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日常經營過程中可能會接受稅務機關檢查,檢查后涉及增值稅相關問題如何進行賬務處理以及需要注意的問題,下面結合工作實踐與大家一起交流。 一、稅務機關增值稅檢查賬務處理需要專門賬戶進行處理 在稅務機關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納稅情況進行檢查后所有涉及增值稅賬務調整的,應通過“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專門賬戶進行處理。 二、具體調賬規則 調賬過程中與增值稅有關的賬戶用“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替代,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調增、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事項記入:“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賬戶的貸方;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調減、增值稅進項稅額調增事項記入:“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賬戶的借方。實務中一般情況下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調增、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事項較多,對增值稅銷項稅額調減、增值稅進項稅額調增事項稅務機關一般納輔導納稅人自行進行調整。 全部調賬事項入賬后,結出“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的余額,并將該余額轉至“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中。處理之后,本賬戶無余額。 三、實務舉例 2018年7月1日,經主管稅務機關檢查,發現2018年5月2日購進的某庫存商品(不含稅價10萬元)用于集體福利,取得了對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并進行了抵扣。稅務機關要求該企業在本月調賬并于7月31日前補交稅款入庫。 借:應付職工薪酬 16000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 16000 借:庫存商品 16000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 16000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 16000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16000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16000 貸:銀行存款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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