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朋友應該經常聽到這樣的話,“律師,你在法院有沒有關系? ”、“我的案子問過其他律師,他們是這么說……”,這反映了當事人在律師的能力和人脈中,可能更注重其人脈。 打官司靠律師還是靠人脈? 有的當事人迷信打官司就是打關系。 毫無保留地說,勾兌是最貴的,而結果恰好相反,幾乎不可能達到當事人委托的目的。 律師的職責是法律服務,不是公關,用錢擺平不了案件的輸贏。 針對您的案情,律師心中自有最適合您的代理或者辯護方案。 要從迷信打官司就是打關系的誤區走出來,相信打官司就是打證據,有證據證明的案件的基本事實,就無需過度擔心。 迷信打官司,用錢就能擺平一切? 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 互聯網時代,通過網上的法律咨詢得到的解答參差不齊,就一件案件的法律關系分析,因為對法律的理解不同,或對事實的認知不一,可能會出現不同的答案,有一句名言:“法律惟一正確之處就是沒有惟一正確的答案”正好說明這一點。 作為一名律師又應該如何面對這些遺憾呢? 這種案源也意味著“勾兌律師”往往是在當地辦案,不能脫離“地方保護半徑”。 勾兌律師的“地方保護半徑” 其實刑辯律師的每一個業務,每一個案子都是一個創作的過程,必須用創作來表達我們的工作。 勾兌律師、掮客律師并非沒有技術,他們有些人業務能力一流,只是他們更多是依靠利益輸送而不是技術服務。 因為每一個案子都需要律師用心動腦去重新琢磨案情的法律邏輯、證據細節等等。 技術律師與勾兌律師有多處不同,本文就刑事辯護律師為例展開分析。 律師需要用心動腦去分析案情邏輯 在不同的案情背景下,律師要找到一個合適自己當事人的訴訟邏輯和處理途徑。 宣傳技術律師的宣傳,多半是“案例為王”,會“曬”一下自己辦理的經典案件,特別是把自己的法律意見書、辯護詞作為宣傳重點。 而這種邏輯或途徑,每一次都各有不同、獨具特點。 技術律師靠的是“實打實”的辯護技巧來取得辯護效果,他們不擔心自己的辦案文書“泄露”。 所以,每一個案子都像一個藝術品一樣,而辦案的過程,就是我們律師在進行精心創作的過程。 勾兌律師的宣傳,只會宣傳案件而不是案例,只能宣傳自己辦理了那些“大案要案”,但辦案細節不便于吐露,更不能“曬”法律意見書與辯護詞,牽扯出辦案人員就是“引火燒身”。 那么,能不能創作一個杰出的藝術品,就要看你是不是全身心的投入。 更多的勾兌律師只會“曬”自己的各種社會頭銜與官方榮譽,經典案例要么沒有要么藏著掖著,“悶聲發大財”避免被惦記。 你投入的越多,可能創造出來的作品就越精彩。 案源技術律師的案源主要是兩種,一種是客戶轉介紹,另一種是同行介紹。 所以,如果讓我來概括對刑事訴訟的理解,那必須是創作。 客戶轉介紹,說明客戶信任律師的能力與品行;同行介紹,說明該律師辦理案件的能力得到業內認可。 得到業內人士認可對于接案很重要 這兩種案源客戶,關心的是律師技術指數,“我辦過這類案件”是技術律師的殺手锏。 勾兌律師主要案源是“熟人介紹”特別是領導介紹或辦案人員介紹。 但基于職業規定和倫理,律師不會說贏或輸。 當一件案件法院判決下來,律師在代理或辯護的過程當中,沒有明顯的失誤,就是盡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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