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有四因者: 一者報恩者,謂父母于子,宿世有恩,為報恩故,來為其子,則服勞奉養,生事死葬,必使生則親歡,祭則鬼享,乃至致君澤民,名垂青史,令天下后世敬其人而并敬其親。 二者報怨者,謂父母宿世于子有負恩處,為報怨故,來為其子。小則忤逆親心,大則禍延親身。生無甘旨之養,死貽九泉之辱。又其甚者,身居權要,謀為不軌,滅門戮族,掘墳夷墓,使天下后世,唾罵其人并及其親。 三者償債者,子宿世負親資財,為償債故,來為其子。若所負者多,則可以終親之身。若所負者少,故不免半途而去。 四者討債者,謂親宿世負子資財,為討債故,來為其子。小債則徒費束修、聘金、延師、娶妻,及各種教誨,欲望成立,而大限既到,忽爾喪亡。大債則不止如此,必致廢業蕩產,家敗人亡而后已。 譯文: 子女與父母,有四種因果。 一報恩:因為父母對于子女,過去世有恩,以報恩的原故,今生投生來做他們的兒女。服侍操勞奉養父母,必定使父母活著歡心,父母死后祭掃懷念。乃至為官澤福百姓、名垂青史,令天下后世,敬重他本人以及敬重他的父母。 二報怨:因為父母過去世中,對于子女有負恩背義的地方,因為報怨的原故,來投生做他們的兒女。從小則忤逆雙親讓他們傷心,長大后則違反國法,禍及雙親之身。對于父母,生的時候沒有衣食奉侍的孝養,還會令雙親死后,在九泉之下感到羞辱。又有更加不堪的,身居權要,謀圖不軌,被國家滅門殺族,挖掘祖墳毀傷祖墓。還使天下后世,唾罵其人并及其父母。 三償債:子女過去世中,虧欠父母資財,因為償還債務的原故,來投生做他們的子女。如果所虧欠的多,則可以孝養雙親以至養老送終。如果所虧欠的少,則不免過早地離開人世。 四討債:因為父母過去世中,虧欠子女資財,因為討債的原故,今生為做他們的子女。小債則徒勞地浪費撫養、訂婚、教育、娶妻的資財,以及種種教誨,希望成家立業,而壽命到了完結的時候,忽然喪命。大債便不止如此,必定導致傾家蕩產、家敗人亡才罷休。 聞法功德殊勝行,無邊勝福皆回向,普愿沉溺諸眾生,速往無量光佛剎。 十方三世一切佛,一切菩薩摩訶薩,摩訶般若波羅蜜。 愿生西方凈土中,九品蓮花為父母,花開見佛悟無生,不退菩薩為伴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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