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最早的文書和檔案,名曰“書契”。商代稱“冊”或“典”;周代稱“中”;秦漢時期稱“典籍”、“文書”;魏晉以后稱“文卷”、“文案”、“案卷”、“案牘”、“文牘”、“薄書”,等等。 “檔案”一詞,開始使用于明末清初之際的東北地區。《柳邊紀略》載:“邊外文字,多書于木,往來傳遞者曰牌子,以削木若牌故也;存儲年久者曰檔案,曰檔子,以積累多、貫皮條掛壁若檔故也。然今文字之書于紙者,亦呼為牌子、檔子矣。”這是迄今所見關于“檔案”一詞來源的最早記載。文中所稱“邊外文字”,是指東北地區滿族興起后所使用的文字,即滿文。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現存滿族入關前的滿文木牌檔案,可資佐證。據滿文檔案記載,至遲在清太祖天命六年(明熹宗天啟元年,即公元1621年)滿語中已有“dangse”(檔色)一詞了,漢譯為檔子、冊子、檔案、檔冊。滿文專家認為,凡漢語中詞尾為“子”字者,滿語均作“se”(色)。由此觀之,滿語“dangse”一詞,當是從漢語“檔子”一詞音譯過來的。若然,則“檔子”、“檔案”,最初均系漢語稱謂,其出現和使用要早于滿語的“dangse”一詞,至遲在1621年以前就已經使用了。 “檔案”一詞的得名,最初是由于木牌文書存儲年久、穿皮條掛壁若檔的緣故,而后遂為官署中歸檔保存的文書案卷的統稱。“檔”字,《康熙字典》引宋人王洙等所撰《類編》,釋為“橫木框檔”,即有框格的木架,是用來存儲文書案卷的辦公用具,一格為一檔。“案”字,明張成烈《正字通》說:“凡官府興除成例,及獄訟論定者,皆曰案。”故保存起來留為案據的有關文書,稱為“文案”和“案卷”。可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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