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類反應:與藥物的藥理特性和劑量有關。藥物在常用劑量時,除治療作用外,常出現一些與治療作用無關的副作用。例如,用啊托品時出現口干和視物模糊。用藥劑量過大或用藥時間過長,可產生毒性反應。毒性反應一般很輕,如惡心、嘔吐、頭暈、目眩、失眠、耳鳴等,嚴重的毒性反應常可損害肝、腎、心血管系統或造血系統。在正常情況下,肝臟能使類固醇激素分解滅能,但長期應用不僅能使肝功能發生障礙,還可使肝臟發生變性、增生、壞死以致細胞癌變;前列腺癌患者長期應用雌激素治療,可引起男性乳癌;更年期綜合征患者用雌激素治療,會導致子宮內膜癌變,這種情況常稱為醫源性藥物致癌作用。 第二類反應:是極少數具有過敏體質或特異體質的病人,在使用常用量或低于常用量藥物時發生的過敏反應。這些反應與藥物的藥理作用無關,一旦發生常很嚴重。例如,青霉素注射引起休克反應;鏈霉素引起第Ⅶ對腦神經損傷等。臨床上所說的過敏反應,免疫學上稱為超敏反應或變態反應。 第三類反應:是藥物治療后的繼發反應。例如,長期使用廣譜抗生素后,敏感的致病菌群被消滅,而不敏感的菌群或真菌大量繁殖,導致繼發感染,如念珠菌病、葡萄球菌腸炎。 第四類反應:藥物相互作用引起。相互作用可以是有益的,也可以是有害的。有害相互作用有兩類:一類為藥物之間藥理作用不同,致使其中某一種藥物作用改變。例如,噻嗪類利尿劑與洋地黃同用,前者引起低血鉀,以致在服用洋地黃維持量時有出現心律失常的潛在危險;另一類為兩種或兩種以上藥物具有同樣藥理作用,以致引起累積反應。常見于中樞神經系統抑制藥物。聯合使用液體藥物時,須考慮配伍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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