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點 民間借貸合同屬事實合同,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可予抵扣本金。 案情 被告岑某某、邱某某以急于用錢為由向原告程某某借款50萬元,雙方約定借期為一個月,月息為5分,被告陳某為該筆借款承擔擔保責任。借款到期后,原告向被告多次催收,但被告一直未償還借款,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岑某某、邱某某立即償還借款50萬元及逾期利息到還清本金為止;被告陳某承擔共同還款責任。被告岑某某、邱某某辯稱:岑某某有向原告程某某借款50萬元的意向,并寫了一張借條給原告,但并沒有實際取得借款。岑某某第二天以不再需要資金為由要求原告歸還借條,但原告稱借條已撕毀,導致沒有收回借條。被告陳某辯稱:陳某作為擔保人在岑某某出具的《借條》上簽了字是事實。岑某某是否取得程某某的借款50萬元,陳某不清楚。 審判 湖南省永州市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為:一、被告是否已經收到了原告提供的借款;二、原告提供給被告的借款本金金額;三、被告是否支付了原告三個月的利息,被告支付的高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是否退還被告或抵扣本金;四、被告陳某承擔何種擔保責任。 關于焦點一,原告提供了出借資金的來源以及將借款實際交付給被告的相關證據,且借條上的利息“5分”還是事后所添加,根據交易習慣及原告提供的相關證據,可以初步認定借款關系存在;關于焦點二、原告在交付50萬元借款給被告時預扣了一個月的利息2.5萬元,因此,借款本金應為47.5萬元;關于焦點三、原告自認被告共給付的3個月的利息 為7.5萬元,同時原告提供的證人證言證實被告向原告支付過借款利息,因此,本案認定原告實際上收到了被告支付的3個月的利息7.5萬元,被告已支付的利息高于年利率36%部分應予抵扣本金;關于焦點四、被告陳某僅在借條上簽名而未對擔保方式進行明確約定的,依照法律規定,被告陳某應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綜上,故判決:一、限被告岑某某、邱某某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償還原告程禮武借款本金441772.88元,并自2015年8月30日起至本判決指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止按月利率2%計付利息至本息清償時止;二、被告陳某對上述第一項債務負連帶償還責任。宣判后,岑某某、邱某某向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21日以同樣的事實作出(2016)湘11民終502號民事判決,維持一審判決。 案例注解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民間借貸規定》)第31條規定:沒有約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過約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違約金,且沒有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出借人返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民間借貸規定》第26條第二款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貸合同中的利息債務,其利率仍受到限制,年利率24%以內的約定部分,借款人按約定支付利息,系法律義務,可強制履行;按照大于24%至36%的年利率計算出的利息,借款人按該部分約定支付的利息系自然債務,該債權無請求力、無執行力,但有保持力,出借人請求給付的,借款人可以拒絕給付,出借人無權請求強制履行,借款人自愿給付的,不成立不當得利,借款人不得請求返還;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自愿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的部分利息,無法律上原因,實際上構成了不當得利, 該部分不當得利雖屬既成事實亦不受法律保護,出借人取得該部分不當得利應當以不當得利所取得的利益為限返還借款人,具體到本案中,借款人岑某某、邱某某在審理過程中始終只承認曾經寫過借條給出借人,但未收到過出借人提供的借款,出借人是否收到了借款人給付的三個月的利息是認定該筆借款是否成立的關鍵因素,在此種情形下,借款人不但不會主動提出退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抵扣本金,還會刻意回避該問題,如果借款人主動提出退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抵扣本金,就意味著直接承認收到了出借人提供的借款,從而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在現實的生活和審判中,大多數當事人對法律并不懂,哪怕連基本的對自己有利的法律常識都不知曉,雖然對于應否釋明沒有相關的明確規定,為了最大限度的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為了打擊不法分子利用高利貸等手段謀取利息,為了更好的平衡法律這個桿秤,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為保護當事人雙方的利益,可以向當事人釋明,對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予以抵扣本金。(作者單位: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區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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