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打借條可能是常常會遇到的事。 借條,看似簡單,可總有人因借條寫得不對而受損失!借條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且能夠作為證據保護當事者的利益,不是簡單寫幾行字就行了。 那么,如何寫一張正確的借條? 借條不規范的四種常見情況 1、借款文書不規范或干脆沒有,導致文義含糊、不確切,利息約定不明確; 2、借貸雙方名字書寫不規范; 3、借條不是借款人本人親自書寫; 4、還有礙于雙方友好關系,干脆沒有任何文書,借款事實存在與否都很難證明。 借條里的“陷阱” 1、打借條時故意寫錯名字 借款人找人借錢時,雖然打了借條,但故意將自己的名字寫錯或寫得潦草。如果出借人沒有及時發現,借款人可能以此為借口,妄圖逃避法律責任。 提醒:打借條時不妨請借款人把身份證號寫上去,這樣即使借款名字書寫潦草,也可以憑身份證號確定其人。此外,還可以通過人證、轉賬記錄的人名等借款時發生的事實加以證明借款主體是誰。 2、借款并非借款人本人親自簽名
有時,會發生借條上的借款人的簽名并非本人親自書寫的情況。 提醒:借條書寫現場完成、不得離開視線,確保簽名是本人簽的。 3、利用歧義 例如,借條“李某借周某現金100000元,現還欠款5000元”。這里的“還”字既可以理解為“歸還”,又可以解釋為“尚欠”。 提醒:借條內容應反復閱讀,不留歧義。 4、借條不寫利息 如果雙方約定有利息,但考慮到人情等因素,并未在借條上注明。在發生糾紛后,會按照“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的規定進行處理。 提醒:事先明確約定利息,并記載于借條之上。 5、“借條”寫成“欠條” 實際中,大家經常會將借條寫成欠條,或把欠條寫成借條。 借條和欠條在法律意義上是不同的。借條是證明借貸關系,而欠條則是證明欠款關系。一般來講,借款就等于欠款,但欠款就不一定是借款了,如因買賣、勞務、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等就不是借款了。 提醒:若是借錢就寫成借條。 6、自書借條 例如,李某向周某借款20000元,周某自己將借條寫好,李某簽名。后周某持借條起訴李某歸還借款120000元。李某欲辯無言。后查明,周某在20000前面留了適當空隙,在李某簽名后加了“1”。 提醒:借款金額的阿拉伯數字后面追加漢字大寫,謹防篡改。 寫借條,要注意這八點: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借款用途; 5、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6、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7、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8、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借條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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