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本中文稿依據2018年3月12日正式發布的ISO45001:2018英文版翻譯,僅限個人學習交流,請勿商用。 2、翻譯過程中參照GB/T19000-2016、GB/T24001-2016的相應譯法,同時參考了GB/T28001-2011標準、國際勞工組織北京局網站公開的相關文件內容。 3、限于篇幅,分開上傳,歡迎探討。 聯系人:逯老師 公眾號:新版ISO管理體系標準解讀 郵 件:yzyxit@126.com Introduction 引言0.1 Background 背景組織對其員工或可能受其活動影響的其他人員的職業健康安全負有責任,這一責任包括促進和保護他們的身心健康。 采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旨在使組織能夠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場所,預防與工作有關的人身傷害和健康損害,并持續改進其職業健康安全績效。 0.2 Aim of an OH&S managementsystem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目的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目的是為管理職業健康安全風險和機遇提供框架。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目的和預期結果是防止發生與工作有關的人身傷害和健康損害,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場所;因此,組織通過采取有效的預防和保護措施來消除危險源和降低職業健康安全風險至關重要。 組織通過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實施這些措施,能夠改進職業健康安全績效。通過及早采取措施應對機遇改進職業健康安全績效,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能更加有效和有效率。 實施符合本標準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使組織能夠管理職業健康安全風險,并改進職業健康安全績效。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可以幫助組織滿足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0.3 Success factors成功因素實施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是組織的戰略和運營決策。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成功取決于領導作用、承諾和組織內各個層次、職能的參與。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實施和保持、有效性和實現預期結果的能力取決于諸多關鍵因素,其中包括: a) 最高管理者的領導作用、承諾、責任和義務; b) 最高管理者在組織內制定、引導和推動支持實現職業健康管理體系預期結果的文化 c) 溝通 d) 員工和員工代表(如有)的協商和參與; e) 配備必要的資源以保持體系; f) 與組織總體戰略目標和方向一致的職業健康安全方針; g) 識別危險源、控制職業健康安全風險和利用職業健康安全機遇的有效過程 h) 持續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進行績效評價和監視,以改進職業健康安全績效; i) 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整合到組織的業務流程中; j) 與職業健康安全方針一致并考慮到組織的危險源、職業健康風險和職業健康機遇的職業健康安全目標。 k) 遵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對員工和其他相關方,組織可通過展示成功實施本標準作為其已建立有效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保證。然而,采用本標準本身并不能保證防止與工作有關的人身傷害和健康損害、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場所和改進職業健康安全績效。 文件化信息的詳略、復雜程度和范圍以及確保組織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成功所需的資源取決于諸多因素,例如: ——組織環境(如員工數量、規模、地理、文化、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組織職業健康全管理體系的范圍; ——組織活動的性質和相關的職業健康安全風險 0.4 Plan-Do-Check-Actcycle PDCA循環本文件采用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方法是基于策劃-實施-檢查-改進(PDCA)的概念。 PDCA 概念是組織使用的不斷重復的過程以實現持續改進,它可以用于整個管理體系及其每個單獨要素,如下所示: a) 策劃:確定和評估職業健康安全風險、職業健康安全機遇和其它風險和機遇,建立所需的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和過程,以實現與組織職業健康安全方針一致的結果 b) 實施:實施所策劃的過程 c) 檢查:監視和測量與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和目標有關的活動和過程,并報告結果 d) 改進:采取措施持續改進職業健康安全績效,以實現預期結果 本標準將 PDCA 概念整合到新的框架中,如圖 1 所示。 注:圖中給出的數字為文件中的條款號 圖 1: PDCA 與本標準框架之間的關系 0.5 Contents of this document本文件內容本文件符合 ISO 對管理體系標準的要求。這些要求包括一個高階結構,相同的核心正文,以及具有核心定義的通用術語,目的是方便使用者實施多個ISO 管理體系標準。 本文件不包含針對其他領域的要求,例如質量、社會責任、環境、安保或財務管理等要求,盡管其要素可以與其他管理體系的要素保持一致或整合。 本文件包含了組織可用于實施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和符合性評價的要求,組織如果要證實符合本標準,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進行自我評價和自我聲明 ——尋求對組織的相關方(例如:顧客)對其自我聲明的確認, ——尋求組織的外部機構對其自我聲明的確認 ——尋求外部組織對其職業健康管理體系進行認證或注冊 本文件第 1 章至 3 章規定了適用于本文件的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和術語和定義,第4章至第 10 章包含了用于評價本文件符合性的要求。附錄 A 提供了對這些要求的資料性解釋。 第 3 章中的術語和定義按概念的順序進行編排,在標準最后給出了按字母順序的索引。 本文件適用以下助動詞: a) “應”(shall)表示要求 b) “宜/應當”(should)表示建議 c) “可以”(may)表示允許 d) “可、可能、能夠” (can)表示可能性或能力 “注”的內容是理解或澄清有關要求的指南。第 3 章使用的“注”提供了補充術語資料的附加信息,可能包括使用術語的相關規定。 Occupational healthandsafety managementsystems— Requirementswith guidancefor use 職業健康和安全管理系統--要求及使用指南 1 Scope 范圍本文件規定了職業健康和安全管理體系的要求以及應用指南,以確保組織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場所、防止人身傷害及健康損害,主動改進職業健康安全績效。 本文件適用于任何組織,希望建立、實施和保持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以改進其職業健康安全,消除危險源,減少職業健康安全風險(包括系統缺陷),利用職業健康安全機遇,并且處理與組織活動相關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不符合。 本文件幫助組織實現其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預期結果。與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方針保持一致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預期結果包括: a) 持續改進職業健康安全績效 b) 滿足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c) 實現職業健康安全目標。 本文件適用于任何規模、類型和活動的組織。并適用于組織控制下的職業健康安全風險,該風險考慮到了組織所處的環境以及其員工和其他相關方的需要和期望。 本文件并未規定具體的職業健康安全績效準則,也未規定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設計規范。 本文件使組織通過其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整合健康和安全的其他方面,例如員工健康/福利。 本文件并不涉及員工和其他有關相關方風險之外的產品安全、財產損害或環境影響等問題。 本文件能夠全部或部分地用于系統改進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然而,只有當本文件的所有要求都被包含在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體系中且全部得到滿足,組織才能聲明符合本標準。
2 Normative references 規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中無規范性引用文件 3 Terms and definitions 術語和定義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ISO和IEC的下列地址提供了標準中應用的術語數據庫: ——ISO在線瀏覽平臺:https://ww .iso.org/obp ——IEC電子百科: http://ww.w.e epedia.org/ 3.1 organization 組織 為實現其目標(3.16),由職責、權限和相互關系構成自身功能的一個人或一組人。 注1:組織包括但不限于個體經營者、公司、集團公司、商行、企事業單位、政府機構、合股經營的公司、公益機構、社團,或上述單位中的一部分或結合體,無論其是否具有法人資格、公營或私營。 注2:這是ISO/IEC導則 第1部分ISO補充規定的附件SL中給出的ISO管理體系標準中的通用術語及核心定義之一,最初的定義已經通過修改注1被改寫。 3.2 interested party (preferredterm) 相關方(首選項) stakeholder (admitted term) 利益相關者(承認) 可影響決策或活動、受決策或活動所影響、或自認為受決策或活動影響的個人或組織(3.1)。 注1: 這是ISO/IEC導則 第1部分ISO補充規定的附件SL中給出的ISO管理體系標準中的通用術語及核心定義之一 3.3 worker 員工 在組織(3.1)控制下從事工作或與工作相關活動的人員。 注1:人員從事工作或與工作相關的活動包括各種有償或無償的形式,如定期的或臨時的,間歇性的或季節性的,隨機的或兼職的 注2:員工包括最高管理者(3.12)、管理人員和非管理人員。 注3:在組織控制下從事工作或與工作相關活動的員工,根據組織的情況,可以是組織的雇員,外部供方的員工、承包方、個人,機構工作人員,也可以是根據組織對其工作或工作相關活動的控制程度有影響的其他人員。 3.4 participation 參與 參加決策過程 注1:參與包括所在的健康安全委員會和員工代表(如有)。 3.5 consultation協商 在決策前征求意見。 注1:協商包括所在的健康安全委員會和員工代表(如有)。 3.6 workplace 工作場所 在組織(3.1)控制下的為了工作目的需要在或需要去的地方。 注1: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3.11)下組織的責任取決于對工作場所的控制程度。 3.7 contractor 承包商 按照約定的規格、條款和條件向本組織提供服務的外部組織(3.1)。 注1:服務可包括建筑活動及其他等。 3.8 requirement 要求 明示的、通常隱含的或必須履行的需求或期望。 注1:“通常隱含”是指組織(3.1)和相關方(3.2)的慣例或一般做法,所考慮的需求或期望是不言而喻的。 注2:規定要求是經明示的要求,如:在成文信息(3.24)中闡明需要或期望,通常暗示或強制的。 注3: 這是ISO/IEC導則 第1部分ISO補充規定的附件SL中給出的ISO管理體系標準中的通用術語及核心定義之一。 3.9 legal requirements and other requirements 法律法規要求和其他要求。 組織(3.1)必須遵守的法律法規要求,以及組織必須遵守或選擇遵守的其他要求(3.8) 注1:為了本文件的目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有關(3.11)。 注2:“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包括集體協議的條款。 注3:法律要求和其他要求包括員工代表依據法律、條例、集體協議和慣例做出的決定。 3.10 management system 管理體系 組織(3.1)建立方針(3.1.4)和目標(3.16)以及實現這些目標的過程(3.25)的相互關聯或相互作用的一組要素。 注1:一個管理體系可以針對單一的領域或幾個領域. 注2:管理體系要素規定了組織的結構、崗位和職責、策劃、運行、績效評估和改進 注3:管理體系的范圍可能包括整個組織,組織中可被明確識別的職能或可被明確識別的部門,以及跨組織的單一職能或多個職能。 注4:這是ISO/IEC導則 第1部分ISO補充規定的附件SL中給出的ISO管理體系標準中的通用術語及核心定義之一。注2的修改以澄清了一些更加廣泛的內容。 3.11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OH&S management system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實現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的管理體系或管理體系的一部分 注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預期結果是防止員工(3.3)的人身傷害與健康損害(3.18),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場所(3.6)。 注2:“職業健康與安全”及“職業安全與健康”(OSH)的含義相同。 3.12 top management最高管理者 在最高層指揮并控制組織(3.1)的一個人或一組人。 注1:最高管理者在組織內有授權和提供資源的權力。并保留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3.11)承擔最終責任。 注2:如果管理體系(3.10)的范圍僅覆蓋組織的一部分,在這種情況下,最高管理者是指管理和控制組織這部分的一個人或一組人。 注3: 這是ISO/IEC導則 第1部分ISO補充規定的附件SL中給出的ISO管理體系標準中的通用術語及核心定義之一。注1的修改以澄清了最高管理者關于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責任。 3.13 effectiveness 有效性 完成策劃的活動并得到策劃結果的程度 注1: 這是ISO/IEC導則 第1部分ISO補充規定的附件SL中給出的ISO管理體系標準中的通用術語及核心定義之一。 3.14 Policy 方針 由最高管理者(3.12)正式發布的組織(3.1)的宗旨和方向 注1: 這是ISO/IEC導則 第1部分ISO補充規定的附件SL中給出的ISO管理體系標準中的通用術語及核心定義之一。 3.15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policy OH&S policy 職業健康安全方針 防止對員工的人身傷害和健康損害,以及提供安全健康工作場所的方針。 3.16 objective 目標 要實現的結果。 注1:目標可以是戰略的、戰術的或操作層面的 注2:目標可涉及不同的領域(如財務的、健康和安全的、環境的目標),并可應用于不同的層次(如戰略的、組織整體的、項目的、產品和過程(3.25)的) 注3:可以采用其他的方式表述目標,如預期結果、目的、運行準則,職業健康安全目標(3.17),或者其他有類似含意的詞(如目的、終點或標的) 注4: 這是ISO/IEC導則 第1部分ISO補充規定的附件SL中給出的ISO管理體系標準中的通用術語及核心定義之一。原“注4”已被刪除,作為單獨的術語“OH&Sobjective”在3.17進行單獨定義。 3.17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objective 職業健康安全目標 OH&S objective 職業健康安全目標 組織(3.1)為實現與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相一致的具體結果所設定的目標(3.16) 3.18 injury and ill health 人身傷害和健康損害 人的身體、精神或認知的不良狀態 注1:不良狀態包括職業病、疾病和死亡。 注2:術語“人身傷害和健康損害”意味著人身傷害或者健康損害或者他們的組合。 3.19 Hazard 危險源 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健康損害的根源(3.8) 注1:危險源包括可能導致人身傷害或危險情況的根源,或者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健康損害暴露的狀況。 3.20 Risk 風險 不確定性的影響。 注1:影響是指偏離預期,可以是正面的或負面的。 注2:不確定性是一種對某個事件,或是事件的局部的結果或可能性缺乏理解或知識方面的信息的情形。 注3:通常,風險是通過有關可能“事件”(ISO指南73:2009中的定義,3.5.1.3)和“后果”(ISO指南73:2009中的定義,3.6.1.3)或兩者的組合來描述其特性的。 注4:通常,風險是以某個事件的后果(包括情況的變化)及其發生的“可能性”(ISO指南73:2009中的定義,3.6.1.1)的組合來表述的 注5:本文中,當出現術語“風險和機遇”時指職業健康安全風險(3.21)、職業健康安全機遇(3.22)和管理體系的其他風險和機遇。 注6:這是ISO/IEC導則 第1部分ISO補充規定的附件SL中給出的ISO管理體系標準中的通用術語及核心定義之一。注5的增加澄清了“風險和機遇在本文件中”應用 3.21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risk 職業健康安全風險 OH&S risk 發生與工作相關的危險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與隨之引發的人身傷害和健康損害(3.18)的嚴重性的組合。 3.22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opportunity 職業健康安全機遇 OH&S opportunity 可能導致職業健康安全績效(3.28)改進的一種或一組情形 3.23 Competence 能力 應用知識和技能實現預期結果的本領。 注1: 這是ISO/IEC導則 第1部分ISO補充規定的附件SL中給出的ISO管理體系標準中的通用術語及核心定義之一。 3.24 documented information 成文信息 組織(3.1)需要控制和保持的信息及其載體 注1:成文信息可以任何格式和載體存在,并可來自任何來源。 注2:成文信息可涉及: ——管理體系(3.10),包括相關過程(3.25) ——為組織運行產生的信息(一組文件) ——結果實現的證據(記錄) 注3:這是ISO/IEC導則 第1部分ISO補充規定的附件SL中給出的ISO管理體系標準中的通用術語及核心定義之一。 3.25 process 過程 將輸入轉化為輸出的一系列相互關聯或相互作用的活動 注1:這是ISO/IEC導則 第1部分ISO補充規定的附件SL中給出的ISO管理體系標準中的通用術語及核心定義之一。 3.26 procedure 程序 為進行某項活動或過程(3.25)所規定的途徑 注1:程序可以形成文件,也可以不形成文件 [源自::iso9000:2015, 3.4.5,修改-注1修改。] 3.27 performance 績效 可測量的結果 注1:績效可能是定性或定量的結果,結果可通過定性或定量的方法確定。 注2:績效可能涉及活動、過程(3.25)、產品(包括服務)、體系或組織(3.1)的管理。 注3: 這是ISO/IEC導則 第1部分ISO補充規定的附件SL中給出的ISO管理體系標準中的通用術語及核心定義之一。修改注1,以澄清可用于確定和評價結果的方法類型。 3.28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performance 職業健康和安全績效 OH&S performance 職業健康安全績效 與預防人身傷害和健康損害和提供安全健康工作場所有效性相關的績效。 3.29 outsource, verb 外包 安排外部組織(3.1)承擔組織的部分職能或過程 注1 :雖然外包的職能或過程是在組織的管理體系(3.10)范圍內,但是外部組織是處在范圍之外 注2: 這是ISO/IEC導則 第1部分ISO補充規定的附件SL中給出的ISO管理體系標準中的通用術語及核心定義之一。 3.30 monitoring 監視 確定體系、過程(3.25)或活動的狀態. 注1:確定狀態可能需要檢查、監督或密切觀察。 注2: 這是ISO/IEC導則 第1部分ISO補充規定的附件SL中給出的ISO管理體系標準中的通用術語及核心定義之一。 3.31 measurement 測量 確定數值的過程(3.25) 注1: 這是ISO/IEC導則 第1部分ISO補充規定的附件SL中給出的ISO管理體系標準中的通用術語及核心定義之一。 3.32 audit 審核 為獲得審核證據并對其進行客觀的評價,以確定滿足審核準則的程度所進行的系統的、獨立的并形成文件的過程。 注1:審核可以是內部(第一方)審核或外部(第二或第三方)審核,也可以是多體系審核(包括兩個或以上的領域) 注2:內部審核由組織(3.1)自己或以組織的名義由外部人士進行。 注3:審核證據和審核準則引用ISO19011的定義 注4:這是ISO/IEC導則 第1部分ISO補充規定的附件SL中給出的ISO管理體系標準中的通用術語及核心定義之一。 3.33 conformity 符合 滿足要求(3.8) 注1: 這是ISO/IEC導則 第1部分ISO補充規定的附件SL中給出的ISO管理體系標準中的通用術語及核心定義之一。 3.34 nonconformity 不符合 未滿足要求(3.8)。 注1:不符合與本文件要求及組織(3.1)自身規定的附加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3.11)要求有關。 注2: 這是ISO/IEC導則 第1部分ISO補充規定的附件SL中給出的ISO管理體系標準中的通用術語及核心定義之一。注1加入澄清了不符合本文件要求和本組織對其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系統的要求的關系。 3.35 incident 事件 因工作或在工作過程中引發的可能或已經造成人身傷害和健康損害(3.18)的情況 注1:發生的人身傷害和健康損害有時也稱為“事故” 注2:未導致但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健康損害的事件有時在英文中被稱為“near-miss”,“near-hit” or “close call” 注3:盡管一個事件可能與一個或多個不符合(3.34)相關,但也可能在沒有不符合時發生事件。 3.36 corrective action 糾正措施 為消除不符合(3.34)或事件(3.35)的原因并防止再發生所采取的措施 注1: 這是ISO/IEC導則 第1部分ISO補充規定的附件SL中給出的ISO管理體系標準中的通用術語及核心定義之一。該詞已被修改為包括“事件”,因為事件是職業健康安全的關鍵因素,與不符合一樣,通過糾正措施解決它們。 3.37 continual improvement 持續改進 提高績效(3.27)的循環活動 注1:提升績效與應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提升與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目標相一致的整體績效有關。 注2:持續并不意味著連續,該活動不必同時發生在所有區域。 注3:這構成了ISO/IEC指令附錄SL中所規定的ISO管理體系標準的通用術語和核心定義之一。增加注1和2:注1澄清了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背景下的“績效”;注2澄清了“持續”的含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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