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月福利 5月20日20時,國網江西贛州供電公司在進行220千伏贛潭Ⅱ線線路參數測試工作過程中,作業人員直接拆除測試裝置端的試驗引線,線路感應電導致試驗人員觸電,工作負責人盲目施救,導致2人觸電,經搶救無效死亡,構成一般人身事故。 感應電主要存在于臨近平行、交叉跨越帶電線路或同塔并架線路部分線路停電,以及進線間隔隔離開關、門構架等處。從以往感應電電壓測量試驗情況看,在停電后不掛接地線時,500千伏母線最高感應電壓可達17.7千伏,220千伏線路最高感應電壓可達10.8千伏,66千伏線路最高感應電壓可達2.9千伏。 220kV贛潭II線與帶電220kV贛坪線同塔并架43基,19.2公里,未接地情況下感應電壓非常高,作業人員如果接觸到如此高的感應電壓必將導致人身事故的發生。 1、事故直接原因:作業人員執行安全規程不到位,拆除測試裝置端的試驗引線前,未將試驗線路接地,且未按規定使用絕緣鞋、絕緣手套、絕緣墊等安全工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事故擴大原因:人員觸電后,工作負責人在沒有采取任何防護措施的情況下,盲目施救,造成施救人員死亡。 3、作業人員嚴重違章:《安規》、《交流輸電線路工頻電氣參數測量導則》明文規定:“高壓試驗人員在測量接線及變更接線時,必須在被測線路兩端均接地,防止感應電壓觸電。”規程規定寫的清清楚楚,而作業人員未嚴格執行,是一起典型的嚴重違章。 4、作業前危險點分析不到位:從現場工作票填寫與執行情況上看,組織技術安全措施不全,工作票中缺少本次作業最大的危險點——感應電傷人及預控措施。工作票層層審核把關不嚴,填寫、簽發、許可人員均未能起到把關作用。同時也暴露出,作業前未熟悉線路接線及運行方式,未考慮需要測試參數的220kV贛潭II線與帶電220kV贛坪線同塔并架,易產生感應電的危險點。 5、作業組織不力:作業計劃沒有納入管控,作業前的安全交底流于形式,試驗人員對線路參數測試期間何時應掛接地線不清楚,對作業流程和要求不掌握。針對當晚的工作也未能加強現場監督力量。監護人未履職盡責,未監督被監護人遵守安規和安全措施情況,及時糾正不安全行為。 6、技術業務水平較低:由勞務派遣人員擔任工作負責人,作業人員在試驗結束拆除試驗接線時未接地,同時也未使用絕緣鞋、絕緣手套、絕緣墊等防護措施,觸電后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暴露出作業人員專業技術業務水平低,缺乏感應電壓防護、觸電急救等相關知識,安全意識淡薄、自我保護意識不強。 7、到崗到位職責不落實:到崗到位人員未履職盡責,未能監督現場安全措施落實,未能及時發現并制止現場出現的嚴重違章行為,現場安全監督嚴重“失位”。 8、工期安排不合理:晚上19時11分才開始試驗,20時發生事故,當時已經黑天,光線不好,作業人員急于完成工作任務,心態浮躁,為圖省事、省時,容易不按規定要求程序開展工作。 9、安全技術培訓不到位:安全技術培訓力度不足,對《安規》、操作規程、觸電急救知識掌握不清,致使作業人員業務素質不高,自我保護意識不強,安全防護技能較低。 10、未總結事故教訓: 近年來國網公司系統曾發生多次感應電觸電死亡事故(2008年湖北超高壓輸變電公司“5.26”500千伏線路作業人員感應電觸電死亡;2013年新疆哈密供電公“7.18”110千伏紅光變電站人員感應電觸電死亡;2016年國網冀北電力“4.1”220千伏羅屯變感應電觸電死亡),沒有引起事故單位高度重視。 1、在線路桿塔、變電站進線端作業,應采取防感應電措施,必要時應穿屏蔽服,加掛接地線,使用個人保安線。高壓專業參數測試人員必須使用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墊,拆、接引線前,線路必須接地。 2、在停電檢修線路作業區段的兩端三相導、地線上裝設接地線;同時在檢修作業點(工作相導、地線)范圍兩側裝設個人保安線(注意:如果在檢修作業點一側或兩側已裝設接地線,則相應檢修作業點一側或兩側的個人保安線可以不再裝設)。 3、裝、拆接地線或使用個人保安線時,檢修人員應使用絕緣棒或絕緣繩,人體不得碰觸接地線,并與接地線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4、試驗前詳細了解當地、對端和線路經過所有地區天氣,嚴禁陰(雷)雨天氣和大風天氣進行線路參數試驗。 5、線路參數試驗期間相鄰(相關)線路禁止進行任何操作和作業。 6、變更試驗接線時,必須確保操作設備可靠接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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