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要根據個人情況確定,一般來講不應該減量,更不應停藥。 對于多數高血壓患者而言,應該把血壓控制在140/90mmHg以下。如果患者耐受良好,無頭暈、乏力等不適癥狀,最好控制在130/80mmHg以下。但對于已經合并嚴重心腦血管病變的患者,最好避免血壓過度降低(對此觀點不一,一般不宜低于120/65mmHg)。 高血壓對人體健康構成危害的主要機制是破壞動脈血管內皮的完整性。動脈內皮一旦被破壞,血液中的膽固醇便有了“可乘之機”,便可以進入血管壁內,經過一系列的反應形成粥樣斑塊。斑塊越長越大,會導致血管腔狹窄甚至完全閉塞,這就是冠心病、心梗、腦梗最為重要的發病機制。血壓越高,對于動脈血管壁的損害就越大,所以應該積極控制血壓,減少血流對于血管的物理損害,降低發生動脈粥樣斑塊的風險。 高血壓患者經過降壓藥物治療,血壓得到滿意控制后應該繼續服藥,不宜隨意減量甚至停藥,這是因為減量或者停藥后血壓會再次升高,繼續損害心血管系統。經過藥物治療血壓得到控制后,有人擔心繼續吃藥血壓會進一步降低,甚至導致血壓過低,這種擔心是不必要的。任何一種藥物的降壓作用都是有限的,不會導致血壓的持續下降。 (河北省人民醫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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