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作宜“導”不宜“教”。傳統作文教學的弊端是教師把“作文課”當成其他學科課程一樣去教。其實,作文是學生運用自己的語言文字交流思想感情的一種個人創造活動。學生的喜、怒、哀、樂,只能由他們自己去傾訴,為使其傾訴痛快淋漓,教師能做的僅僅是根據兒童習作心理規律,在寫作前,激發其傾訴動機,幫助他們打開真情實感的“閘門”,使其“想寫”;在寫作時,引導他們回到自己的生活情境中去,幫助他們打開材料倉庫的大門,使其“有寫”;在寫完草稿后,讓他們當即“發表”交流,互相評改,教師予以適當點撥,讓其對照“心聲”,自主修改,幫助他們找到適合于自己的寫作“竅門”,使其“會寫”。這樣的“導寫”,才能引導兒童寫出屬于自己的“本色習作”。 具體來說,兒童習作具有如下三大“本色”: 一、呈現習作主體的“生命本色” 在“本色習作”導寫過程中,教師力求讓兒童的生命之花自由、盡情地綻放,張揚其個性,尊重其差異。讓兒童的習作不做作,不掩飾,不無病呻吟;兒童的習作不是為了寫給老師或家長看,而是自由自在地發泄,自主由衷地傾吐。這是一種令人向往的寫作境界。要做到這一點,必須努力營造寬松、祥和、民主、開放的綠色課堂,讓那些稚嫩的、柔弱的生命之花毫無顧忌地綻放。給兒童以關愛、呵護與賞識;讓他們有安全感、歸宿感、成就感。讓他們充滿自信:“天生我材必有用”,我的生命本色是獨一無二的!給他們以活動的參與權,言論的自由權、質疑權,甚至是出錯權。教師要以海納百川的胸懷,接納每一位學生,擁抱每一個孩子,寬容他們“生命之花”中的瑕疵。像母親引導蹣跚學步的幼兒那樣,滿懷耐心,滿懷期待。 二、表現習作內容的“生活本色” 兒童習作應植根于兒童自己生活的土壤,要真實于兒童自己的生活。教師要尊重客觀事實,更要尊重兒童對生活的獨特感受與體驗。習作內容是真實的,不是虛假的;是自己的,不是他人的;是“土生土長”的,不是“外來移植”的;是獨具個性的,不是模式化的;是真情表白、有感而發的,不是裝腔作勢、言不由衷的;是五彩繽紛的,不是單調清一色的。 三、展現習作語言的“生態本色” 兒童習作應該用自己的語言文字表達自己的思想感情,用童言表達童心、童真、童趣。不受這個法、那個法的束縛;不學成人腔,不說老頭話;不說假話、空話、大話、套話、人云亦云的話。“導寫”時,教師應努力做到:解放童心,呵護童真,激發童趣,傾聽童言。讓兒童的創新思維,在無憂無慮的綠色生態環境中自由萌發、盡情綻放,讓兒童的寫作靈感在自由奔放的激情中冒出火花。 強調兒童習作的“三個本色”,旨在把他們引向自由想象,自主寫作,健康成長的人生之路。讓兒童從小學會用自己的眼睛去發現,用自己的頭腦去思考,用自己的身心去感受,用自己的靈魂去體驗,用自己的方式去表達。進而培養出獨立思考、實事求是、勇于實踐、敢于創新、善于創造的一代新人。沿著這條路,兒童不僅在學習作文,也在學習做人。在教師的引導下,讓他們最終走向一條成人、成才、成功之路。 (劉濟遠 中國寫作學會中小學寫作教學專業委員會會長,湖南第一師范學院教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