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審判大解析】1946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日本東京對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日本首要甲級戰犯的國際大審判。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由美、中、英、法、蘇、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荷蘭、印度、菲律賓11國指派的11名法官組成。中國法官梅汝璈代表中國方面參加東京審判,任中國駐國際法庭法律代表團團長,首席檢察官和首席法官。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日本主要戰犯作出的合乎正義的嚴正判決,對世界歷史產生了重要影響。 東京審判的歷史功績與意義 第一,東京審判是和平對戰爭、文明對野蠻、正義對邪惡的一次大審判,它既是法律的審判,也是政治的審判,具有劃時代的政治意義和歷史意義。
東京審判以反和平罪、戰爭罪、反人道罪審判戰犯是國際政治和國際法發展的需要。由日、德、意法西斯發動的第二次世界大戰是人類歷史上規模最大、范圍最廣、生命財產遭受最巨大的戰爭,僅以戰爭罪審判直接參加的普通罪犯,無法懲治策劃、發動和指揮侵略戰爭的領導者。只有用反和平罪、反人道罪,才能將策劃、發動和指揮侵略戰爭的領導者押上神圣法庭懲罰其戰爭罪行。
第二,東京審判對國際法的發展特別是國際刑法的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 東京審判的軍事法庭的設立是由二戰期間同盟國達成的《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書》等一系列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文件所確定,遠東盟軍最高統帥部的《特別公告》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基于《非戰公約》以及《莫斯科宣言》、《倫敦協定》等國際法或國際文件而制定,它與歐洲軍事法庭判決書一樣,是世界各國公認的關于戰爭的重要的國際法文件,它肯定了反和平罪、戰爭罪、反人道罪等都是違反國際法的罪行。這在國際法上開了先河,促進了戰爭法規的建立與發展,在國際法的理論上和實踐上都具有重大的開拓意義。 東京審判嚴懲反和平罪、戰爭罪、反人道罪,發展了傳統國際法的正當性,將以往國際法中默示的概念首次明示和確定。從法律上講,它則體現了對公平與正義的追求和對國際法體系的完善與發展,絕非勝者對敗者的報復。因而,戰后國際社會將這些犯罪概念普遍化。一旦發生戰爭犯罪,包括組織戰爭的行為,就會遭到譴責,根據當時國際社會的需要而進行審判。所以,國際社會普遍認為東京審判是“為了防止戰爭的發生而在‘國際法上的革命’,具有重要的意義”。 第三,東京審判為研究日本近現代史、中日關系史、遠東國際關系史和國際法特別是戰爭法規,提供了一個豐富、權威而龐大的歷史資料庫。 通過東京審判,一是揭露和澄清了以往日本政府隱瞞的許多歷史事實,如日軍關東軍如何自炸鐵路,然后反誣中國軍隊所為,進而挑起“九一八事變”;日本如何密謀策劃建立德日意“三國同盟”和發動太平洋戰爭,等等。為參加和進行東京審判,檢察方和辯護方都準備了龐大的資料,僅法庭英文速記就達48412頁(日文為10卷)。超過1000萬字以上有關證據資料8000件,其中檢察方的證據資料為21200頁,辯護方為26800頁。出庭作證證人為12個國家的419人。 東京審判的缺憾與爭議
東京審判體現了反法西斯同盟國和世界人民的共同意志,體現了國際法的正義原則。但同時也應該指出,東京審判存在明顯的缺失。可以說,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日本戰犯的判決,只能說是對日本軍國主義侵略戰爭罪行的部分清算,很不徹底,很不完全。 第一,沒有追究日本天皇的戰爭責任,是東京審判的一大缺憾。 裕仁天皇對日本侵略戰爭以及日軍暴行負有最高領導者的責任,“裕仁獨立于政府和官僚政治,在一個彼此制約的復雜的體制中,行使了實權和權威。他參與了制定國家政策,并向陸海軍將領們發布大本營命令;他在策動日本對外侵略戰爭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并指揮了對中國的所有軍事行動。1941年裕仁和他的宮廷近臣們,與陸海軍中主張反英美的強硬派聯手,從而使亞洲—太平洋戰爭成為現實” 。“無論是1931年日本侵占中國東北,還是1937年日本對中國發動全面侵略戰爭,抑或對日軍在中國犯下的暴行——南京大屠殺、三光政策、虐待俘虜、屠殺平民、開發使用化學武器等,裕仁不僅未采取任何阻止行動,反而嘉獎了犯罪者。” 然而,作為侵略戰爭的最高統帥裕仁天皇卻沒有受到任何追究。天皇是日本憲法體制和戰爭責任體制中的最高權力者,不追究天皇的戰爭責任,就不可能徹底追究日本國家的戰爭責任。沒有追究天皇的戰爭責任,這給戰后的日本政治帶來了嚴重后果,造成日本政府和主流社會拒絕對侵略戰爭進行誠心的反省和悔改,政治上長期右傾化。 第二,沒有把“反人道罪”作為獨立的起訴原因,是東京審判的嚴重不足。 “反人道罪”包括日本對朝鮮、臺灣等殖民統治地特別是在中國的占領區進行的殘酷統治罪行,如在中國實施最野蠻的燒光、殺光、搶光的“三光政策”,制造數以千計的慘案和對無設防城市居民的大轟炸,以及強制勞工、強迫婦女做隨軍“慰安婦”,等等。但在檢察官的起訴書中幾乎沒有涉及這些問題,更沒有把日本殖民統治的暴行作為戰爭犯罪來進行追究。 第三,沒有起訴搞細菌戰和化學戰的日本戰犯,是東京審判的嚴重缺失。 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的日本戰犯中,有5000多名日本軍人公然違背國際公約在中國進行細菌戰和化學戰,參與了細菌武器、化學武器的研制、生產和使用,包括慘無人道的用活人進行實驗,理應受到嚴懲,卻被美軍保護起來,并掩蓋其重大的戰爭犯罪事實,成了為美國提供細菌戰研究情報的“有價值的合作者”,而被免于起訴。作為交換條件,石井四郎等20名“細菌戰專家”,向美國提交了長達60頁的人體實驗報告、20頁的19年的作物毀滅研究報告和8000張“細菌戰實驗人體及動物的解剖組織”幻燈片;另還有石井四郎本人從事“細菌戰各階段研究20年經驗的專題論文”。 (部分資料參考來源:北京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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