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2月21日清晨,綠城鄭州。春節的腳步尚未走遠,忽然,從西崗加油站旁邊傳來一聲駭人的尖叫,擊碎 了夢一般和諧的早晨。“啊呀!死人了……” 頃刻間,好奇的人們將現場圍了個水泄不通。 遠處,已隱約聽到了警車的尖叫…… 此時,離現場不遠處的一片居民區里,有一吳姓人家。因為女兒昨晚上夜班一宿未歸,母親心中有點忐忑不安,一大 早她就出門張望,隱約看見加油站附近聚集著很多人。出什么事了?她心里一震,一種不祥之兆涌上心頭。她急忙向加油站跑 去,等她跌跌撞撞跑到現場扒開人群往里一看,險些昏死過去。死者正是自己的女兒,雙手反綁,下身裸露著躺在那里。 現場位于鄭上路西崗加油站向西50米的公共廁所旁。死者褲子被退至膝關節處,雙手被反綁,身上物品不翼而飛, 距尸體向西30米處發現一枚雙心形發夾,向西50米處又發現死者騎的“二六”型斜梁自行車。尸體附近的麥地里有一趟往 返的可疑腳印,但已被圍觀的群眾嚴重破壞,失去了應有的鑒定價值。經查死者叫吳某,現年22歲,鄭州某廠工人。 尸檢報告顯示:死者頸部左至右有散在條狀表皮剝脫,乳房及會陰部有條狀抓撓傷痕。技術人員從尸體征象綜合分析 ,吳某臨死前遭人猥褻后被勒、扼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死亡時間大約在2月20日晚9時至11時。 據此,偵技人員進一步推斷:吳某的被害有兩種可能:一是奸情仇怨,報復殺人;二是變態歹徒夜晚攔路行兇作案。 據死者家屬反映:吳某是2月20日下午5點鐘到家的,晚上9點30分離家騎自行車到單位上班,期間未發現任何 異常。 須水派出所副所長姜建設帶領民警來到吳某的單位,同事們對她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和惋惜。吳某好友趙某還沉浸在 巨大的悲痛之中。她告訴民警:“昨天下午,小吳下班后,有一個找她的電話,我隨口告訴他晚上10點鐘以后再打。他又追 問了一句‘小吳是不是晚上加夜班’,我‘嗯’了一聲就把電話掛了……” “這個人是誰?” “這個人好像是陳某,小吳以前談的男朋友,后來家里反對,沒談成。這個人就威脅小吳,不同意就同歸于盡,一定 是他害死了小吳……嗚嗚……”趙某禁不住失聲痛哭。 陳某,今年24歲,原籍洛陽人,現住在大崗劉一租房戶家中。他沒有工作,經常游手好閑,吳父母看他不地道,就 勸女兒和他分手。后來他們就沒有來往。前幾天聽小吳說,這個人揚言要報復她。 “立即傳訊陳某!”專案組一聲令下,偵查人員以最快的速度趕到陳某租房處。但陳某已是人去樓空。 2月25日,當陳某興致勃勃趕回租房處時,被守候的民警抓個正著。 “陳某,你以前的戀人吳某被人殺害了,有人反映幾天前,你曾揚言要殺她,你怎么解釋!” “我和小吳談過一段,后來她家人不同意,就分手了。我非常恨她,也曾想過采取過激行動,但我忍了,也想開了。 ”陳某陷入了痛苦的回憶中。 “但我確實沒有害她。那天晚上9點多鐘我和老鄉林某某、李某某在某家屬院門前偷了一輛白色面包車,連夜開到鞏 義,將車賣給了劉某某。” 經過查證,陳某在“2-21”案發時間確實不在現場,更不具備作案條件。 是熟人作案,還是路劫?一個撲朔迷離的殺人拋尸現場,使偵技人員感到遇上了真正的“對手”…… 1998年11月17日傍晚,家住須水鎮閻家莊的村民楊某路過村頭水渠旁自家的麥地時,發現有一些女式衣服散 亂扔在那里。他心生納悶,便循著方向想看個究竟。當他跨過水渠旁邊一貯水池時,感覺到里面有些異常。等他伸頭往里一看 ,頓時嚇得魂飛魄散…… 10分鐘后,須水派出所的民警趕到并將現場嚴密保護起來。 現場位于須水鎮廟王村閻家莊水渠旁邊的貯水池內,池里無水,有大量枯草,枯草下邊有一具呈坐姿的女尸。 經過當地群眾辨認,死者叫董某,26歲,須水鎮小付莊村居民,生前系某家具廠油漆工。11月12日下夜班騎自 行車回家時失蹤,自行車不翼而飛。 尸檢報告顯示:尸體面部青紫淤血,球瞼結膜出血,頸部有表皮剝脫,身上皮膚多處散在拖拉擦傷,通過解剖后綜合 分析,死者董某系被人奸污后扼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移尸于貯水池內,死亡時間大約5天左右,與死者失蹤時間吻合。鑒于案 情重大,局長賈國寶、政委崔超瑛決定現場成立“11-17”專案組,要求偵破工作連夜展開。 那么董某因何而死?偵技人員眾說紛紛,莫衷一是。 就在偵破工作進退維谷時,專案組獲取了一條重要線索:須水鎮付莊村的劉某某在案發后突然失蹤,去向不明。據管 區民警介紹:劉某某屬社會閑雜人員,曾因嫖娼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過。偵技人員立即對劉某某進行布控,經過大量工作,于 11月26日在洛陽其親戚家中將其抓獲。經詢問:劉某某承認自己在11月11日晚與董某發生過性關系。“11-17” 案發后,他聽群眾說董某5天前被人強奸后殺死,他仔細一盤算,這個時間和他與董某最后一次發生性關系時間極為相近,便 有些心虛,擔心脫不了干系,便想到出去避避風頭。 技術人員通過血型判定,排除了劉某某作案的可能。劉某某在感謝科學的同時,也提供了一個很重要的情況:“那幾 天,我路過鄭上路時,曾看到一個騎自行車的男青年在路上來回轉悠,無所事事的樣子,又鬼鬼祟祟的,形跡比較可疑。這個 人年齡30歲左右,個子不高,其他也沒印象了!” 隨后偵技人員走訪了附近群眾,沒有人見過此人,也沒有獲取有價值的線索。 “從并案結果看,兇手既是本地人又有犯罪前科”。副局長趙建武精辟準確的定論,使“孽鬼幽靈”初露端倪 春節將至,局長賈國寶、政委崔超瑛再次來到須水派出所了解案情進展情況。 會上,局長賈國寶要求:“要立即成立系列案件專案組,組長由彭長星所長擔任,副組長由副所長姜建設、鄺忠臣、 王全福擔任,主力為須水所全體民警。”當日下午,管區民警將須水轄區所有有“前科”人員名單送到了專案組,調查取證工 作啟動。 2月7日,民警王磊帶人排查到白寨村勞改釋放人員李文安家時,被李文安老婆告知:“在外地打工,具體地方在哪 不知道。” “他啥時間離家的?” “好幾年了。” 李文安個子不高,頭發有點稀,32歲,聯想到唐某、劉某某交待的“那個人個子不高,30歲左右”,王磊覺得此 人與李文安極為相似。王磊等人不便多問,就到其鄰居家走訪。閑談中,鄰居說1998年11月左右曾見過李文安。 李文安明明在家,其老婆為何要說他走了好幾年?經過大量工作,民警王磊終于獲悉“李文安在濮陽開出租車”。彭 長星所長立即將情況向分局黨委作了匯報。局長賈國寶指示:“立即趕赴濮陽,想方設法找到李文安,不要放過任何可疑點! ” 2月8日,所長彭長星帶領民警王磊冒著蕭蕭寒風北上濮陽。然而,濮陽警方的一番介紹讓彭長星等人大吃一驚。 滿足自己淫邪的獸欲,然后再殺人滅口。從接二連三的此類案件中,偵查人員判斷這是建國以來鄭州和濮陽罕見的系 列強奸殺人案 濮陽,這座全國聞名的衛生城市,并沒有因為環境優美而太平。 1997年6月30日晚,濮陽市區女青年張某在與其男友約會回來的路上失蹤。7天后,其尸體在開發區健康城南 一窨井內被發現。經尸檢,張某被人強奸后扼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濮陽警方將其定為“7-7”特大殺人拋尸案。 據死者的哥哥介紹,當晚12時許,曾見張某搭乘一輛白色面的,但未記住車號。為此,濮陽市公安局對全市的出租 車進行了大規模的盤查。未獲取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就在“7-7”特大殺人拋尸案懸而未決時,又一起殺人拋尸案讓警方初步體驗了什么叫壓力。 1997年12月16日上午,濮陽市市政人員在中原路中段清理窨井時,又發現一具全裸女尸。尸檢報告顯示,死 者年齡在18歲左右,被人強奸后扼頸致機械性死亡,死亡時間兩個月前。因為查不到尸源,使偵破工作一度擱淺。 1998年8月18日,居住在濮陽市外貿公司家屬樓的趙某,女,21歲,在為朋友過生日回家的路上,快到家門 口時被歹徒劫持。可憐已有9個多月身孕,即將臨產的趙某被歹徒粗暴蹂躪后,扼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然后拋尸于檢察院對 面的草叢中。 趙某的尸體被發現時是8月20日上午。雜草叢中,趙某瞪著血紅的眼睛,靜靜地躺在那里,眼里凝固著永久的遺恨 。此案被警方列為“8-20”重大強奸殺人案,并與“7-7”、“12-16”拋尸案并案偵查。一個多月的摸排毫無進 展。 9月14日,又一具全裸女尸在濮陽市中原路窨井內被發現。尸檢證明,死者被人強奸后,扼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后 拋入窨井中。由于找不到尸源,這起被警方定為“9-14”重大強奸殺人拋尸案也同樣擱淺。 就在濮陽警方全力以赴加大對上述系列案件進行偵查時,又一起特大案件讓他們措手不及。 1998年10月1日,是濮陽市前合希望幼兒園女教師楊某的新婚大喜之日。凌晨4時許,家住市燃料公司的楊某 ,由家步行到百米之遙的前合村口希望幼兒園打電話,以催促同學來家為她盤頭,10分鐘后,家人見其不歸,遂去尋找,楊 某已不見蹤影。 而此案恰好發生在國慶節,又距市公安局不足300米,給節日中的濮陽市民造成極大的震動。 11月6日。楊某的尸體在中原路南東白倉村北頭的馬夾河西岸草叢中被發現,已高度腐敗。她下身全裸,靜靜地躺 在冰冷潮濕的河床上。兇手的殘暴,激起周圍群眾的極大憤慨。經過尸檢,又是一起強奸后扼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濮陽警方 將其列為“11-6”特大強奸殺人拋尸案。 這5起系列殺人拋尸案件,如泰山壓頂,讓濮陽警方承受了前所未有的壓力。 聽完濮陽警方的情況介紹后,鄭州專案組一行人意識到這一系列殺人拋尸案與鄭州發生的系列強奸殺人拋尸案有很多 相同之處。二者在襲擊目標、作案動機、作案手段、拋尸方位等方面極為相似甚至相同,遂提出了并案偵查的建議,得到了濮 陽警方的支持和認可。 隨后,在濮陽市警方的配合下,彭長星、王磊等人在濮陽做了大量摸排工作,但未發現李文安的蹤影。 專案組見在濮陽的工作已沒多大意義,決定暫時打道回府。 就在系列案件偵破工作緊鑼密鼓進行時,“孽鬼幽靈”突現鄭州,犯下滔滔罪惡后又銷聲匿跡…… 2月10日,從濮陽回來的彭長星所長、民警王磊等人,來不及休息,就向分局黨委匯報了濮陽之行的情況。局長賈 國寶感覺到,這有可能是建國以來河南省罕見的系列殺人強奸大案,遂要求彭長星等人將李文安列為重點嫌疑人,采取進一步 偵查措施。 4月初,專案組分成4路分別在濮陽、三門峽、焦作、新鄉、西安、南京等進行調查,仍然未發現李文安的蹤影。就 在偵破工作如火如荼地進行時,7月14日,又一起類似“2-21”、“11-17”的血案發生。 7月14日清晨,一過路司機向須水派出所打電話報稱:鄭上路三十里鋪發現一具女尸。 現場位于鄭上路三十里鋪段一快車道,死者脖子被衣服勒著,全裸伏臥在那里。據群眾辨認,死者叫葛某,20歲, 須水鎮大李村人。 尸檢報告顯示:死者頸部有被繩索勒過的環狀索溝,頸兩側點片狀皮膚擦挫傷,有強奸跡象。通過尸體解剖后綜合征 象分析,其死亡時間大約在7月13日晚10點~12點,死亡原因為機械性窒息死亡。 技術人員經過仔細化驗推測,葛某臨死前遭到過至少兩人輪奸,死亡后,尸體被人從1米以上高度的移動物體(推測 是機動車)上推下。 現場勘察結果發現死者脖子上繩結與“95-2-11”搶劫案、“95-2-21”殺人案上的繩結一致。專案組 推測,這幾起案件極有可能系一人所為,遂提出了對這幾起案件并案偵查的思路,當即得到了趙建武副局長的肯定。 由于此案發生時正值全國夏季嚴打高潮,引起了上級領導的高度重視。市公安局局長李民慶多次到專案組聽取案情進 展情況匯報,并結合案件做了一些重要指示,要求分局盡快拿下此案。 一起疑竇叢生的“私了”案件,使案情取得了重大進展“孽鬼幽靈”初次現形。 9月21日,副局長趙建武在須水派出所會議室主持召開了“7-14”案情分析會。 會上,所長彭長星結合摸排的情況向專案組作了匯報,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根據我們掌握的情況,重點嫌疑人李 文安近段時間沒有回來過。如果‘7-14’拋尸案與‘95-2-11’搶劫案、‘2-21’殺人案、‘11-17’拋 尸案以及濮陽市發生的幾起拋尸案件有必然的聯系,說明李文安肯定有同伙,并擁有交通工具,而且隱藏在附近。” 10月25日,民警王磊在摸排案件時,聽群眾反映,唐某被搶劫一案已經以5萬元私了。王磊當即找到了唐某,唐 支支吾吾地道出了實情。 1999年2月14日,唐某購買年貨時,偶然在須水鎮轉盤處發現那個眼里冒著“兇光”的男青年。她急忙給丈夫 打了個電話,然后悄悄跟蹤。唐的丈夫聞訊后叫上自己的倆弟弟,不費吹灰之力就將男青年控制住。 “媽的,你還認得你姑奶奶吧?”唐某沖過去對著“男青年”就是兩巴掌。“送他去派出所!” 男青年一聽頓時嚇得魂飛魄散,慌忙跪地求饒:“我錯了,我給你們賠點錢還不中嗎?” “不中,非得把你送派出所!” “我求求你們了,送到派出所,我就沒命了……”男青年哭喪著臉。 唐某等人一聽也犯了嘀咕:“這家伙肯定有事,不如咱敲他一杠子。”唐某和丈夫等人商量后,就對男青年獅子大張 口。 “那你就拿10萬元吧!” “啊!我哪有那么多錢?” “10萬元買條命,不值嗎!”唐某有意詐他。 “好吧,我打個電話讓人送錢!”一會兒李文安的姐夫孫某騎著自行車過來了。他認識唐某的丈夫,就打圓場,“這 是我內弟李文安,都是自己人,抬抬手算了!”后來經過討價還價,李文安拿出了5萬元私了此事,唐的丈夫打了個收據。 由此可以推測李文安即使與“2-21”、“7-13”、“11-17”等系列案件沒有關系,也必然有其他重案 在身。 看來,抓捕李文安勢在必行。 偵查工作勢如破竹,一張無形大網終于罩住了“孽鬼幽靈”,一起惡性槍擊案同時“卡殼” 11月21日,有群眾反映,李文安潛藏在三門峽其親戚家中。 當夜,彭長星帶領民警王磊等人趕到三門峽,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找到李的親戚處。獲悉李文安在此呆了一個多星 期,昨天上午剛走,聽說去西安他一個朋友家了。彭長星、王磊等人來不及休息跳上了開往西安的火車。據李文安的朋友趙某 某說:“文安前幾天打傳呼說準備過來玩幾天,昨天打傳呼說有點事不過來了。” “他讓你回的電話是多少?” “0393×××××××” 這是濮陽的電話,專案組立即將情況反饋到濮陽。濮陽市區分局刑警大隊馬上趕到位于人民商場后面李文安住處,但 這里已被拆遷。 11月23日,彭長星所長帶領民警王磊趕到濮陽。經過查找電話“0393××× ××××”,是一個磁卡電話 。隨后,彭長星等人來到華龍商廈。這是李文安老婆的姑夫孫某某曾經經營的地方。李文安在這里干過一段。一姓李的服務員 得知情況后,對彭長星等人說:“你們說的這個人是不是個子不高,較瘦,頭發有點稀,家是鄭州的?” “我見過這個人,別人都叫他老文,他以前開出租車,后來把車賣了。前幾天我見到他開一輛紅昌河!” “聽說他去焦作了,這里原來有個服務員叫小香,跟李文安關系較好,現在在焦作做大生意,可能去找她了!” 彭長星等人道謝后,立即輾轉焦作。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很快找到了小香。 “你們找老文有事嗎?” “嗯,有一起案子,需要找他問個情況。” “是不是關于槍的事?” “對,你說說情況吧!”彭長星等人不動聲色。 “前幾天,他給我打傳呼,說春節前有人敲詐了他5萬元錢,他準備報復。都已踩好點了,只是沒有‘家伙’,怕失 手。讓我幫他弄一把槍。我就找到一個叫‘老六’的人,給他弄了一把小口徑步槍。他昨天帶了2800元錢給買走的。” “他現在在哪?” “他昨天下午剛走,聽他說回去就弄事。” 彭長星等人立即將情況反饋到局里。副局長趙建武當即指示:“為防止李文安持械報復殺人,要對李文安家進行一次 大搜查,并實行24小時監控。另外將參與敲詐李文安的唐某及其丈夫等人傳喚到所里暗中保護,但不要告訴他們,以免造成 不必要的驚慌,同時在唐某家附近暗中布置警力,以防不測。” 接到命令后,副所長姜建設、鄺忠臣帶人迅速將李文安家包圍。但未見李文安,也未搜查到那支小口徑步槍。 12月2日中午,民警王磊在排查案件回來的路上,傳呼機上突然出現一條令人驚喜的信息:“李文安在滎陽廟會上 出現……”王磊來不及向所領導匯報,帶領人員緊急趕往滎陽。發現目標后,王磊將人員進行了特別分工,然后裝做若無其事 的樣子,慢慢地靠近李文安。在接近的一剎那,王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李文安撲倒在地。其他人員一擁而上,李文安尚不 明白怎么回事,便被抬上了警車。 所長彭長星得知李文安落網后,立即帶人將李文安的親戚控制住,并封鎖了李文安落網的消息。 “當人是獸時,比獸還壞。”李文安犯下的滔天罪行,罄竹難書,他的交代解開了一個個不解之謎 突審李文安的工作不怎么順利,一進門,李文安就說:“你們也別費勁了,我被判過刑,蹲過監獄,啥都懂,我啥也 沒干,什么也不會說,24小時之內就要放人。” 對此,突審人員不溫不火:“李文安,你記住一句話,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鳥飛過還能留下影子。你啥都懂, 你知道什么叫科學嗎?每一個案發現場你都會留下你意想不到的痕跡,如果你一味地抵抗下去,只有死路一條!” “你們是蒙我的,你們什么把柄也沒抓住。”李文安色厲內荏。 “是嗎?你的槍在哪里?” “不就是一把槍嗎,在我連襟梁喜中家里。” 民警當即趕到梁喜中家里,在廁所的頂棚中找到了那支小口徑步槍。梁喜中(33歲,滎陽市梁寨村人)也被依法傳 喚。 “李文安,老老實實交代你的問題吧。” “沒有了。”李文安擺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 “那你還想不想要那5萬元錢了?” “啊!”李文安猛一哆嗦,在保持長時間的沉默后,終于擠出一句話:“讓我考慮考慮吧。” 一考慮就是一天,晚上9時許,李文安終于開口了。“我說……” 現年32歲的李文安出生于須水鎮白寨村一個農民家庭。由于缺乏必要的管教,他從小就養成了好逸惡勞的惡習,上 學后學習成績一蹋糊涂,小學尚未畢業就退學在家和一些不三不四的閑雜人員混在一起。隨著年齡的增長,李文安漸漸地對異 性產生了興趣。他那些狐朋狗友時常給他講一些黃色故事,帶他看黃色錄像,慢慢地李文安的心開始躁動起來。整天琢磨著找 個女的“實習實習”。終于有一天李文安伙同他人輪奸少女被郊區法院判刑9年,后因表現較好,先后兩次減刑,于1992 年12月出獄。出獄后的李文安經人介紹找了對象,結了婚,有了兩個孩子。本該安分守己過好日子的李文安心中那股邪惡的 欲火慢慢地復燃起來,每到夜晚就騎著自行車瞪著泛著綠光的眼睛搜尋獵物。先后有30余名婦女慘遭侮辱,但報案者寥寥無 幾。漸漸地他的膽子大起來。 1995年2月21日晚,李文安開著拖拉機拉磚回來,在鄭上路西崗加油站附近,將女青年吳某掐昏,欲實施強奸 時,發現吳已死亡,遂棄尸而逃,后逃至濮陽,和其連襟梁喜中、妻弟郝某一直在濮陽開出租車。 從1997年6月到1998年10月,李文安利用開出租車的便利條件,采取劫持夜晚獨身婦女或者女乘客,先掐 昏,然后拉回住處強奸,完事后將其扼頸掐死拋尸的辦法,制造了轟動濮陽的“7-7”殺人拋尸案、“12-16”強奸殺 人拋尸案、“8-20”強奸殺人案、“9-14”強奸殺人拋尸案、“11-16”強奸殺人案等血腥罪惡。其中“7-7 ”拋尸案和“12-16”拋尸案與梁喜中共同作案。 1998年11月11日,李文安得知其表弟孫超俊在鄭州偷了一輛紅色昌河汽車,便悄悄地潛回鄭州,準備將車開 到濮陽銷贓。次日晚不甘寂寞的李文安騎著自行車竄至鄭上路欲尋獵物。當晚下夜班的董某成了他的目標。 1999年2月12日,眼見過春節了,李文安偷偷潛回家中打算看看老母就走。沒想到碰上了唐某,被敲詐了5萬 元錢。報復心極強的李文安覺得咽不下這口氣,便想方設法買槍,準備將這些人全部干掉。 1999年7月,李文安跑到梁喜中家里。此時,梁喜中經常開著拖拉機到中原制藥廠附近拉磚。7月13日晚,覺 得悶得慌的李文安就搭乘梁喜中的拖拉機出去“透風”。在回來的路上發現葛某,兩條惡狼慘無人道地對該女實施了輪奸,發 泄完獸欲后,李文安和梁喜中又將該女掐死,從行駛的車上推了下去,制造了“7-14”血案。 李文安系列殺人案件引起了各級領導的關注,市公安局局長李民慶指示:“深挖余罪,擴大戰果。”很快,又有兩起殺人隱案浮出水面,李文安系列強奸殺人案引起了各級領導的高度重視。 12月7日,李文安在交待上述9起案件后,保持沉默。 對此,局長賈國寶立即召集所有的預審人員開會,對繼續突審李文安作了部署:“一認定李文安還會有隱案在身,要 充滿信心;二從梁喜中身上打開突破口;三開展外圍調查取證工作。” 在突審梁喜中時,梁除對自己伙同李文安在鄭州作案1起,在濮陽作案2起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外,還交代:“李文 安在一次醉酒后,說肢解過一個女的!”最后又承認伙同李文安強奸殺害一女青年并掩埋的血腥暴行。 再次突審李文安,李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又交代了伙同他人盜竊兩輛汽車、一輛拖拉機以及兩起慘無人道的殺人隱 案。 1996年10月份的一天晚上,李文安和梁喜中開著出租車在濮陽市1號路上劫持一女青年,掐昏后在車上對其實 施了強奸。李文安唯恐該女記住自己的車號,將其掐死,然后將其掩埋在金堤河旁邊的麥地里。 1997年6月初,李文安開著出租車在順慶路上候客。這時一個20歲左右的女青年搖搖晃晃地上了車。李文安一 見女青年喝醉了酒,頓生邪念,他趁女青年人事不省,將其拉回住處強奸后掐死。為盡快處理尸體,李文安將女青年碎尸后裝 入兩個編織袋里扔進了無名河里。 12月16日,專案組將李文安、梁喜中帶到濮陽,在李文安的指認下,民警在金堤河旁邊挖出了一堆尸骨。 至此,李文安特大系列殺人碎尸、搶劫、盜竊案得以全線告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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