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開通電報之初,發送電報的費用非常昂貴,按字論價,可謂“字字是金”。據記載從天津發往通州的電報每個字銀元一角,這在當時相當于16斤大米或30個雞蛋的價錢。雖然價格昂貴,但服務并不優質。電報局不負責譯電,用戶要拍發電報,必須自己按電碼本將電文譯為電碼再交發,收到電報的用戶也得自己翻譯。所以,舊中國的各地電報局,各大書店都出售電碼本,供用戶譯電時使用。 因為發送電報價格昂貴,所以節約用字就非常重要了。為節約用字,發電報時,月份和日期就用特定的漢字代表。這就形成了民國時期電文的獨特表述(如本文開篇二例)。民國時期電報的發報月份用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代替,而日期用韻目代替。韻目代日是中國歷史上的一種電報紀日方法,為此形成了一種新的紀日辦法。這種方法在電報領域一直延用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初期,前后使用了70余年。在其他領域也有使用,如有些人寫日記都是以韻目代日的。 韻目代日的紀日方法,是以金代編修的《平水韻》的韻目為依據。從韻目表中挑選出來代替日期的韻目,總共有三十個,分別代表三十天。前面十五天用的是韻目表中上平聲的全部,次是韻目表上聲的十個,再是韻目表去聲的五個;民國后使用公歷,又添上—個“世”,代表三十一日,這樣就形成了用三十一個漢字分別代表三十一天。 按韻目表規定“三十日”該用“陷”字來代替,但是由于軍隊中忌諱“陷”字,便用“卅”字來代替。“三十一日”沒有韻目可代,通常都用“世”或“引”字來代替:“世”字是“卅一”的合寫,“引”字像阿拉伯數字“31”。 日期與韻目對應如下: 一日——東、二日——冬、三日——江、四日——支、五日——歌(微)、六日——魚、七日——虞(陽)、八日——齊(庚)、九日——佳、十日——灰(蒸)、十一日——真、十二日——文、十三日——元、十四日——寒、十五日——刪(以上為上平聲),十六日——銑、十七日——筱、十八日——巧、十九日——皓(效)、二十日——號、二十一日——馬、二十二日——養、二十三日——漾、二十四日——敬、二十五日——有(以上為上聲),二十六日——宥、二十七日——感、二十八日——儉(勘)、二十九日——艷、三十日——卅(以上為入聲),三十一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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