甕安境內被遺忘的土司 甕安境內甕水猶氏、草塘宋氏兩家土司,史冊記載明確,并無疑義。然而,通過現存史志的字里行間,卻可以發現,甕安境內還有其他土司存在過。且舉一例可知:據《讀史方輿紀要·貴州》“干溪寨在(甕安)縣東,或云元所置干溪吳地等處長官司也。”干溪,即今甕安平定營一帶,吳地之名今已廢除,不知所指何地,或干溪吳地合指一處也未可知。這句話透露出一個信息,在元代時,至少甕安縣城一帶,部分是屬于干溪或吳地長官司管轄過。遺憾的是在浩如云煙的史籍中,僅此一句說到,未見其它書中提及,所以無法探討。除此外,還另有兩家土司,他們分別是高坪李氏和中坪孫氏。
據《清史稿·貴州地理志·平越直隸州》載:“平越直隸州……順治初為軍民府……嘉慶三年,降直隸州,省平越縣……西楊義司,西北高坪、中坪司,長官各一。”
由于高坪、中坪原屬福泉,關于兩家土司,民國《甕安縣志》未作記載。“民國三十年(公元1941年),甕安縣三江、水源2聯及桅桿坪等處,與平越縣(今福泉市)中坪、建中2聯保及深溪等處互換管轄”。高坪、中坪大部劃入甕安轄區后,這兩地的歷史,自此成為甕安歷史不可分割的有機組成。如今,土司制度已漸漸淡出人們的視野,消失在歷史的煙塵中。基于此,很有必要對其進行研究,以彌補甕安史書之缺,以下簡要介紹這兩家土司。
高坪土司李氏 明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河南偃師縣(今河南偃師)人李整奉調征南,剿除高坪苗王金牌、尚帝天、袁惡蟲、潘地長,因剿苗有功,授忠武校尉,封地為高坪,以蠻夷長官司世襲守土,頒給印信號紙,管轄高坪等村寨。治所舊址在今福泉市城廂鎮西北二十八公里,大巖山北麓羊保河邊,海拔一千一百三十米。
建文二年,李整死,傳位給其子李仁。宣德元年,李仁傳位給其子李春,李春奉調征討麻哈(今麻江)大華山有功,加授都司銜,不久陣亡,由其子李謙于景泰三年承襲。恰逢水西白羅羅反,圍攻平越府,李謙赴援陣亡。天順六年,李治龍襲位。弘治八年,傳位李淮。正德十五年,李繼祖襲位。嘉靖四十一年,李珊襲位。萬歷四年,李正忠襲位。天啟二年,水西安邦彥叛,遣大將王倫攻破甕安,進圍平越,李正忠與水西軍交戰有功,又赴援普定、安莊、頂站、關嶺,打通進入云南的道路,擒斬渠魁,授參將職銜。又隨同總兵胡從儀征黃沙、明家等渡口苗兵寨壘,并剿平朗洞壩頑敵,加授左軍都督。天啟四年,李正忠傳位李三才,因其父李正忠之功,巡撫部院題授平越衛指揮同知,世襲。李三才無后嗣,天啟六年,傳位給胞弟李英才。崇禎十三年,李英才以剿擒石板寨等處苗酋有功,加授都督職銜。十七年,隨征流寇陣亡,亂軍中遺失世授土司印信號紙。
清朝定鼎中原,李永昌于順治十六年襲位,將印信號紙遺落之事報明在案,但沒有獲得朝廷再次頒給。貴州巡撫趙廷臣議以李永昌任土千總職銜管理高坪土務。高坪土千總所轄為高一、高二、高三、高四四牌。現甕安境內建中、高坪、白沙、果水許多村寨皆屬高坪土司管轄。據《黔南職方紀略》稱:至道光時,貴州“外委土千總四十五人……秩從六品。”
康熙三十五年(1696),李永昌傳位李成林。康熙四十一年,李熙承襲,于乾隆二年,獲得吏部頒發的號紙。乾隆七年,奉部復嗣。后由督撫給委。乾隆九年,李熙傳李世俊,云貴總督兼貴州巡撫張廣泗發給委牌,管理高坪土務。乾隆二十六年,傳位李敏學。三十三年,李敏學傳位給李恒。嘉慶十年,李恒傳位給鳳岐。道光二十年,李書升繼襲。李書升以上四世貴州總督、巡撫都給有委牌。咸豐九年,李書升病故,恰逢何德勝號軍起義之時,平越州境大亂,原領號給委牌遺失無存。李書升之子李丕承因為帶團練與號軍交戰陣亡,李丕承膝下無子,高坪土司無人承襲,由李書升嫡堂弟李書年應襲。光緒十三年(公元1887),總督岑毓英發給委牌一道,官印一顆,令管理高坪土務。
已經遺失的清代徐宏業所著《平越直隸州志》提到高坪牌、中坪牌時稱:“平越府自平播后只存楊義司,其高坪、中坪不過委吏收糧爾。其人本系逐年更換。自明末多故,因循久不換人,恐其覬覦承襲,遂混稱土官,不可不防其漸也”。而賀緒蕃著《平越直隸州志》立即辯答駁斥說:“其說高坪本無李氏世襲之一土職矣。然今據李書年履歷,敘其先世高坪土職,自其始祖李整至李書年,歷十九世,傳襲明白,斷非鑿空偽造,且于光緒十三年經前督部堂岑(毓英)發給委牌鈐記。其為高坪土司實無疑義。而《徐志》云云者疑為后人孱入,非宏業原文。且志謂委吏收糧。因循久不換人,恐其覬覦承襲土官等語亦殊多可議也。”
高坪土司自洪武十三年(1380)任職,至光緒(1875年即位,在位34年)年間還在襲職,共傳十九世。其中蠻夷長官十世,土外委九世,歷時500余年。停襲時間無考,當是隨著清廷滅亡而自然消亡。
中坪土司孫氏 中坪土司傳承序列史書無載,前代家族譜牒早已遺失湮滅,其后人對于先輩之事知之甚少。2008年3月,經過中坪孫氏族人努力,編寫成書《水耳坪孫氏簡譜》,其中資料來源一是通過中坪境內墓葬碑文記載;二是通過家傳袱紙單記錄,并未大量翻看查閱史志;三是“由于資料缺乏、實物消失,僅通過前輩流傳的一些歷史記憶進行整理。雖有些牽強,但可供后人參考。”加之長官司一職,至明代萬歷二十八年(公元1600)平播,后建置平越府時即已停襲,改任土舍,職責只是為朝廷收糧而已,至清朝中葉,連土舍之職也遭取締,年深日久,后人不再提及,竟至土司家世撲朔迷離、謎團重重。
據民國《甕安縣志》載,南明總兵莫宗文《中坪關帝廟碑》稱:“中坪者,藍逆(指藍二)之據地也。山深野大,木老石怪,無居人焉。”
中坪在明末清初時真的無人居住嗎?中坪土司又是怎么回事?據我們查閱大量方志文獻,結合《孫氏族譜》考證后發現,當時中坪不但有人居住,而且中坪土司在歷史上也確實存在過。
一、史志記載 1、清代光緒時瞿鴻錫、賀緒蕃著《平越直隸州志》提到: “中坪土舍孫氏管中坪諸寨,其先有孫福海者,江南上元(今南京、無錫一帶)人。明洪武時宣慰楊氏札授長官。順治十六年歸附,降為外委土舍,福海裔昂見襲,職屬平越州。”
其時,播州宣慰為楊鏗。《貴州通志·前事志》載:“(洪武)五年,播州宣慰使楊鏗、同知羅琛、總管何嬰、蠻夷長官鄭瑚等相率來歸。”如果孫氏所得長官職銜是在洪武年間,當是楊鏗授予的。
2、清代道光年間羅繞典、愛必達所著《黔南職方紀略》提到播州宣慰時說: “元至元二十八年改為播州軍民宣撫司,領黃平以下三十二長官所,元末為明氏所有,洪武五年歸順,置播州宣慰司。領安撫司二,曰草堂,曰黃平。長官司六,曰真州,曰余慶,曰白泥,曰容山,曰重安。”這一段記載提到“元至元二十八年改為播州軍民宣撫司,領黃平以下三十二長官所。”如果是播州宣慰楊氏札授官職,中坪司就不是長官司而是長官所,當在這三十二個長官所之中,獲職年代也必在洪武以前,即元代中后期,其時任職宣慰土司是楊漢英(蒙古名楊賽英不花)、楊嘉貞(蒙古名楊延里不花)。
3、《黔南職方紀略》又提到:
“外委千總在平越州者六,曰高坪,曰中坪,凡二土舍,皆屬平越知州……”
“貴州土司有……土舍二十七……其承襲也,皆總督給委牌。”中坪土司改任土舍,當是位列于這份名冊中。
“土舍、土里目均有頂戴”。
“所轄為中坪牌,中坪上下格。”
平越“州屬除楊義、高坪、中坪三司之外并無苗寨,所住之漢戶半系前明洪武間安插之戶。”
4、《清史稿·貴州地理志·平越直隸州》載:“平越直隸州……順治初為軍民府……嘉慶三年,降直隸州,省平越縣……西楊義司,西北高坪、中坪司,長官各一。”
5、傅玉書《桑梓述聞》稱:甕安疆域之“西南至平越州中坪司界四十里”。說明清代嘉慶年間中坪土司尚存。
二、《水耳坪孫氏簡譜》記載 1、 “土司衙門即為一地方武裝,負責管轄一定范圍的治安和行政事務。據傳(無考)高賜堂土司衙門系孫氏祖先從江西奉命入黔平蠻而設。祖先曾帶兵在艾州壩上打過仗,孫氏族人死亡不少人,就葬在馬山腳左邊的塘坎上。八十年前孫氏族人曾在此掛過清。”由此看來,中坪水耳的高賜堂有過土司衙門,是土司治所。
2、“水耳坪孫氏祖籍江西臨江府書市巷。根據碑文記載,距今六百余年,為明朝初年征南而來。臨江府宋朝時為軍,元時為路,明清為府,民國廢府,1988年改名樟樹市。臨江府現為樟樹市西臨江鎮。”
這一段記載,與《平越志》“其先有孫福海者,江南上元人……”的記載不相吻合,不知二者孰是孰非。但既是明初就居住在中坪,屬于同一家族的概率很大。
3、“孫氏族人大都是元末明初隨明朝軍隊遷居云南、貴州的,而且是軍官的后裔《中華姓氏通史·孫氏》245頁。”
三、袱紙單記載 從孫少賢保存的袱紙單記載可見孫氏“鼻祖孫天福,遠祖孫椿芳,太祖孫國奇,烈祖孫占龍 …… ”其中未提到始祖,鼻祖孫天福、太祖孫國奇之墳也沒有查找到,遠祖孫椿芳的墓碑無生卒年月記載,只知鼻祖孫天福是第十代。由于十代以前無載,也未找到孫福海和他的裔孫孫昂的名字。故此,現在中坪水耳孫氏是否是土司一支,尚待資料佐證。
四、墓碑記載 孫氏祖墳已知的有二十余座,有碑文記載的十二座。根據碑文可知,現存最早有記載的祖先應是張老太君,但只知是明代人,生日是丁卯歲二月十五日,卒日無考,石碑是咸豐元年由長房和二房子孫補立的。張老太君是中坪孫氏的第十世祖妣,從始祖到第九世祖皆無考。碑文雖未找到孫福海及其裔孫孫昂的名字,卻大體可知道中坪司土舍的停襲時間。依據如下:
1、孫家寨祖墳:皇清待誥孫如璽墓,生于乾隆二十年六月十三日午時貴州平越中坪司地名水耳坪芹花寨孫宅。亡于道光乙巳年四月十三日正寢仍于中坪司本宅。
2、大陸頂祖墳:江太君老孺人墓,陽命生于大清嘉慶七年壬戌歲五月二十九日辰時在甕安縣草里五甲地名全貴生長人氏,亡于大清咸豐三年癸丑歲七月二十一日辰時在于平越直隸州中坪牌地名心平壩。碑中本有祭祀之文,可惜族譜未載,無從發現土司事跡。
3、已查到水耳孫氏有碑文記載的祖墳十二座,有六座是“皇明昔誥”、“皇清待誥”、“皇清待贈”之類的碑文。說明水耳孫氏族人當時是有一定影響的。明清時期官員及其先代和妻室授予封典,五品以上用皇帝誥命授予,稱為誥封;五品以下用敕命授予,稱為敕封。在六座被封的祖墳中有四座是“誥封”,兩座是“待贈”。說明是有一定級別的官員才受到皇帝誥封。
從上述記載可知,孫氏任朝廷官職的人在明清時不少,許多還受到過誥封的恩遇。道光年間孫氏仍為土舍,因此中坪一地仍然稱為“司”,至嘉慶時,草里(即草塘)已不再稱“司”,編入了里甲,咸豐三年間,中坪也不知在哪年不稱“司”而改為“牌”了,土舍之職應該是在道光、咸豐年交替之時停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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