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農歷1130.9.15—1200.4.23),字元晦,又字仲晦,號晦庵,晚稱晦翁,謚文,世稱朱文公。祖籍江南東路徽州府婺源縣(今江西省婺源),出生于南劍州尤溪(今屬福建省尤溪縣)。宋朝著名的理學家、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詩人,閩學派的代表人物,儒學集大成者,世尊稱為朱子。朱熹是唯一非孔子親傳弟子而享祀孔廟,位列大成殿十二哲者中。 朱熹任江西南康、福建漳州知府、浙東巡撫,做官清正有為,振舉書院建設。官拜煥章閣侍制兼侍講,為宋寧宗皇帝講學。 朱熹著述甚多,有《四書章句集注》《太極圖說解》《通書解說》《周易讀本》《楚辭集注》,后人輯有《朱子大全》《朱子集語象》等。其中《四書章句集注》成為欽定的教科書和科舉考試的標準,成為南宋的官學與士子科舉必讀的書,影響近八百年來的中國思想。 理學又稱道學,是以研究儒家經典的義理為宗旨的學說,即所謂義理之學。在宋朝,學術上造詣最深、影響最大的是朱熹。他總結了以往的思想,尤其是宋代理學思想,建立了龐大的理學體系,成為宋代理學之大成,其功績為后世所稱道,其思想被尊奉為官學,而其本身則與孔子圣人并提,稱為“朱子“。朱熹撰《周易本義》列河洛、先天圖于卷首,又與弟子蔡氏父子(蔡元定、蔡沉)編撰《易學啟蒙》篤信和詮釋河洛、先天之學,后世皆以此立言,闡發朱子的河洛先天思想。 在元朝、明朝、清朝三代,一直是封建統治階級的官方哲學,標志著封建社會更趨完備的意識形態。元朝皇慶二年(1313年)復科舉,詔定以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為標準取士,朱學定為科場程式。明洪武二年(1369年),科舉以朱熹等“傳注為宗”。朱學遂成為鞏固封建社會統治秩序的精神支柱。它強化了“三綱五常”,對后期封建社會的變革,起了一定的阻礙作用。 明陶宗儀《書史會要》評價朱熹的書法說:'朱子繼續道統,優入圣域,而于翰墨亦工。善行草,尤善大字,下筆即沉著典雅,雖片縑寸楮,人爭珍秘,不啻興圭壁。'書法初學漢魏崇尚晉唐,主張復古而不泥古,獨出已意,蕭散簡遠,古澹和平,非流俗所敢望,大有晉人風致。 本冊所書內容節錄自《易經》的〈系辭〉上、下傳及〈說卦傳〉,共十四開,是朱熹存世僅見的大字墨跡,經元明兩代藏家之手,于清乾隆時期入宮,著錄于《石渠寶笈.初編》,為流傳有緒之作品。每行僅書寫二字,結體上重下輕,不故作莊重,筆勢深沉而迅速,大有快劍斫陣之勢,字字筋骨突出,強健有力,筆畫墨色黝黑,時而又現飛白,精神顯得格外奕奕,為古代傳世大字書法中之佳作。 宋代朱熹易系辭冊,紙本尺寸均36.5×61.8公分,臺北故宮博物院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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