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發布新版監理工程師改革方案征求意見稿,主要變化如下: 1.注冊監理工程師和造價師、建筑師、建造師、結構工程師一樣分一級和二級兩個等級,一級等同于住建部原來的注冊監理工程師,全國通行,二級地區統考地區通行,地區可以制定跨區域認可范圍; 2. 統一了原來水利部和交通部的監理工程師,設置土木建筑工程師、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三個專業類別; 3. 一級監理工程師考試門檻大大降低,取消了原來必須中級工程師三年以后才能報考的規定,只要專科以上非工程專業人員也能報考,本科1年、專科2年可參加二級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給監理行業注入新鮮血液提供了暢通的道路。 4. 二級監理考試全國統一大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主命題組織考試。取得一級監理工程師、二級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可認定其具備工程師、助理工程師職稱。
5.一級監理工程師考試4年一個周期,考試四個科目;二級監理工程師考試3年一個周期,考三個科目,沒有案例分析。 6.國家設置監理工程師準入類職業資格,納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凡從事工程監理活動的單位,必須配備監理工程師。 7、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管理,促進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和信用信息互通共享。 8.規定之前取得的交通及水利工程監理工程師證書效用不變,須通過統一考試,等同于本規定中一級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效用。 這項規定在明年元月前可以實施嗎? 征求意見稿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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