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即將拉開帷幕,各位財務小咖已經開始在忙忙碌碌的準備相關的資料文件,小編接下來救陪伴各位整理一些清算時需要注意的相關事項,希望能給與各位參考和幫助,本篇整理“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若干問題解析”。 1、發給職工的防署降溫費、 職工住房補貼或租房補貼,以及租賃住房給職工住宿所發生的支出,能否直接稅前扣除? 答:根據國稅函[2009] 3號文件的規定,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 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防署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等,屬于《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因此,發給職工的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住房補貼或租房補貼,以及租賃住房給職工住宿所發生的支出均屬于職工福利費支出,應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范疇。企業發生的上述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2、企業食堂實行內部核算, 經費由財務部門從職工福利費中按期撥付,是否可作為實際發生的職工福利稅前扣除? 答:國稅函[2009] 3號文件第三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職工食堂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以及職工會堂經費補貼等。企業內設的職工食堂屬于企業的福利部門,發生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以及職工會堂經費補貼都屬于職工福利費的列支范圍, 可以按稅法規定在稅前扣除。 《天津市地方稅務局、天津市國家稅務局關于企業所得稅稅前和除有關問題的通制知》(津地稅企所[2010]5號)規定,企業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未辦職工會堂統一供應午餐支出,在職工福利中列支。未統一供餐而接月發族的午餐費補貼。應納人職工工資總額,準予扣除。 (青島市地方稅務局2012年度企業所得稅問題解答》指出,企業的內部職工會堂承包給個人經營,企業與承包人簽訂承包協議,明確伙食補貼標準,出具企業與實際承包人結算憑據,允許計入職工福利費在稅前和除。 3、企業組織職工旅游發生的費用支 出能否列入職工福利費? 答:根據國稅函[2009 ]3號文件的規定,職工福利費包括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從組織職工旅游的性質來看,其具有緩解工作壓力,進一步提高生活質量的積極意義,因此,企業組織職工旅游發生的費用支出暫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范疇,并按照稅收規定扣除。如果企業以職工旅游的名義,列支職工家屬或者其他非本單位雇員所發生的旅游費,則屬于與生產經營無關的支出,不得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 也不得稅前扣除。 4 、員工報銷的個人醫藥費, 能否稅前列支? 答:根據國稅函[2009 ]3號文件第三條的規定,員工程銷的個人醫藥費可以列入職工福利費,同時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和除。 5、獨生于女費能否稅前和除? 答:根據國稅品[2009] 3號文件的規定,對于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發放的“獨生子女獎勵費”、“一次性獎勵”和“一次性經濟幫助”。屬于職工福利費的支出范圍,不超過職工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6、企業給全體員工購買的商業保險,是否可以在肌工福利費中列支? 答: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和除的其他商 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和除, 7、企業給員工制作的工作服, 在職工福利費中列支還是按照勞動保護支出列支? 答: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第34號公告)規定,企業根據其工作性質和特點,由企業統一制作并要求員工工作時統一著裝所發生的工作服飾費用,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可以作為企業合理的支出給予稅前扣除。 服飾為裝飾人體的物品總稱,包括股裝,鞋、帽、襪子、手套、圍巾、領帶、提包、陽傘、發飾等。企業員工服飾費用支出和除前提如下:①企業統一式樣,由企業統一付款,取得的發票抬頭為企業名稱,個人名的發票不能扣除;②必須是工作服飾,必須是與工作相關的,合理的支出。 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第34號公告對于企業員工工作時統一著裝所發生的工作服飾費 用回避了“職工福利費”和“勞動保護費”扣除之爭議,減少了實務工中的糾結判斷。但是還應注意,對企業、事業單位發給職工的不屬于勞動保護范圍的各類服裝以及以現金形式形式支付給職工的服裝費,均應并入個人的當月工資全額計征個人所得稅。 關注“財務小咖”,給您不一樣的財稅咨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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