的情志活動與中焦脾胃有密切關系,主要基于2個方面:一是中焦化生的氣血,是情志功能活動的物質基礎;二是中焦脾胃的升降斡旋,對于情志之氣的正常運行是一個重要的保證。思,是其它情志活動的基礎,其它情感變化須通過思而產生,這也是脾為情志之樞的一個表現,它與喜、悲、恐、怒等情志的關系,正與脾居中屬土、灌溉四臟的特點相應,故思屬土歸屬于脾。 (4)腎為情志之根,腎藏志主恐。“腎藏精,精舍志”。腎藏精,其封藏的先天之精和后天之精推動著人體的生長、發育與生殖,是機體生命活動之本。腎中之精可舍志,腎精對人的意志和記憶起了重要的充養作用。腎精所化生的元氣化為臟腑之氣,推動著五臟六腑的功能活動。腎精充足,五臟功能旺盛,五臟才能化五氣,以生喜怒悲憂恐。腎主骨生髓,腦為髓海。《素問·脈要精微論》曰:“頭者,精明之府,神明出焉。”情志活動的中樞在腦,腦主五臟之神而統五志,通過各種感官接受外界刺激,從而產生喜、怒、憂、思、悲、恐、驚等情志不同的反應。馬有度認為心理是腦的機能,情緒是腦的機能,七情就是從腦而來。腦的功能異常時,情志也會隨之異常,繼而導致各種情志病。王新陸認為腦神逆亂為情志致病的基本病機,境遇人事的刺激,首先傷腦,腦傷則氣機逆亂。在這過程中,腎中精氣的盛衰,直接影響著腦的功能,故稱腎為情志之根。恐,由于其發自于內且常引起氣機下陷而屬水主于腎。 (5)肺為情志之節,肺藏魄主憂。“肺藏氣,氣舍魄”。肺藏魄在于肺主氣,影響全身之氣的生成,以氣養魄。肺朝百脈而主治節,肺主氣司呼吸,調節著全身的氣機,輔助肝的疏泄以調暢情志。血液的運行亦有賴于肺氣的敷布和調節,肺氣充沛,輔助心血運行,心神才能得到充分滋養,使之神清氣旺,故曰肺為情志之節。悲,猶如秋風掃落葉之凄涼,毫無生機,氣機內斂,故屬金而主于肺。憂,因其內向而趨于氣機之收斂,亦屬金而配屬肺。《素問·宣明五氣篇》云:“精氣并于肺則悲。悲憂的外在行為常常表現為哭泣,而喜極可泣、怒極可泣、過思可泣、驚嚇可泣。從某種程度上說,哭泣是各種情緒累積到一定程度的發泄,哭泣后原來的情緒得以舒緩,這節制了情緒的進一步過度發展,是肺為情志之節的另一表現。 2、臟腑與情志的病理聯系:情志疾病與五臟關系密切,七情過激則傷五臟,五臟病變亦可致情志異常。《內經》認為不同的情志因素對五臟有不同的影響,太過的情志刺激會引起五臟損傷。《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曰:“怒傷肝,喜傷心,思傷脾,悲傷肺,恐傷腎。”病理上,當五臟發生虛實盛衰變化時,往往對外界某種刺激極為敏感,會直接影響到人的情志活動,而有情志異常的相應表現。《靈樞·本神》中有:“肝藏血,血舍魂,肝氣虛則恐,實則怒。……心藏脈,脈舍神,心氣虛則悲,實則笑不休。” 2.1臟腑功能失調引起的情志變化: 2.1.1心,心在志為喜。從心主神志的功能來分析,可有太過或不及的病理變化。若心主神志功能過亢,則使人喜笑不休;心主神志功能不及,則使人易悲。正如《素問·調經論》所說:“神有余則笑不休,神不足則悲。”另一方而,由于心為情志之主,“悲哀愁憂則心動,心動則五臟六腑皆搖”。心的功能異常反映在情志上就不僅僅表現為過喜或易悲,還常出現各種不同的情志變化。 2.1.2肝,肝在志為怒。肝體陰而用陽,若肝的陰血不足,肝的陽氣升泄太過,則稍有刺激,極易發怒。正如《素問·臟氣法時論》所言:“肝病者,兩脅下痛引小腹,令人善怒”肝不藏血,血不養神,則易恐易驚,如《靈樞·本神》所說:“肝藏血,血舍魂,肝氣虛則恐,實則怒。”肝失疏泄,氣機不暢,還可引起郁證等病理變化。 2.1.3脾,脾在志為思。臨床上脾氣的盛衰可直接影響意的活動正常與否,脾虛則易引起健忘、注意力不集中、思維不敏捷及智力下降等癥。歸脾湯能治健忘就是例證。同時脾屬土為情志之樞,脾的功能盛衰通過氣血化生及氣機升降影響各臟腑功能,可引起其它情志變化。如《素問·玉機真臟論》曰:“恐則脾氣乘矣”。《素同·宣明五氣》五精所并“并于脾則畏”,馬蒔注:“脾虛而余臟精氣并之,則善畏。” 2.1.4肺,肺在志為憂。若肺虛時,機體對外界的非良性刺激的耐受性下降,易于產生悲憂的情緒變化。《素問·宣明五氣》說:“精氣……并于肺則悲。” 2.1.5腎,腎在志為恐。驚恐屬腎,腎有病則易驚。如《素問·奇病論》所說:“腎風而不能食,善驚。”腎中精氣為一身精氣的根本,腎中陰陽為臟腑陰陽的根本,腎虛則影響五臟六腑功能,五臟功能不足無以化生五氣,則會引起意識思維的遲鈍,情緒淡漠等情志的異常變化。張宗芳認為腎藏五臟六腑之精,腎虛則會使五臟六腑失于濡養,導致心、肝、脾等腑失調而出現各種異常表現,提出腎虛是產生更年期精神、情志異常的根本原因。更為重要的是,腎有生髓之功,腎中精氣若不足,則髓海失養,思維遲鈍,記憶力下降。 2.2情志失調對臟腑的影響 2.2.1擾亂氣機。情志致病可通過擾亂氣機而影響臟腑功能。《素問·舉痛論》曰:“怒則氣上,喜則氣緩,悲則氣消,恐則氣下,驚則氣亂,思則氣結。”過怒則肝氣上逆,血隨氣升,出現面紅目赤,嘔血甚而暈厥;過喜則心氣渙散,出現神不守舍,失神狂亂;過悲則肺氣耗傷,意志消沉;過恐則腎氣不固,氣泄于下,出現二便失禁,骨痠痿軟,遺精;過驚則心無所倚,神無所依,慮無所定;過思則傷神損脾,致氣機郁結,出現心悸、失眠、納呆、腹脹、便溏。 2.2.2耗傷氣血。氣血是情志活動的物質基礎,過激的情志活動可耗損臟腑的氣血,從而引起臟腑功能的異常。過喜傷心,耗傷心血;大怒傷肝,肝不藏血,肝血虧虛;憂思傷脾,脾失健運,生血不足;悲哀傷肺,肺氣消耗,氣不生血;驚恐傷腎,消耗腎精,精血同源,精血兩傷。喜、怒、憂、思、悲、恐、驚等情志,可通過影響臟腑功能從而影響到氣血生化而耗傷氣血。正如《脾胃論·脾胃虛實傳變論》所云:“飲食失節,寒溫不適,脾胃乃傷,此因喜、怒、憂、恐耗損元氣,資助心火,火與元氣不兩立,火勝則乘其土位,此所以病也。” 2.2.3直接傷臟。情志致病,可直接傷及臟腑。不同的情志刺激,對各臟有不同的影響。其傷臟的規律一般按內經中所說的五臟配五志的模式,“怒傷肝,喜傷心,思傷脾,憂傷肺,恐傷腎”。但由于人體是一個有機的整體,一志亦可傷多臟。比如張景岳認為肝、膽、心、腎四臟皆能病怒。另外,心、脾皆可病于思;心、腎、肝、脾、胃可病于恐;心、肺、肝、脾四臟可病于憂;肝、肺、心可病于悲;肝、膽、胃、心可病于驚。總體而言,情志所傷病證,以心、肝、脾三臟最為多見。吳麗麗等研究了1040例情志病證醫案,認為情志病的病位在五臟上主要是心、肝、脾、腎,尤以心、肝、脾為多,在六腑則主要涉及胃和膽。嚴燦等通過多年的大樣本人群調查研究,發現脾胃、肝膽、心腦在情志致病中關系最為密切。 2.2.4多情交織對臟腑的影響。關于多情交織傷臟,甚則和其它因素,如風寒、飲食相雜致病的描述,散見于《內經》的條文中。如《靈樞·壽夭剛柔》曰:“風寒傷形,憂恐忿怒傷氣。”《靈樞·賊風》曰:“卒然喜怒不節,飲食不適,寒溫不時,腠理閉而不通。”《靈樞·玉版》曰:“病之生時,有喜怒不測,飲食不節,陰氣不足,陽氣有余,營氣不行,乃發為癰疽。”《靈樞·百病始生》曰:“喜怒不節則傷臟,臟傷則病起于陰也。”現代研究發現,多情交織傷臟在臨床上更為常見。周鶯通過研究古代情志病證醫案發現,情志誘因中以多種情志因素混合誘發的達55.5%。張慧通過研究清代情志相關性疾病醫案,發現在46236例情志相關性病證醫案中,以2種或2種以上的情志混合致病為多。說明情志致病相當復雜,往往是多種情志的相合為病。由于多情致病的復雜性以及個體的多樣性,多情致病的傷臟規律也較為復雜。喬明琦等在研究中提出了“多情交織共同致病首先傷肝”的學說,認為情志刺激并非致病之始因,引起情志刺激的“社會事件”才是情志致病的始發因素,由情志刺激所致始發病證主要為肝氣上逆和肝氣郁結兩證。湯朝暉認為情志致病與肝、脾兩臟關系密切,主要影響到肝主疏泄和肝藏血兩個方面,而脾主思亦是引發情志病證的關鍵環節。從五臟與情志的關系分析,多情交織致病所涉臟腑以心、肝、脾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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