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最高封建統治者的稱號。在我國皇帝的稱號始于秦始皇。正一品: 【職官】:太師、太傅、太保、左/右丞相、少師,少傅,少保 【爵】:王 從一品: 【職官】:樞密使、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文散官】:開府儀同三司 【武散官】:驃騎大將軍 【爵】:嗣王、郡王、國公 正二品: 【職官】: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同知樞密院事,太尉 【文散官】:特進 【武散官】:輔國大將軍、鎮國大將軍 【爵】:開國郡公 【勛】:上柱國 從二品: 【職官】:簽書樞密院事、觀文殿大學士、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御史大夫、六部尚書、左右金吾衛/左右衛上將軍、冀/兗/青/徐/揚/荊/豫/梁/雍州牧、殿前都指揮使、節度使 【爵】:開國縣公 【勛】:柱國 正三品: 【職官】:觀文殿學士、翰林/資政/、翰林學士承旨、翰林學士、資政/保和/端明殿學士、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敷文閣學士、樞密直學士、左右散騎常侍、權六曹尚書 【文散官】:金紫光祿大夫 【武散官】:冠軍大將軍、懷化大將軍 【勛】:上護軍 從三品: 【職官】: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敷文閣直學士、御史中丞、開封尹、尚書列曹侍郎、諸衛上將軍、太子賓客/詹事 【文散官】:銀青光祿大夫 【武散官】:云麾將軍、歸德將軍 【爵】:開國侯 【勛】:護軍 正四品: 【職官】:給事中、中書舍人、太常/宗正卿、秘書監、諸衛大將軍、殿前副都指揮使、承宣使 【文散官】:正奉大夫、中奉大夫 【武散官】:忠武將軍、壯武將軍 【爵】:開國伯 【勛】:上輕車都尉 從四品: 【職官】:保和殿/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敷文閣侍制、左右諫議大夫、權六曹侍郎、國子祭酒、少府/將作監、諸衛將軍 【文散官】:太中大夫、中大夫 【武散官】:宣威將軍、明威將軍 【勛】:輕車都尉 正五品: 【職官】:馬/步軍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觀察使、通侍/正侍/宣正/履正/協忠/中侍大夫 【文散官】:中散大夫、朝奉大夫 【武散官】:定遠將軍、寧遠將軍 【爵】:開國子 【勛】:上騎都尉 從五品: 【職官】:太常/宗正少卿、秘書少監、內客省使、延福宮使、景福殿使、樞密都承旨、中亮/中衛/翊衛/親衛大夫、殿前馬/步軍都虞候、防御使、捧日/天武/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諸州刺史、駙馬都尉 【文散官】:朝散大夫、 【武散官】:游騎將軍、游擊將軍 【爵】:開國男 【勛】:騎都尉 正六品: 【職官】:集英殿修撰、左右司郎中、國子司業、、都水使者、內侍省都知/副都知、宣慶/宣政/昭宣使、拱衛/左武/右武大夫、內侍省押班、樞密承旨/副承旨 【文散官】:朝奉郎、承直郎 【武散官】:昭武校尉、昭武副尉 【勛】:驍騎尉 從六品: 【職官】:起居郎、、侍御史、左右司員外郎、右文殿/秘閣修撰、開封少尹、開封府判官/推官、少府/將作/軍器少監、和安/成和/成安大夫、陵臺令 【文散官】:奉直郎、通直郎 【武散官】:振威校尉、振威副尉 【勛】:飛騎尉 正七品: 【職官】: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諫、侍講、直龍圖/天章/寶文閣、樞密副承旨、武功至武翼大夫、成全/平和/保安大夫、翰林良醫、赤縣令 【文散官】:朝請郎、 【武散官】:致果校尉、致果副尉 【勛】:云騎尉 從七品: 【職官】:左右正言、、監察御史、直顯謨/徽猷/敷文閣、太常/宗正/秘書丞、大理正、著作郎、崇政殿說書、內符寶郎、正侍至右武郎、武功至武翼郎、和安至保安郎、翰林醫官、閤門宣贊舍人、判、翰林醫效/醫痊 【文散官】:朝散郎、宣奉郎 【武散官】:翊麾校尉、翊麾副尉 【勛】:武騎尉 正八品: 【職官】:秘書郎、太常博士、樞密院計議官/編修官、敕令所刪定官、直秘閣、著作佐郎、國子監丞、國子博士、大理司直/評事、訓武/修武郎、內常侍、京府判官、京畿縣令、赤縣丞、太史局五官正、中書/門下省錄事、尚書省都事 【文散官】:給事郎、 【武散官】:宣節校尉、宣節副尉 從八品: 【職官】:少府/將作/軍器/都水監丞、秘書省校書郎/正字、太常寺奉禮郎/太祝、太學/武學/律學博士、主管太醫局、閤門祗候、東/西頭供奉官、從義/秉義郎、節度掌書記、觀察支使、承直/儒林/文林/從事/從政/、京畿縣丞、諸州縣令/丞、赤縣尉、防御/團練副使、太史局丞/直長/靈臺郎/保章正、翰林醫愈/醫證/醫診/醫候、守闕主事/令史/書令史 【文散官】:承奉郎、承務郎 【武散官】:御武校尉、御武副尉 正九品: 【職官】:殿頭高品、郊社/籍田/太官令、國子太學正/錄、武學諭、律學正、太醫局丞、忠訓/忠翊/成忠/保義郎、挈壺正、京畿縣尉、諸州別駕/長史/司馬、樞密院守闕書令史 【文散官】:儒林郎、 【武散官】:仁勇校尉、仁勇副尉 從九品: 【職官】:高班、黃門內品、承節/承信/迪功郎、諸州縣尉、城砦/馬監主簿、諸州司士/文學/助教、翰林醫學 【文散官】:文林郎、將仕郎 【武散官】:陪戎校尉、陪戎副尉 未入流: 【職官】:翰林院孔目、都察院庫使、禮部鑄印局大使、兵馬司吏目、崇文門副使 【文散官】:典史、土典史、關大使、府檢校、長官司吏目、茶引批驗所大使、鹽茶大使、驛丞、土驛丞、河泊所所官、牐官、道縣倉大使 【武散官】:百長、土舍、土目 中樞官制是中央集權的軸心,從趙匡胤建立宋王朝開始,就對中央官制作了調整。其特點是用設官分職、分割各級長官事權的辦法來削弱其權力的。這樣,有些官只是空名,所謂“官”,其概念只是拿俸祿而已。 這類官有兩種情況,第一,在宋太祖、太宗統一五代十國的過程中,留用了大批各國舊官員,使他們保持官位,領取俸祿,但不使掌握實權(只對其中認為可靠者安排一些實際職務);第二,對于宗室、外戚、勛舊,也僅授予高官,優加俸祿,而不給實職。至真宗時,便把這些措施加以制度化。按照這個制度,一般官員都有“官”和“差遣”兩個頭銜,有的官還加有“職”的頭銜。“官”只是說明他可以領取俸祿,而職才有實際的權力。每個機關彼此互相牽制, “任非其官”的情形很普遍。真正決定其實權的不是官階,而是差遣。至于“職”,一般指三館(昭文館、史館、集賢院)和秘閣中的官職,如大學士、學士、待制等,是授予較高級文臣的清高銜頭,并非實有所掌。宋神宗元豐三年(公元1080年)官制改革后,撤銷館職,另設秘書省職事官,自秘書監丞、著作郎以下,都稱館職。其他文臣兼帶館職,武臣帶閣門宣贊舍人,則稱“貼職”。 官稱和實職的分離,使朝廷內外大批官員無所事事,三省、六部、二十四司名義上都有正式官員,但除非皇帝特命,不管本部的職事。
這樣,各級官府層次重復,疊床架屋,機構空前龐大。但是,卻有利于皇帝直接控制用人大權,他可以隨時提拔官階較低而有才能者擔任要職,也可隨時撤換無能之輩。歷代的官制,宋朝大多保留下來。《宋史·職官志》云: 宋承唐制,抑又甚焉。三師、三公不常置,宰相不專任三省長官,尚書、門下并列于外,又別置中書禁中,是為政事堂,與樞密對掌大政。 自趙匡胤建宋以后,三師、三公之制雖承唐制保留下來,但授與大臣者為數并不多,尤其是太師一官,只以趙普與文彥博兩人功高德厚方予特拜。但自蔡京擅政以后,拜三公者在宣和年間竟多達18人。這18人中,除了蔡京父子及童貫、王黼等寵臣外,其他多為宋徽宗的兒子(太子除外)任職。 三省六部宋代官服 門下省:又稱“左省”。其長官名義上是門下侍中,但很少委任過,實際上有名無職。副長官是門下侍郎,另外又委派一名給事中任“判門下省事”真正掌管本省的職權。其屬官有左散騎常侍、左諫議大夫、左司諫、左正言以及給事中等。門下省的職權是主管皇帝寶璽、大朝會設位版、贊拜、拜表、宣黃、外官和流外官考課、年滿齋郎轉補以及各司附奏署名等事。神宗改革官制時,重新恢復三省的實際地位和職權,門下省專司審議,但自門下侍郎成為尚書左仆射的兼職或副宰相的專職后,便不再和門下省本身的職事相關了。 中書省:又稱“右省”。其長官名為中書令,實際上也有名無職。副長官為中書侍郎。又另委派一名中書舍人任“判中書省事”,真正掌管本省職權。其屬官有右散騎常侍,中書舍人、右諫議大夫、起居舍人、右司諫、右正言等。中書省的職權是主管郊祀、皇帝冊文、州縣官考課、齋郎等年滿復奏、文官改賜章服、僧道給賜紫衣師號、舉人出身及寺觀名額等事。神宗改革官制后,中書省則專司取旨出令。但自中書侍郎成為尚書右仆射(宰相)的兼職或副宰相的專職后,便不再和中書省本身的職事相關了。 門下和中書兩省的左、右散騎常侍,左、右諫議大夫,左、右司諫,左、右正言,通稱“兩省官”。門下省的起居郎和中書省的中書舍人稱“小兩省官”。散騎常侍、給事中、諫議大夫等稱“大兩省官”。北宋前期,大兩省官員雖名為諫官,但除非皇帝特旨供職,并不得諫諍。 尚書省:又稱“都省”。其長官名義上是尚書令,還有左右仆射、左右丞等,但尚書令從不委任。實際上另外委派諸司三品以上者或學士一員任“權判尚書都省事”。尚書省的職權是總轄吏、戶、禮、兵、刑、工等六部和司封、司勛、考功、度支等二十四司,并主管議定官員謚號、祠祭、受誓戒、在京文武官封贈、注甲發付選人、二十四司人吏遷補等事。尚書省所轄六部二十四司,分屬左司和右司,左司掌管吏部(下轄司封、司勛、考功)、戶部(下轄度支、金部、倉部)、禮部(下轄祠部、主客、膳部);右司掌管兵部(下轄職方、駕部、庫部)、邢部(下轄都官、比部、司門)、工部(下轄屯田、虞部、水部)。左、右司各設郎中1人,員外郎1人。 戶部:宋初設三司總管全國財政,戶部幾乎無所職掌,只委派“判戶部事”一員,接受各地土貢,至時陳列于殿廷。神宗官制改革時,撤銷三司,全國財計始歸戶部。戶部主管全國戶籍、土地、錢谷的政令以及貢賦、征役等事。設戶部尚書一員,左、右曹侍郎各一員。郎中、員外郎各二員,度支、金部、倉部各二員。左曹分管戶籍、稅賦、土貢、征榷等事,右曹分管常平、免役、保甲、義倉等事。度支掌管全國財政預算,量入而出;金部掌管全國的貨幣收支,藏于府庫;倉部掌管倉庫貯積和收支等事。 禮部:宋初設太常寺禮院。真宗時又設禮儀院,主管禮儀之事。禮部只委派“判禮部事”一員,掌管科舉,奏補太廟齋郎等事。神宗時,撤銷太常禮院,其職權劃歸禮部。禮部設尚書、侍郎各一員,郎中、員外郎各一員。禮部下設祠部、主客、膳部等三司。掌管禮樂、祭祀、朝會、宴享、學校、科舉之政令。 兵部:宋初設樞密院,掌管軍事政令,武臣銓選則歸三班院和審官西院負責,兵部只管皇帝儀仗、鹵簿、武舉、義勇弓箭手等事,委任“判兵部事”一員。神宗時設兵部尚書、侍郎各一員,職方、駕部、庫部和本部等四司郎中、員外郎各一員,職權略有擴大,主管民兵、弓手、廂軍、蕃兵、剩員,武士校試武藝,及少數民族官封承襲等事。 刑部:宋初刑部是最高司法機構之一,主管全國刑政,并審復大理寺所定大辟案件。太宗時,創設審刑院,將刑部審復權撥歸審刑院,審刑院成為全國另一最高司法機構。神宗時,撤銷審刑院以及糾察在京刑獄司,將其審復等權歸還刑部,從此,刑部的職權大為擴大,主管全國刑法、獄訟、奏讞、赦宥、敘復等事。設刑部尚書一員,侍郎二員;郎中和員外郎,本部各二員,都官、比部、司門等司各一員。本部郎中和員外郎,又分左、右兩廳,廳各二員,左廳掌管詳復,右廳掌管敘雪。 工部:宋初只設“判工部事”一員,所屬屯田、虞部、水部的職權全被劃歸“三司”,工部職權很少。神宗官制改革時撤銷“三司”,工部才恢復職權。設工部尚書、侍郎各一員,本部和屯田、虞部、水部四司郎中、員外郎各一員,主管全國城郭、宮室、舟車、器械、錢幣、河渠等政令。南宋時,將軍器監和都水監并歸工部,工部的職權就更為擴大了。工部還兼管軍器所和文思院;高宗時還設立制造御前軍器所,委任提點官二員和提轄、監造官各若干員,負責制造武器;文思院負責制造金銀、犀玉等器物,設提轄官一員、監官三員。 樞密院與三衙樞密院是總理全國軍務的最高機構,簡稱“樞府”。宋代樞密院與中書門下共掌文、武大權,稱為東、西“二府”。
樞密院:樞密使為樞密院之長官,或稱知樞密院事,副長官稱樞密副使或同知樞密院事,簽書樞密院事或同簽書樞密院事。其下設都承旨和副都承旨,負責“承宣旨命,通領院務”,由武官擔任。還設編修官,不定員。樞密院“掌兵籍,虎符”,若得皇帝的批準,有調動兵馬之權。樞密使的地位略低于宰相,與參知政事、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尚書左丞等統稱為“執政官”。樞密使這一官銜在唐太宗時就設置了,但唐代的樞密使只負責管理軍事情報,機密情報之類,由宦官兼任,直至五代時還保留這個官銜。而宋代的樞密使地位抬得這么高,權力這么大,其原因是與當時國內外的階級矛盾、政治形勢有關。宋時階級矛盾一開始就相當尖銳。北宋初年就發生了王小波、李順起義。在邊境,又有契丹、西夏等少數民族政權的并立,形成邊防的緊迫局勢。內憂外患使得宋王朝需要一支相當龐大的軍隊,方能抵抗少數民族的入侵和鎮壓國內人民的反抗,因而,就需要一個強有力的機構來管理這支軍隊,這就是宋代設立樞密院的原因。 三衙:趙匡胤還取消了殿前都點檢和殿前副都點檢這兩個職務,由殿前都指揮、侍衛馬軍都指揮使、侍衛步軍都指揮使,分別率領禁軍,合稱“三衙”,互不統屬。禁軍從此沒有統帥,將領分別聽命于皇帝本人。“三衙”長官都指揮使之下,各設副指揮使,都虞候,副都虞候各一員。真宗時,廢除侍衛兩司的都虞候之職。南宋時,殿前司掌管殿前各班、直和步、騎各指揮的名籍,侍衛親軍馬、步軍司分掌馬軍、步軍各指揮的名籍。并負責屬下軍隊的管理、訓練、戍守、升補、賞罰等政令。“三衙”與樞密使所掌之兵權不同:樞密使有發兵之權,而無統兵之重;三衙有統兵之重,而無發兵之權。 監察機構宋代監察機關,沿襲唐制,中央設御史臺,下設三院,《宋史·職官志四》說:“其屬有三院:一曰臺院,侍御史隸焉;二曰殿院,殿中侍御史隸焉;三曰察院,監察御史隸焉。”御史臺設有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御史大夫名義上是御史臺的最高長官,但宋初不除正員,只作為加官,授予其他官員。檢校官帶憲銜的,有檢校御史大夫。元豐改官制后,一并除去。因而御史中丞便成為御史臺的真正長官,稱為臺長;副長官是侍御史知雜事。御史官的職掌是“糾察官邪,肅正綱紀。大事則廷辨,小事則奏彈。”上至宰相,下至一般小官,都在御史監察彈劾之列。官階低而任殿中侍御史,或監察御史者,稱“監察御史里行”。此外,還設推官二員,專管審理刑事案件。三院御史上疏言事,評論朝政或彈劾官員,按規定必須先向中丞報告。仁宗時,劉筠任中丞后,御史言事就不必請示本臺長官了。 地方官的監察,由通判負責。同時,皇帝還經常派遣轉運使、按察使、觀察使到各地去監察,這些都屬于外任御史。轉運使本來是管理財政的,但也兼任監察官吏。南宋時,地方監司官職權加重,安撫使稱帥臣,宰相外出巡事時,雖說是典州,亦必兼此職。后來在安撫使之上設宣撫、制置二使,不領州而位在諸路帥臣之上,成為一路之長官。開元代行省承宣布政司,開明代按察司制度之先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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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零壹貳012 > 《政治經濟(國家治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