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中浪漫說歷史 古裝電視劇中出現八百里加急這個詞。八百里加急經常用來形容緊急情況下信息的快速傳遞。古代依靠驛站來進行文件的傳遞。驛站的的距離大概是20里一個,公文上標注有“馬上飛遞”的字樣,公文傳遞要求日行300里如果有緊急情況,也可以提高傳遞速度,有400里600里,這里的400里600里都用來表示快馬的傳遞速度。速度最高可達到800里。這就是八百里加急的來源。緊急文件的傳遞方式是使用驛站的快馬。快馬都極速奔跑,即使是駑馬,也可以日行千里。用“六百里加急,八百里加急”來表示公文傳遞的緊急程度。不止是影視作品,文學作品中也對此有生動的描寫。著名的邊塞詩人岑參曾寫過“一驛過一驛,驛騎如星流。”的詩句描寫行進速度之快。那么古代八百里加急到底有多快? 直到唐代,官府對此有了官方的規定,要求快馬一日可行180里,快則要求日行300里,最快可達到日行500里。755年,安史之亂爆發后,唐玄宗6天收到消息,可見傳遞速度之快,速度達到了日行500里。歷史上有過記載,南北朝的北周宣帝曾在洛陽曾親乘驛馬,日行300里。由此可見,唐朝最緊急的公文傳遞速度可達日行500里,必然是最高的御馬級別。根據唐代的換算關系來看,1里大概是454.2米,現在看來,800里加急的速度再快,之前也要兩天的時間才能到達。《大唐六典》中有過記載,唐朝的驛站最繁盛是共有1639個驛站,從事相關事務的人員足足有兩萬多人,僅驛兵就有一萬七千人,占到總人數的3/4還多。 可見驛站的發達。其中郵驛又分三種,分別是陸驛、水驛、水路,各驛站又有相關的驛舍、驛馬、驛驢、驛船和驛田來保證驛站的正常運行。在驛站往往有“驛丁、“驛夫”,也可以叫“驛卒”或是“驛隸”,他們在各地的驛站中工作,地位較低,工作繁重。郵驛中的陸驛的驛丁要背負文書,無論烈日當空還是大雨傾盆,寒風刺骨還是炎炎夏日,都要行走在傳遞文書的驛路上,承擔傳遞官府文書的重任。唐朝的法令例律對郵驛的失誤也有著嚴厲的處罰,稍有差錯,便要承擔責任。依照例律規定,驛站的驛長應承擔每年上報驛馬的死損情況,經費支出等情況。驛長應承擔驛站驛馬的死損費用。 對于驛站的人員馬匹數量,如有謊報,則以“杖一百”懲之。驛丁的懲罰更為嚴格,按照規定,驛丁到達驛站,必須換馬。對于追求時效性的文書傳遞來說,文書的傳遞速度關系重大。文書延遲一天,即杖責八十,兩天翻倍。對于文書傳遞這樣重要的工作,一般不會遇到半路搶劫這樣的工作。原因之一在于搶劫的成本高,如有強盜半路劫去公文,一定會遭到官府的圍剿追殺。驛站會遣派多人攜帶同樣的文書,即使路遇強盜,也可以將信息傳遞出去。軍情緊急文書如遭延誤,罪加三等,如導致戰爭失利,處以絞刑。在《唐國史補》中記載過一個因疏忽導致文書簽發失誤遭免官的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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