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戰爭勝利后,作為侵華戰爭的乙級戰犯,南京大屠殺主犯谷壽夫于1946年2月被盟軍總司令部逮捕,關押在東京巢鴨監獄。8月1日被押送至上海軍事法庭進行關押。 1943年10月3日早晨7時,谷壽夫與日據時期第一任香港總督磯谷廉介一起由第一綏靖區軍法處專門派人從上海押送到南京。經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驗明正身后,于10時30分收押于戰犯拘留所。 谷壽夫與磯谷廉介兩人被押往南京時,均身穿日軍黃色軍服,黃皮靴,兩人所戴禮帽一個為灰色,一個為咖啡色。兩人抵達南京后乘坐國防部專車送往小營戰犯拘留所關押。 兩人下車時,谷壽夫手提著一只熱水瓶,同時兩人都攜帶了大量的罐頭食品。中國軍警在檢查兩人行李時,發現了撲克牌三副。兩人均身為日軍中將,被分別關押在兩間單獨的囚室內。 谷壽夫是當時繼酒井隆之后受審的第三名日軍戰犯,當時的報紙稱“南京人民正注視此大屠殺案主犯之公開審判”。 谷壽夫是日軍第六師團中將師團長,為在華接受審判的日軍進攻南京時的第一戰犯。他在南京縱使所部到處屠殺我無辜平民。從1937年12月13日至21日,谷壽夫所率領的第六師團在南京駐扎的一周多時間里,肆意屠殺、搶劫、強奸、縱火,在南京大屠殺最慘烈的時期,谷壽夫是殘殺我無辜群眾最多的元兇。 為了將谷壽夫在南京大屠殺中所犯罪行辦成經得起任何人檢驗的鐵案。1946年10月28日,南京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發布了《關于調查戰犯谷壽夫罪證的布告》。布告中寫著:“查本庭審理日本戰犯谷壽夫一名, 任第六師團長, 由杭州進攻南京, 于廿六年十二月十三日進城, 所轄部隊分駐中華門內外附近一帶, ......凡我軍民人等. 曾在上述地帶及時期內, 遭日軍燒殺奸掠及其他加害行為者, 仰各被害人, 或遺族、或在場目睹之人, 迅即詳敘情形報告本庭, 以資偵查, 是為至要。” 最終經過南京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經過周密調查認定谷壽夫所部犯下的罪行多達1800多件。等待谷壽夫的將是一場經得起歷史和時間檢驗的正義審判。 “愛歷史”一家專門用老照片講述歷史的網站,專注照片十余年。請記住官方唯一域名:www.ilishi.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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