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五音和七音,這個“音”大致相當于今天的音階,五音就是宮、商、角、徵、羽5個音階。近似現代音樂簡譜中的1、2、3、5、6。后來又加上二變,即變宮、變徵,變宮近似現代音樂簡譜中的“7”,變徵近似現代音樂簡譜中的“4”。我國傳統的音樂中沒有和“4”相當的音。五音加二變,合起來叫做“七音”或“七聲”,這樣就形成了一個七聲音階:宮(1)、商(2)、角(3)、變徵(4)、徵(5)、羽(6)、變宮(7)。 古代音律中五音配五行,宮屬土,商屬金,角屬木,徵屬火,羽屬水。 我國的古代律制,古稱六律,實則十二律,即古樂的12個調。“律”本來指用來定音的竹管,舊說古人用12個長度不同的律管,吹出12個高度不同的標準音,以確定樂音的高低,因此,這12個標準音也就叫做“十二律”。這是將一個8度分為12個不完全相等的半音的一種律制。各律有固定的音高和特定的名稱,大致相當于現代音樂中的12個調。由低到高依次排列為:1)黃鐘(C),2)大呂(C#),3)太簇(D),4)夾鐘(D#),5)姑洗(E),6)仲呂(F),7)蕤賓(F#),8)林鐘(G),9)夷則(G#),10)南呂(A),11)無射(A#),12)應鐘(B)(圖2-5-1)。十二律又分為陰陽兩類,奇數六律為陽律,稱“六律”,偶數為陰律,稱“六呂”,總稱“六律六呂”,或簡稱“律呂”。但古書上說的六律,通常是指陰陽各六的十二律說的。 因此,所謂五音十二律實際上就是以十二律定調,以五音或者七音來譜曲,美妙的音樂就是這樣完成的(表2-5-1)。 表2-5-1 古代十二律與音高對應圖表 現在我們找一根弦,長度為8.71寸。這根弦發出的音就是黃鐘音,我們按住黃鐘音的2/3的地方彈一下,就得到了林鐘音,再取林鐘音的4/3就得到了太簇,取太簇的2/3就得到了南呂,南呂的4/3就得到姑洗……以此類推,我們可以得到十二律中所有的音。這就是所謂的:“黃鐘生林鐘,林鐘生太簇,太簇生南呂,南呂生姑洗,姑洗生應鐘,應鐘生蕤賓,蕤賓生大呂,大呂生夷則,夷則生夾鐘,夾鐘生無射,無射生仲呂”。這種音的生成方法就稱為“三分損益法”。 仔細解釋一下“三分益損法”如下: 在聲學中,聲音的高低(如西洋音樂中的唱名Do、Re、Mi、Fa、……)指的是物體振動的頻率。當我們取一簡單物體用來定音高時(如竹管、絲弦),則它的頻率與其長度是成反比的關系。如果物體的材質固定,長度愈長,聲音愈低。 當長度減為一半時,頻率將變為原先的兩倍;長度增長成為原先的兩倍時,頻率成為原先的一半。我們將這種互為二倍數的特殊比例,定義為彼此互為“八度音”。所以“三分損”(長度變為原先的2/3)與“三分益”(長度變為原先的4/3),彼此之間正是一個“八度音”的關系(4/3是2/3的兩倍)。由此,我們便可以從九九八十一的長度出發,來算算前面所述的由“三分損益”求得的長度,所得到的十二律: 黃鐘:81; 林鐘(由黃鐘三分損而來):81×2/3=54; 太簇(由林鐘三分益而來):54×4/3=72; 南呂(由太簇三分損而來):72×2/3=48; 姑洗(由南呂三分益而來):48×4/3=64; 應鐘(由姑洗三分損而來):64×2/3=42.6667; 蕤賓(由應鐘三分益而來):42.6667×4/3=56.8889; 大呂(由蕤賓三分益而來):56.8889×4/3=75.8519; 夷則(由大呂三分損而來):75.8519×2/3=50.5679; 夾鐘(由夷則三分益而來):50.5679×4/3=67.4239; 無射(由夾鐘三分損而來):67.4239×2/3=44.9492; 仲呂(由無射三分益而來):44.9492×4/3=59.9323; 清黃鐘(黃鐘的高八度音,由仲呂三分損而來):59.9323×2/3=39.9549。 我們注意到最后一個“清黃鐘”的長度39.9549,與直接取“黃鐘”長度的一半40.5仍有一段小小的差距,這就是“黃鐘不能還原”的問題。因為在連乘十二次2/3或4/3后,最后的值不可能達到原始的1/2。 上古時代,又以律與歷附會,把樂律和歷法聯系起來,把十二律和十二個月配合,由于音律與一年中的月份恰好都定有十二個,于是在中國上古時代,人們便把十二律和十二月聯系起來。依照《禮記·月令》上的記載,它們之間的對應為: 孟春之月,律中太簇; 仲春之月,律中夾鐘; 季春之月,律中姑洗; 孟夏之月,律中仲呂; 仲夏之月,律中蕤賓; 季夏之月,律中林鐘; 孟秋之月,律中夷則; 仲秋之月,律中南呂; 季秋之月,律中無射; 孟冬之月,律中應鐘; 仲冬之月,律中黃鐘; 季冬之月,律中大呂。 所謂“律中”就是“音律的對應”,其征驗的方法則是憑“吹灰”。據說是古人將12根律管里塞入葭莩的灰,關于“葭莩之灰”在《漢語詞典》中有比較詳細的介紹,是古人燒葦膜成灰,置于律管中,放密室內,以占氣候。某一節候到,某律管中葭灰即飛出,示該節候已到。《后漢書·律歷志上》:“候氣之法,為室三重,戶閉,涂釁必周,密布緹縵。室中以木為案,每律各一,內庳外高,從其方位,加律其上,以葭莩灰抑其內端,案歷而候之。”這樣通過音律與四季的對應,使我們對氣候的了解不僅僅是停留在感覺上了,還可以量化,每個律管的長度就是四季之月氣候的量化。 值得注意的一點,十二律中最基本的是黃鐘,而中國歷法最基本的則是含有冬至的月份。《月令》中所列出的,正是以黃鐘對應冬至所在的仲冬月份子月(十一月)。 “八音”是我國古代對樂器的統稱。指金、石、土、革、絲、木、匏、竹8類。鐘、鈴等屬金類,磬等屬石類,塤等屬土類,鼓等屬革類,琴、瑟等屬絲類,柷、敔等屬木類,笙、竽等屬匏類,管、簫等屬竹類。 中國比西方更早發明了“十二律”和“平均十二律”,但是兩者的樂理方法是大相徑庭的。例如,中國的旋宮的主導是音階順序,明顯地強調音階之音程與十二律的對應關系,具有但并不強調和聲調性的對應關系。而西方的旋宮則非常明顯地強調和聲調性的對應關系,由此可見,中國和西方的古代音樂理論是各自獨立發展的,不存在母子關系。 中國和西方的古典音樂風格不同的另一個道理,就是中國旋宮是按照樂音次序排列的,這決定了中國古代樂曲的單旋律豐富發達、卻缺少多變的和聲對位的特點,譬如,它能發展出“胡笳十八拍”那樣的單旋律大型作品,卻終于沒有賦格曲和奏鳴曲作品問世;它能培育出獨唱、對唱和齊唱都十分發達的幾百種古代戲曲,卻難有成套的不同聲部對位的昆曲越劇。而西方旋宮是按照和聲調性的關系而排列的,這使得西方古典音樂有豐富聲部對位,而且備了多變的和聲和復調的原理基礎,終于能發展出賦格曲、奏鳴曲和交響樂,以及不同聲部對位的交響合唱。 總之,中國和西方的古代音樂及樂理方法之間,既沒有母子關系,也沒有誰優誰劣的問題,而是不同藝術風格和不同發展道路的問題。 本文摘自《闖關記我的《黃帝內經》覺悟之旅》 尊重版權,轉載請注明出處。 作者:朱燕中 編輯:釋慧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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