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古編
三十五舉(節(jié)選)
? 一舉曰:
蝌蚪為字之祖,象蝦蟆子形也。今人不知,乃巧畫形狀,失本意矣。上古無筆墨,以竹梃點漆,書竹簡上;竹硬漆膩,畫不能行,故頭粗尾細,似其形耳。古謂筆(筆)為聿,倉頡書從手持半竹,加畫(畫)為聿( ),秦謂不律,由切音法云。
? 二舉曰:
今之文章,即古之直言;今之篆書,即古之平常字,歷代更變,遂見其異耳。不知上古初有筆,不過竹上束毛,便于寫畫,故篆字肥瘦均一,轉折無棱角也。后人以真草行,或瘦或肥,以為美茂。筆若無心,不可成體,今人以此筆作篆,難于古人尤多,若初學未能用時,略于燈上燒過,蔗幾便手。

? 三舉曰:
學篆字,必須博古,能識古器,其款識中古字,神氣敦樸,可以助人。又可知古字象形、指事、會意等未變之筆,皆有妙處,于《說文》始知有味矣。前賢篆乏氣象,即此事未嘗用力故也。若看模文,終是不及。
? 四舉曰:
凡習篆,《說文》為根本,能通《說文》,則寫不差,又當與《通釋》兼看。

? 五舉曰:
字有古今不同,若檢《說文》,頗覺費力,當先熟于《復古編》,大概得矣。
? 六舉曰:
篆書多有字中包一二畫,如日字、目字之類,若初一字內,畫不與兩頭相粘,后皆如之,則為首尾一法;若或接或不接,各自相異,為不守法度,不可如此。又圓點、圓圈,小篆無此法,古文有之。口字作三角形,不可引用,學者慎勿于難寫處妄意增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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