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位是中國古代君王授予貴族和功臣的一種稱號,代表了其地位、身份,大致可以分為王、公、候、伯、子、男六等,各朝代有所不同。下面,簡單介紹一下吧。 各朝代爵位制度爵位制度大約起源于夏商周時期,具體源于何時史學界仍有爭議,不過可以確定的是,爵位制度是從周朝時期開始逐步完善的。 周朝時期:周朝時期,天子稱王,爵位設置有公、侯、伯、子、男五等,“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孟子.萬章篇》)。 秦朝時期:秦國自商鞅變法后,取消宗族封爵,立二十等爵制以賞功勞,依次是:徹侯、關內侯、大庶長、駟車庶長、大上造、少上造、右更、中更、左更、右庶長、左庶長、五大夫、公乘、公大夫、官大夫、大夫、不更、簪裊、上造、公士。 漢朝時期:漢承秦制,沿用二十等爵位制,另增設王爵。漢武帝時,為避帝諱,改徹侯為列侯。同時,另設戰功爵位十一等,依次是:造士、輿衛、良士、戎士、官首、秉鐸、千夫、樂卿、執戎、政戾庶長、軍衛。 三國時期:曹操廢除二十等爵位制。魏文帝黃初年間,設置九等爵位,依次是:王、公、侯、伯、子、男、縣侯、鄉侯、關內侯。 兩晉南北朝時期:共設爵位十八等,依次為:王、公、侯、伯、子、男、開國郡公、開國縣公、開國郡侯、開國縣侯、開國侯、開國伯、開國子、開國男、鄉侯、亭侯、關內侯、關外侯。 北魏設置五等爵,北齊設王爵和五等爵。南朝沿襲東晉,陳朝后增郡王爵、藩王爵 北周則置十一等爵,依次為:親王、郡王、縣王、國公、郡公、縣公、縣侯、縣伯、縣子、縣男、鄉男 隋朝時期:隋文帝設九等爵位,依次是國王、郡王、國公、郡公、縣公、侯、伯、子、男。隋煬帝保留王、公、侯三等爵位,其余全部廢除。 唐朝時期:唐朝設十一等爵位,依次為:親王、嗣王(承襲親王的為嗣王)、郡王、國公、郡公、郡侯、縣公、縣侯、縣伯、縣子、縣男。國公以下,均加開國字樣,如××郡開國侯、××縣開國子。 宋朝時期:宋朝基本延續唐朝制度。宋朝爵位特殊的一點在于取消了世襲罔替制度,除了世襲爵位外,大多數封爵都是終身制,身死爵除。 元朝時期:元朝爵位為八等十級,依次為:王(正一品)、郡王(從一品)、國公(正二品)、郡公(從二品)、郡侯(正、從三品)、郡伯(正、從四品)、縣子(正五品)、縣男(從五品)。 明朝時期:明朝爵位“世”(世襲)與“不世”(不世襲)兩種。且分為宗室和異性兩類。
清朝時期:清朝的爵位分宗室、功臣、外藩蒙古三類。且爵位只加美號,不加國號、邑號,如睿親王、勇毅侯之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