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這個問題,我是做好了挨罵的準備的。希望看我的回答的朋友暫時忘記自己的性別,站在真正對孩子們好,對我們這個社會好的立場上來看這個問題。如果我的答案不小心刺痛了您,歡迎拍磚,您要是覺得解氣拍死我都行。 個人以為:我國目前處于男權社會解體而女權社會未能構建的一種狀態。我國歷史上長期處于男權社會狀態,女人一直被視為丈夫的附屬物,孩子隨丈夫姓,家庭財產的支配權也操之于丈夫之手。在這樣的情況下女人很自然會產生是為男人生孩子的念頭,而在漫長的男權社會中男人也沒覺得這有什么不妥,因為在當時的社會中女人和孩子本來就是男人的附屬物,身為男人為養家糊口而奮斗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同時女人作為嫁入男方的身份必須贍養公婆,而男方對岳父母則并無贍養義務(這點目前在某些邊緣山村依然在延續,當然從法律角度來說是沒道理的)。 可隨著男權社會的解體問題來了:如今的家庭財產可不一定是由男性掌握喲,同時女人們對公婆也不再那么百依百順了。這是否說明女權時代到來了呢?非也,實際上目前我國的女權主義有被曲解的現象——當享受利益時某些女性會打著女權主義的旗幟要求男女平等;而當需要為家庭做貢獻盡義務的時候,比如照顧老人、孩子和掙錢養家這些女性又換了一副面孔——那就是你們男人的事。 其實真正的女權主義是要求女性和男性享有完全一致的獨立自主的社會地位,但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既然女性享有和男性同等的權利,自然也要公平地參與社會競爭。事實上目前我國也有越來越多的具有獨立自主意識的精英女性涌現,但還有一部分女性其實是打著女權主義的旗幟謀求一種女性特權主義。 所謂有的女人說是幫丈夫生孩子,這話很明顯不是出自真正擁有獨立自主意識的女權主義者之口,而是出自一個想要享受和男性同等權利卻不想對家庭盡責任盡義務的女人之口。從血緣上說:孩子跟父母哪一方沒關系?難道是孩子沒叫媽嗎?如果我們換一個角度不從血緣上看:那么孩子既不屬于父親,也不屬于母親,而是一個獨立的個體。孩子從來就不是父母的私有財產,他們有權選擇自己所鐘愛的人和事。所謂幫丈夫生孩子本身就是我國男權社會解體而女權社會未能構建的真實寫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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