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的文化蘊含著眾多草原文化的精華,其中很多已經被列入文化遺產,保護了起來。之前,已經給您介紹了它們中間的一部分,今天,將繼續為您展示。 33、蒙古族拉弦樂器制作技藝 蒙古族拉弦樂器制作技藝是文化遺產名稱,民族樂器制作技藝,所屬地區為內蒙古自治區科爾沁右翼中旗。 2011年被列入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34、蒙古族牛角弓制作技藝 牛角弓是選取水牛角或巖羊角、牛背筋或牛蹄筋和彈性好的竹木材料,用動物膠等純天然材料黏貼合成,是蒙古族在古代戰爭、狩獵和那達慕上所使用的弓箭,曾是蒙古族男子必備的一門技藝,具有濃郁的蒙古族特色。 使用牛角弓進行射箭比賽是蒙古族傳統的體育項目之一,也是蒙古族十分喜愛并具有廣泛群眾基礎的一項體育活動。 2008年被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35、沙力搏爾式摔跤 沙力搏爾式摔跤是衛拉特蒙古族獨創并保留至今的一項民族傳統體育運動項目,在阿拉善是烏日斯那達慕盛會中體育比賽的主要項目之一。 “沙力搏爾式”一詞從蒙古語“沙拉巴”(迅速之意)、“沙拉瑪蓋”(敏捷的)派生而來,經過長期語音譯化演變為“沙力搏爾”。沙力搏爾式摔跤技藝中的砍鏟、膝折、抓領等動作,是模仿公駝爭斗動作而命名的。沙力搏爾式跤,在內蒙古各盟各蘇木鎮和新疆、青海、甘肅的部分蒙古族聚居區廣為流行。 2008年6月7日被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36、好來寶 好來寶是蒙古族曲藝曲種,用蒙古語演唱。好來寶在蒙古語中意為“聯韻”,即各句唱詞的頭一個音節諧韻,故又稱“聯頭韻”。有的則將好來寶譯為“連起來唱”或 “串起來唱”。 2008年6月7日被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37、烏力格爾 烏力格爾,蒙語意為“說書”,俗稱“蒙古書”“蒙古說書”“蒙古琴書”,集蒙古說唱藝術發展之大成的一種曲藝形式,主要流傳于內蒙古自治區及相鄰黑龍江、吉林和遼寧等蒙古族聚居區。與草原上的蒙古族群眾生活習性一致,這種藝術具有浪漫開闊的氣息。 2006年被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38、烏拉特民歌 烏拉特民歌是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主要流行于烏拉特前旗、烏拉特中旗、烏拉特后旗牧區及包頭西部蒙古族居住區,這四個地區的民歌風格各不相同。 烏拉特民歌是烏拉特蒙古族人民在長期的生產生活實踐中創造,并在民間廣泛流傳的“原汁原味”的民間歌唱音樂形式,是中華民族“口頭非物質文化遺產”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 2008年被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39、潮爾道 “潮爾道”是蒙古族人民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所創造出來的具有濃郁民族特色的和聲演唱形式。“潮爾道”獨具特色的和聲形式,“潮爾”是和聲之意,“道”為歌唱,整體意思是“和聲演唱”。 “潮爾道”的內容,主要是以贊頌為主,歌頌自然宇宙、民族英雄。根據蒙古民族的習俗,“潮爾道”是不能隨便演唱的,只有在嚴肅、莊嚴、隆重的場合方能演唱,也不能與酒歌、愛情歌曲等混雜演唱。在人類歌唱藝術史上,“潮爾道”也占有著不可替代的位置,是人類藝術史上較早出現的和聲演唱形式,為人類藝術的發展做出了貢獻。同時,“潮爾道”作為蒙古族最具代表性的藝術形式之一,對于民族學、社會學、民族歷史學、音樂學等等的研究,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活化石”;對發展民族藝術,繁榮當前的藝術創作和演出,也提供了豐厚的文化資源。 2008年被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擴展項目名錄。 40、查瑪內 “查瑪”系蒙藏宗教文化交流的產物。于16世紀后半葉隨同噶魯派(黃教)喇嘛教傳入,至今已有四百年的歷史。并在長期的演變發展過程中,形成了自己的風格。 查瑪內是一種以演繹宗教經傳故事為內容的面具舞。人物繁多,形態各異,分“大查瑪”(主要神祇)和“小查瑪”(泛指鳥獸及侍從)兩大部分。 2008年6月被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完) 圖文來源:正北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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