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叫醒你的不是鬧鐘,而是姿勢 年終獎個稅優惠的3年過渡政策(年終獎個稅優惠塵埃落定:一如既往,過渡三年!)正式落地,皆大歡喜。 接下來就是發放年終獎,下面這些坑可得避開。 01 每月工資不夠交稅的,不要把年終獎單獨計稅 這次年終獎個稅優惠的過渡政策,與以往相比,有兩個重要區別: 第一,全年收入直接除以12找稅率,而老政策是可以先扣除月工資與免征額的差,再除以12去找稅率。這是因為新個稅法中除了5000元的基本免征額,還有因人而異的專項附加扣除。這意味著對那些平時每月工資不夠交個稅的來說,如果年終獎單獨計稅,至少要全額按3%交稅,但如果跟工資等綜合所得合并征稅,起碼可以先把該扣除的扣掉,然后再交稅,如果年終獎夠少,你可能都不用交稅…… 第二,居民個人可以選擇年終獎單獨計稅,或者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交稅。 把這兩點結合起來就是,每月工資不夠交稅的,就不要把年終獎單獨拿出來計稅了。 舉個例子。 老王每月稅前收入5000,基本免征額5000,三險一金1125,一個兒子上小學可扣1000,首套房貸可扣1000,每月工資不需要交個稅。 年終獎發了30000,如果單獨計稅,年終獎交個稅900。 但如果合并征稅,全年工資收入60000,加年終獎30000,一共90000,每年可扣除基本免征額60000,三險一金13500,專項附加扣除24000,稅前扣除共97500,根本不需要交稅。 所以,每月工資不夠交稅的,可得跟單位財務說清楚,年終獎不要單獨計稅,這個坑不能跳。 02 年終獎禁區:多發一塊錢,稅后收入反而少了! 由于年終獎特殊的計稅辦法,存在“多發一塊錢,稅后收入反而少了”的尷尬情況。 比如年終獎36000元,需要交個稅36000*3%=1080元,稅后收入34920元。 但年終獎多發1塊錢,36001元,稅率從3%跳到10%,個稅36001*10%-210=3390.1元,稅后收入32610.9元。 稅前多發1塊錢,個稅多交2310.1元,稅后收入少了2309.1元。 這是個大坑。 我們把這種“稅前年終獎多發,稅后收入少得”的情況稱為“年終獎禁區”。 年終獎六大禁區是: 36001~38566.67 144001~160500 300001~318333.3 420001~447500 660001~706538.46 960001~1120000 比如年終獎發960001比960000多交個稅88000.45,稅后收入少了接近88000元! 發放年終獎一定要避開這六大禁區,哪怕發960001的你不差錢,那88000可以對葛老師精準扶貧嘛。 03 年終獎低效區間:多發一塊錢,到手不到5毛 避開了年終獎禁區,還得提防低效區間: 多發一塊錢年終獎,到手不到5毛,超過一半都交稅了,不劃算。 舉個例子。 比如,發放稅前年終獎39000元,交個稅3690元,稅后年終獎35310元。而稅前年終獎36000元時,個稅1080元,稅后收入34920元。看起來前者比后者稅后收入多290元,但你要知道單位稅前多支出了3000元,這其中2710元都交了稅。 這個年終獎發的效率太低了。這3000元不如通過其他福利來實現。 所以,在避開年終獎禁區的基礎上,年終獎低效區間也要盡可能遠離。 下表就是發放稅前年終獎的六大禁區和六大低效區間。 那有什么辦法可以直接避開年終獎禁區呢? 發放稅后年終獎。 比如,發放稅后年終獎33000元。其稅前年終獎可以對應34020.6和36433.3兩個數值,直接按稅前34020.6元代扣代繳1020.6元個人所得稅即可。 總結來說,避開年終獎禁區,遠離低效區間。 誰要給你發36001,回家磨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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