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五行類象模型 一、形歸五行 “天地之氣,合而為一”(《春秋繁露·五行相生》);“一含五氣,為水、為火、為木、為金、為土;元氣分而為五行,五行歸于一氣”(《云笈七箋》)。 因此,“天地萬物本是一氣,分而言之則曰陰陽,又就陰陽中細分之則為五行”(《答人問性理》);“言行者,欲言為天行氣之義也”(《白虎通·卷二》)。 “五行也。從二,陰陽在天地間交午也。凡五之屬皆從五”(《〈說文解字〉文言版》);“依據‘二’為字根,‘二’表示天地兩極,‘乂’代表陰氣和陽氣交錯,‘五’表示陰陽兩氣在天地間交錯”(《〈說文解字〉白話版》)。故五行之“五”指天地間陰陽二氣之交感與氣動。 五行之“行”指天地間陰陽二氣之交感與氣動“而生水、火、木、金、土”(《太極圖說》)。故五行之“行”指類別,宜選讀為[háng]。 因此,“天地間一氣耳。氣之清而強者為火,清而弱者為水;濁而沉者為土,濁而浮者為木,濁而實者為金,皆一氣之清濁而流派為五也。一氣分五行,而五行又各有五行……五可還一,一可攝五,譬之一樹……各不同形,實總一根菱”(《百子全書·叔苴子內篇·卷一》)。 二、五行特征 (一)木能燃火,灰燼為土,土埋金石,煉金為水,水養花木。 因此,五行依次相生。即: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二)“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滅,土得木而達,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絕,萬物盡然,不可勝竭”(《素問·寶命全形論》)。 因此,五行依次相克。即: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三、五行類象 (一)“木,冒也。冒地而生,東方之行”(《說文解字》)。故“木曰曲直”(《尚書·洪范》);能屈能伸,能升能發。 因此,“木之為言,觸也。陽氣動躍,觸地而出也”(《白虎通義·五行》)為木象。 (二)“火,毀也。南方之行,炎而上,象形”(《說文解字》)。故“火曰炎上”(《尚書·洪范》);能溫能燥,能上能散。 因此,“火之為言,化也。陽氣用事,萬物變化也”(《白虎通義·五行》)為火象。 (三)“土,地之吐生物者也”(《說文解字》)。故“土爰稼穡”(《尚書·洪范》);能實能固,能納能生。 因此,“土,主吐含萬物。土之為言,吐也”(《白虎通義·五行》)為土象。 (四)“金,從革不違,西方之行”(《說文解字》)。故“金曰從革”(《尚書·洪范》);能剛能化,能降能斂。 因此,“金之為言,禁也”(《白虎通義·五行》)為金象。 (五)“水,準也。北方之行,象眾水并流,中有微陽之氣也”(《說文解字》)。故“水曰潤下”(《尚書·洪范》);能寒能潤,能下能藏。 因此,“水之為言,準也。養物平均,有準則也”(《白虎通義·五行》)為水象。 由此可見,混沌一氣,“動而生陽,動極而靜;靜而生陰,靜極復動。一動一靜,互為其根;分陰分陽,兩儀立焉。陽變陰合,而生水、火、木、金、土”(《太極圖說》)。 因此,五行類象垂顯。 四、比類擬型 “一氣產陰陽,陰陽化合生五行,五行既萌,遂含萬物”(《河洛原理》)。 因此,“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白虎通·卷二》);比類擬型,則五行類象模型遂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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