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處為上海社保基數樣本
2018.6
小劉2018年4月進入本市某國企工作,試用期工資為4000元,試用期結束后工資調整為4500元,單位在為其繳納社保費時以4279元為基數,請問單位這樣做是否正確?如果小劉在2018年9月跳槽到一家新單位工作,月工資為4800元,此時小劉的繳費基數又應該是多少呢?
答案:
(1)單位做法正確。
2018年個人(單位)繳費基數上下限仍按照上年度市平工資的60%—300%確定,即4279元—21396元。對于新進職工,單位應按首月全月工資作為繳費基數,因小劉首月工資為4000元,低于4279元,所以單位按4279元作為其繳費基數的做法是正確的。
(2)小劉更換單位后,作為新進人員或變更單位人員,其繳費基數應按首月全月工資確定,同時仍要符合繳費基數上下限的規定。此時,小劉的工資已超過4279元,因此其繳費基數應為4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