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 企業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本通知的有關規定分國(地區)別計算境外稅額的抵免限額。 某國(地區)所得稅抵免限額=中國境內、境外所得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計算的應納稅總額×來源于某國(地區)的應納稅所得額÷中國境內、境外應納稅所得總額。 據以計算上述公式中“中國境內、境外所得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計算的應納稅總額”的稅率,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應為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的稅率。 企業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本通知的有關規定計算的當期境內、境外應納稅所得總額小于零的,應以零計算當期境內、境外應納稅所得總額,其當期境外所得稅的抵免限額也為零。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5號)第八條 ? 要求 適用稅率: 中國境內外所得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計算的應納稅總額的稅率是25%,即使企業境內所得按稅收法規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在進行境外所得稅額抵免限額計算中的中國境內、外所得應納稅總額所適用的稅率也應為25%。今后若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境外所得與境內所得享受相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應按有關優惠政策的適用稅率或稅收負擔率計算其應納稅總額和抵免限額;簡便計算,也可以按該境外應納稅所得額直接乘以其實際適用的稅率或稅收負擔率得出抵免限額(參見示例七)。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0年第1號公告)第26點 境內外應納稅所得額小于零時的抵免限額: 若企業境內所得為虧損,境外所得為盈利,且企業已使用同期境外盈利全部或部分彌補了境內虧損,則境內已用境外盈利彌補的虧損不得再用以后年度境內盈利重復彌補。由此,在計算境外所得抵免限額時,形成當期境內、外應納稅所得總額小于零的,應以零計算當期境內、外應納稅所得總額,其當期境外所得稅的抵免限額也為零。上述境外盈利在境外已納的可予抵免但未能抵免的稅額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內進行結轉抵免(參見示例八)。[1] 如果企業境內為虧損,境外盈利分別來自多個國家,則彌補境內虧損時,企業可以自行選擇彌補境內虧損的境外所得來源國家(地區)順序。[2] [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0年第1號公告)第27點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0年第1號公告)第28點 ? 示例 示例七 :抵免限額的計算: 以示例三中對居民企業A公司已確定的可予計算間接抵免的境外所得及稅額為例,假設A公司申報的境內外所得總額為15796.25萬元,其中取得境外股息所得為5250萬元(已還原向境外直接繳納10%的預提所得稅525萬元,但未含應還原計算的境外間接負擔的稅額,見示例三),其中甲國2250萬元,乙國3000萬元;同時假設A公司用于管理四個B子公司的管理費合計為433.75萬元,其中用于甲國B1、B2公司的管理費用為184.5萬元,用于乙國B3、B4公司的管理費用為249.25萬元。應在計算來自兩個國家四個B子公司的股息應納稅所得時對應調整扣除(參見《通知》第三條項下釋義)。 分析: (1)境外股息所得應為境外股息凈所得與境外直接繳納稅額和間接繳納稅額之和7453.75萬元(5250萬+2203.75萬),其中: 來源于甲國股息所得3162.5萬元(2250萬+912.5萬); 來源于乙國股息所得4291.25萬元(3000萬+1291.25萬); (2)境外股息所得對應調整扣除相關管理費后的應納稅所得額為7020萬元(7453.75萬-433.75萬),其中: 來源于甲國股息所得對應調整后應納稅所得額為2978萬元(3162.5萬-184.5萬); 來源于乙國股息所得對應調整后應納稅所得額為4042萬元(4291.25萬-249.25萬)。 (3)境外間接負擔稅額還原計算后境內、外應納稅所得總額為: 已還原直接稅額的境內外所得總額+可予計算抵免的間接稅額=15796.25+2203.75=18000萬元; (4)企業應納稅總額為: 應納稅所得總額*適用稅率=18000 *25%=4500萬元; (5)計算抵免限額為: ①來源于甲國所得的抵免限額為: 應納稅總額×甲國的應納稅所得額÷中國境內、境外應納稅所得總額=4500*2978÷18000=744.5萬元 ②來源于乙國所得的抵免限額為: ?示例八 :境外盈利彌補境內虧損時,境外已繳稅額的處理
表一 金額單位:萬元
分析: 第一年:應納稅所得額=-100+100=0,抵免限額為0,境外已繳稅額結轉下一年度抵補余額為30萬元。 第二年:應納稅所得額=100+100=200萬元 當年境外所得稅稅額=30萬元 抵免限額=200*25%*[100÷200]=25萬元(﹤30萬元) 實際抵免境外所得稅額=25萬元 留待以后結轉抵免稅額=30-25+30=3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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