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居
《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收有《邦家之政》一篇,整理者在說明部分言:“本篇原由十三支簡編聯而成,今缺第一、二簡……簡文假托孔子與某公對話的形式闡述作者治國為政的理念。全篇大致分為三段:前段從正面敘述使國家長治久安的做法;第二段則從反面揭示導致國家衰敗破亡的原因;末段倡導從古,慎始扶正,善治人事。大體而言,本篇主要反映儒家的理念,在諸如節儉、薄葬、均分等方面又與墨家思想相合。”筆者認為,由清華簡各篇的構成來看,《邦家之政》更可能是子產后學的作品,整理者所說“假托孔子”當是,但稱及孔子不等于即是儒家,故本篇并不適合即按整理者所說“主要反映儒家的理念”理解,整理者所說“末段倡導從古”也并不確切。作者的觀念,本質上仍是承自子產的尚儉觀,而墨家在這方面與子產觀念相近,蓋即因為如此,故整理者有“在諸如節儉、薄葬、均分等方面又與墨家思想相合”的感覺。《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所收的若干短篇,很可能皆是同屬于子產后學所作,只是作者不一定是同一個人而已。
【寬式釋文[1]】 【魯哀公問于孔子曰:“吾欲知邦家之政,何成何毀?”孔子答曰:“君之所問,圣君之問也,丘小人也,何足以知之?”公曰:“非吾子無所聞之也。”孔子答曰:“邦家將成,其君選賢而任之,□□□,其】宮室小卑以?,其器小而脆,其禮菲【而節,其文章寡而省,】其味不齊,其政平而不苛,其位授能而不外,其分也均而不貪,其刑夷,邦寡禁,其民志遂而直,其君子文而情,其喪薄而哀,其鬼神寡,其祭時而敬,其君執棟,父兄與于終要,弟子不專遠人,不納謀夫。如是,則視其民必如傷矣,下瞻其上如父母,上下相復也,如是者恒興。邦家將毀,其君聽佞而速變,其宮室??大以高,其器大,其文章縟,其禮采,其樂繁而變,其味雜而齊,其鬼神庶多,其祭費以不時、以數,其政苛而不達,其刑濫而枝,其位用狃民,眾毳焉戚,其民志憂,其君子薄于教而行詐,弟子專遠人而爭窺于謀夫。如是,則視其民如草芥矣,下瞻其上如寇讎矣,上下絶德。如是,其類不長乎。”公曰:“然,邦家之政,何厚何薄,何滅何彰,而邦家得長?”孔子答曰:“丘聞之曰:新則制,故則傅。始起得曲,德者皆曲;始起得直,曲者皆德。前人【因事制】其則,無滅無彰,俱處其鄉。改人之事,當時為常。”
【釋文解析】 □□□□□□□□□□宮室少(小) 整理者注:“ 整理者注:“
亓(其)豊(禮)肥(菲)〔三〕□□□□□□□□【三】亓(其)未(味)不 整理者注:“肥,并母微部,讀為滂母微部之‘菲’,儉樸。《史記·三王世家》‘毋俷德’,集解引徐廣曰:‘俷,一作『菲』。,索隱引孔文祥云:‘菲,薄也。’《論語·八佾》:‘林放問禮之本。子曰:『大哉問!禮,與其奢也,寧儉。』’”[5]前文解析內容已言,《論語》所記孔子說的“寧儉”是針對“奢”而言的,儒家此說是為了反對“奢”的逾越禮制,而不是如《邦家之政》所述單純提倡節儉,《論語·述而》:“子曰:奢則不孫,儉則固。與其不孫也,寧固。”由言“寧”也可見儒家并不尚儉。《禮記·坊記》:“子云:敬則用祭器,君子不以菲廢禮,不以美沒禮。”更可見對于儒家而言,“禮”的重要性才是核心,“菲”或“美”皆不是強調的重點,這與《邦家之政》篇以“菲”為重點并不相同。節用近“菲”,戰國時“繁”與“寡”、“省”往往對舉,如《墨子·三辯》:“故其樂逾繁者,其治逾寡。”《商君書·說民》:“法詳則刑繁,法簡則刑省。”《荀子·樂論》:“使其曲直繁省廉肉節奏,足以感動人之善心。”《荀子·禮論》:“文理繁,情用省,是禮之隆也。文理省,情用繁,是禮之殺也。”《晏子春秋·內篇問上·景公問欲善齊國之政》:“繁乎樂,省乎治。”故對照下文的“其文章縟,其禮采,其樂繁而變”可推測,此處“其禮菲”后當可補“而節,其文章寡而省”。 整理者注:“
亓(其)政坪(平)而不 整理者注:“政平,政事平和。《左傳》昭公二十年:‘是以政平而不干,民無爭心。’《孟子·離婁下》:‘君子平其政。’”[7]整理者所引《左傳》昭公二十年內容是晏子所言,又見于《晏子春秋·外篇第七·景公謂梁丘據與己和晏子諫》。政以平來形容,目前未見于任何早于戰國后期的文獻,故可知《邦家之政》成文很可能不會早于戰國后期。“政平”說于《管子》兩見,《晏子春秋》四見,《荀子》四見,《國語》、《吳子》、《呂氏春秋》各一見,筆者在《清華簡〈管仲〉解析》[8]中就已指出:“《管仲》篇與《荀子》多有可對應的內容,這和傳世文獻中《荀子》各篇往往有與《管子》一書相似的內容也是非常一致的。這自然說明,荀子本人在學術方面當是深受法家影響。管子學派的學說,是荀子熟習的一個重要內容。”由管子而晏子,由晏子而荀子,其相關性非常明顯,因此無論荀子自陳多么推崇孔子,荀子所受學術影響也并不是主要源自儒家,其兩個著名弟子韓非與李斯皆不持儒家之說即是明證。《新序·雜事五》記有:“孔子北之山戎氏,有婦人哭于路者,其哭甚哀,孔子立輿而問曰:‘曷為哭哀至于此也。’婦人對曰:‘往年虎食我夫,今虎食我子,是以哀也。’孔子曰:‘嘻,若是,則曷為不去也?’曰:‘其政平,其吏不苛,吾以是不能去也。’孔子顧子貢曰:‘弟子記之,夫政之不平而吏苛,乃等于虎狼矣。’”婦人所說“其政平,其吏不苛”明顯類似于《邦家之政》的持論,而若要追溯此說法,則有《說苑·政理》:“武王問于太公曰:‘賢君治國何如?’對曰:‘賢君之治國,其政平,其吏不苛,其賦斂節,其自奉薄,不以私善害公法,賞賜不加于無功,刑罰不施于無罪,不因喜以賞,不因怒以誅,害民者有罪,進賢舉過者有賞,后宮不荒,女謁不聽,上無淫慝,下不陰害,不幸宮室以費財,不多觀游臺池以罷民,不雕文刻鏤以逞耳目,宮無腐蠹之藏,國無流餓之民,此賢君之治國也。’武王曰:‘善哉!’”太公的回答內容,《群書治要》卷三十一引為《六韜》文,因此可知《說苑·政理》此段內容當是取自《六韜》,對比《新序·雜事五》與《禮記·檀弓》所記“孔子過泰山之側,有婦人哭于墓者而哀。夫子軾而聽之。使子路問之曰:‘子之哭也,壹似重有憂者。’而曰:‘然!昔者吾舅死于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夫子曰:‘何為不去也?’曰:‘無苛政。’夫子曰:‘小子識之,苛政猛于虎也。’”則《新序》的增益顯而易見,由此可知“政平”說非儒家倡說。《新序》說“北之山戎氏”而《禮記》言“過泰山之側”,是可知彼時山戎即在齊國之西。 “授能”一詞,傳世文獻又見于《楚辭·離騷》:“舉賢而授能兮,循繩墨而不頗。”《莊子·雜篇·庚桑楚》:“且夫尊賢授能,先善與利,自古堯舜以然,而況畏壘之民乎!”《荀子·成相》:“堯授能,舜遇時,尚賢推德天下治。”皆為戰國后期、末期文獻,由此可見《邦家之政》的成文也當是以戰國后期、末期為最可能。 整理者注:“
亓(其)分也均而不 整理者注:“《墨子·尚同中》:‘分財不敢不均。’《大戴禮記·子張問人官》:‘政均則民無怨。’”[10]整理者所引《大戴禮記》顯然并不是言均分于財,并且儒家強調等差,即使言均,也是等差前提下的所謂“均”,與《邦家之政》的尚賢分均說名同而實異。《邦家之政》的分均說,除整理者所引《墨子》外,還可見于《逸周書·本典》:“均分以祘之,則民安,利用以資之,則民樂,明德以師之,則民讓。”《逸周書·太子晉》:“穆穆虞舜,明明赫赫,立義治律,萬物皆作,分均天財,萬物熙熙,非舜而誰?”是可推測《墨子》的分均說很可能即本自《書》系文獻,而《邦家之政》所承,當如前文所言多為承自墨家。 整理者注:“ 整理者注:“
亓(其)【四】[民]志 整理者注:“ 整理者注:“
亓(其) 整理者注:“薄,薄葬。《荀子·正論》:‘太古薄葬。’《墨子·節葬下》:‘故古圣王制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體;衣衾三領,足以覆惡。以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壟若參耕之畝,則止矣。’哀,悲哀。《論語·子張》:‘喪思哀。’《墨子·修身》:‘喪雖有禮,而哀為本焉。’”[17]正如整理者所引,主張節葬是標準的墨家學說,《韓非子·顯學》:“墨者之葬也,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桐棺三寸,服喪三月,世主以為儉而禮之。儒者破家而葬,服喪三年,大毀扶杖,世主以為孝而禮之。夫是墨子之儉,將非孔子之侈也;是孔子之孝,將非墨子之戾也。”即明確表述了墨家與儒家在葬禮上的巨大差異,《邦家之政》既言“其喪薄而哀”,自然可知是更接近墨家,孔子云云只是托名而已。但《邦家之政》稱“其鬼神寡”,而《墨子·明鬼下》:“子墨子曰:古之今之為鬼,非他也,有天鬼,亦有山水鬼神者,亦有人死而為鬼者。”可見墨家是持多鬼神之說,由此可知《邦家之政》的作者并非墨家。 整理者注:“時,時節。《呂氏春秋·尊師》:‘敬祭之術,時節為務。’敬,敬畏。《論語·子張》:‘祭思敬。’”[18]墨家同樣有祭祀時敬之說,如整理者前引《墨子·尚同中》“分財不敢不均”段的前后文:“故古者圣王,明天鬼之所欲,而避天鬼之所憎,以求興天下之害.是以率天下之萬民,齊戒沐浴,潔為酒醴粢盛,以祭祀天鬼。其事鬼神也,酒醴粢盛不敢不蠲潔,犧牲不敢不腯肥,珪璧幣帛不敢不中度量,春秋祭祀不敢失時幾,聽獄不敢不中,分財不敢不均,居處不敢怠慢。”又《墨子·節葬下》:“今唯無以厚葬久喪者為政,國家必貧,人民必寡,刑政必亂.若茍貧,是粢盛酒醴不凈潔也;若茍寡,是事上帝鬼神者寡也;若茍亂,是祭祀不時度也。”因此祭祀時敬屬于通行之說,考慮到《邦家之政》的“其分均而不貪”,則《邦家之政》作者因墨家影響而持此說的可能性顯然更大一些。
亓(其)君執棟〔一四〕,父兄【五】與于 整理者注:“執,《大戴禮記·四代》‘執國之節’,王聘珍注:‘持也。’棟,棟梁。《左傳》襄公十一年:‘子于鄭國,棟也。’”[19]據《國語·魯語上》:“吾聞之,不厚其棟,不能任重。重莫如國,棟莫如德。”《文子·上義》:“故不大其棟,不能任重,任重莫若棟,任國莫若德。”《淮南子·泰族訓》:“語曰:不大其棟,不能任重。重莫若國,棟莫若德。”可見“棟”即指“德”,因此“執棟”就是“執德”,清華簡《管仲》正有“執德如縣,執政如繩”語,由此也可看出清華簡各篇之間,往往是有相關性的,《邦家之政》此處的“執棟”說,很可能就是繼承自清華簡《管仲》篇的“執德”說。 整理者注:“與,參與。 整理者注:“ 整理者注:“
女(如)是,則 整理者注:“傷,傷病。《左傳》哀公元年:‘臣聞國之興也,視民如傷,是其福也。’”[24]《邦家之政》此處的“腸”與《左傳》之“傷”的說法,疑皆本作“昜”,源自“子”字之訛,《孫子·地形》:“視卒如嬰兒,故可與之赴深溪;視卒如愛子,故可與之俱死。”《左傳·襄公十四年》:“良君將賞善而刑淫,養民如子,蓋之如天,容之如地。”《左傳·襄公二十五年》:“子產始知然明,問為政焉,對曰:視民如子。”《左傳·昭公三十年》:“吳光新得國而親其民,視民如子,辛苦同之。”《鹖冠子·道端》:“是以為人君親其民如子者,弗召自來。”《文子·上義》:“上視下如子,下事上如父。”《賈誼新書·春秋》:“自刻以廣民,親賢以定國,親民如子。”所言“如子”、“如嬰兒”俱明顯與“如傷”同源,《邦家之政》中若讀為“視其民必如子”也正對應“下瞻其上如父母”,而先秦時期,“子”字與“昜”字確實有寫法形近的情況,故推測原本只有“如子”之說,戰國時某傳本發生了“子”訛書為“昜”的情況,才逐漸產生如《左傳》、《孟子》、《邦家之政》這樣的“傷”、“腸”寫法。 整理者注:“ 《大戴禮記·保傅》:“天子無思于父母,不惠于庶民,無禮于大臣,不中于制獄,無經于百官,不哀于喪,不敬于祭,不信于諸侯,不誡于戎事,不誠于賞罰,不厚于德,不強于行,賜與侈于近臣,鄰愛于疏遠卑賤,不能懲忿窒欲,不從太師之言,凡是之屬,太傅之任也。”所述頗有與《邦家之政》內容相合者,因此《邦家之政》的作者,很可能就是戰國后期、末期某位封君的傅。
邦 類似于《邦家之政》“邦家將成……邦家將毀……”的政事對比內容,清華簡中已多次出現,如《管仲》中的“天下之邦君孰可以為君?孰不可以為君?”《子犯子余》中的“欲起邦奚以?欲亡邦奚以?”《趙簡子》中的“齊君失政,陳氏得之,敢問齊君失之奚由?陳氏得之奚由?”《子產》中的“有道之君……古之狂君……”,因此或可推測清華簡《管仲》、《子犯子余》、《趙簡子》、《子產》、《邦家之政》這幾篇作者之間,有著較近的關系,思想與行文上皆有著一定的承襲性。 整理者注:“ 整理者注:“??,讀為‘坦’,寬也。《莊子·秋水》:‘明乎坦涂。’或讀為‘繟’,‘繟’、‘坦’可通。”[27]“??”當訓為厚,傳世文獻中又書為“僤”、“單”、“亶”等,皆為同一詞,《詩經·周頌·昊天有成命》:“於緝熙!單厥心,肆其靖之。”毛傳:“單,厚。”《國語·周語下》:“且其語說《昊天有成命》,《頌》之盛德也。其詩曰:‘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於緝熙!亶厥心,肆其靖之。’……亶,厚也。”《詩經·大雅·桑柔》:“我生不辰,逢天僤怒。”毛傳:“僤,厚也。”孔穎達疏:“僤、亶音相近,義亦同。《釋詁》云:‘亶,厚也。’某氏曰:‘《詩》云:俾爾亶厚。是僤、亶同也。”王念孫《讀書雜志·戰國策第一·憚》:“盛威謂之憚,故盛怒亦謂之憚。《大雅·桑柔篇》曰‘逢天僤怒’是也。‘憚’與‘僤’同。”《詩經·小雅·天保》:“俾爾單厚,何福不除。”毛傳:“或曰:單,厚也。”《潛夫論·慎微》引《天保》作“俾爾亶厚,胡福不除。”皆可證,故“??大”即“厚大”,《邦家之政》此處言“其宮室??大以高”,前文言“其宮室小卑以?”,即以大小、高卑、厚薄對比,《禮記·月令》:“塋丘壟之大小、高卑、厚薄之度。”雖然不是言宮室,但舉大小、高卑、厚薄對比則與《邦家之政》相同。
亓(其)器大,亓(其) 整理者注:“章,花紋色彩。《墨子·非樂上》:‘是故子墨子之所以非樂者,非以大鐘鳴鼓琴瑟竽笙之聲以為不樂也,非以刻鏤華文章之色以為不美也。’《荀子·禮論》:‘雕琢、刻鏤、黼黻、文章,所以養目也。’ 整理者注:“菜,讀為‘采’。《漢書·嚴安傳》‘禮失而采’,顏注:‘采者,文過其實也。’”[29]整理者所引顏師古注實際上是同書如淳注:“采,飾也。”的引申,因為“采”本身只有飾義,與上文的“??(縟)”類似,如果不結合具體語境,是讀不出“文過其實”義的。并且,文是否過實,完全取決于以何種人為的標準為“實”,本身并沒有任何客觀標準,因此“采”只適合訓為“飾”。子產學派對文飾的反對,由清華簡《子產》稱“子產不大宅域,不營臺寢,不飾美車馬衣裘……乃禁專擅、相冒、躪躒、飾美宮室衣裘、好飲食醍釀。”即可見,子產不止自己尚儉,而且明令嚴禁奢侈飾美,前文解析內容已言,這正與《邦家之政》作者所持觀念相近,故《邦家之政》作者很可能是子產后學。其與儒家的觀念差異,比較《大戴禮記·勸學》:“孔子曰:‘野哉!君子不可以不學,見人不可以不飾。’不飾無貌,無貌不敬,不敬無禮,無禮不立。”即明顯可知。 整理者注:“《呂氏春秋·音初》:‘世濁則禮煩而樂淫。’”[30]參看《晏子春秋·外篇第八·仲尼見景公景公欲封之晏子以為不可第一》:“仲尼之齊,見景公,景公說之,欲封之以爾稽,以告晏子,晏子對曰:‘不可。彼浩裾自順,不可以教下;好樂緩于民,不可使親治;立命而建事,不可守職;厚葬破民貧國,久喪道哀費日,不可使子民;行之難者在內,而傳者無其外。故異于服,勉于容,不可以道眾而馴百姓。自大賢之滅,周室之卑也,威儀加多,而民行滋薄;聲樂繁充,而世德滋衰。今孔丘盛聲樂以侈世,飾弦歌鼓舞以聚徒,繁登降之禮,趨翔之節以觀眾,博學不可以儀世,勞思不可以補民,兼壽不能殫其教,當年不能究其禮,積財不能贍其樂,繁飾邪術以營世君,盛為聲樂以淫愚其民。其道也,不可以示世;其教也,不可以導民。今欲封之以移齊國之俗,非所以導眾存民也。’公曰:‘善。’于是厚其禮而留其封,敬見不問其道,仲尼乃行。”其所言“盛聲樂以侈世”正可與《邦家之政》此處“其樂繁而變”對應,其它內容也多與《邦家之政》所言“邦家將毀”部分相近,由此也可見《邦家之政》篇作者只是在托名孔子,其思想并非源自儒家。
亓(其)未(味) 整理者注:“弼,并母物部,讀為滂母物部之‘拂’。《荀子·臣道》‘無撟拂’,楊注:‘違也。’不時,不按時節。數,頻繁。”[31]網友哇那指出:“《湯在啻門》簡16的‘弼’與本篇簡8‘弼’一樣,左邊‘弜’也多兩橫,它們都仍是‘弼’。清華六《子產》簡8、23原釋‘貝并’的字,有可能是‘弼’省聲,讀為‘費’。”[32]所說當是,整理者讀為“拂”的“弼”當讀為“費”,《邦家之政》主旨是尚儉,因此作者所關心的恐怕不會是祭祀有沒有違背什么,而是祭祀的靡費資財,所說“不時”和“數”,自然都是祭祀無度的表現,《逸周書·文傳》:“人君之行,不為驕侈,不為泰靡,不淫于美,括柱茅茨,為民愛費。”桓譚《新論》:“圣王治國,崇禮讓,顯仁義,以尊賢愛民為務,是為卜筮維寡,祭祀用稀。”皆可參看。 整理者注:“
亓(其)立(位)用 整理者注:“ 整理者注:“
亓(其)君子尃(薄)于 整理者注:“ 整理者注:“
女(如)是,則 整理者注:“??,匣母月部,讀為見母月部之‘芥’。《詩·七月》,以介眉壽’,無叀鼎作‘用割眉壽’(《集成》二八一四)。《左傳》哀公元年‘以民為土芥,是其禍也’,杜注:‘芥,草也。’”[40]據《長短經·懼戒》引《孟子》“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草芥,則臣視君如寇讎。”《朱子語類》卷八十一引《孟子》:“君之視臣如草芥,則臣視君如寇讎。’”《記纂淵海》卷五十九引《孟子》:“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草芥,則臣視君如寇讎。”《禮記集說》卷十一引《孟子》:“君視臣如草芥,臣視君如寇仇。”《鶴山全集》卷一百四引《孟子》:“君之視臣如草芥,則臣視君如寇讎。”《詩傳遺說》卷二引《孟子》:“君之視臣如草芥,則臣視君如寇讎。”又,《事實類苑》卷二:“太平興國九年,太宗謂宰相曰……古人有言:君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視臣如草芥,則臣視君如寇讎。”也當是引《孟子》,《文苑英華》卷四九五引白居易《問使臣盡忠人愛上》:“故曰:君視臣如股肱,則臣視君如元首;君待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路人;君愛人如赤子,則人愛君如父母;君視人如草芥,則人視君如寇讎。”明顯是據《孟子》而略有增益,凡此皆可證《孟子·離婁下》的“土芥”當有異文作“草芥”的版本。《三國志·吳志·賀邵傳》引《傳》曰:“國之興也,視民如赤子;其亡也,以民為草芥。”所引或是《左傳》異文。現在清華簡《邦家之政》有類似文句正作“草芥”,與諸書所引異文相合。《說文·屮部》:“屮,艸木初生也。象丨出形,有枝莖也。古文或以為艸字。讀若徹。”這個草字異體“屮”無論形、音皆與土字相近,或即草芥、土芥異文的來源。 整理者注:“《孟子·離婁下》:‘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41]“寇讎”一詞,先秦傳世文獻中《左傳》八見,《晏子春秋》三見,《孟子·離婁下》三見,因此《邦家之政》用到“寇讎”一詞,說明《邦家之政》的成文時間當與《左傳》、《晏子春秋》、《孟子》的編成時間相近。 整理者注:“‘下’下重文號或衍。
女(如)是,亓(其)頪(類)不長 整理者注:“類,族類。《左傳》僖公十年‘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孔疏:‘族、類一也。’”[43]“如是”的句式,前引《荀子》已可見,《淮南子·詮言訓》有“陰陽之始,皆調適相似,日長其類,以侵相遠。”所說“日長其類”與《邦家之政》“其類不長乎”所說正相反。由措辭的相似性可見,《邦家之政》的成文時間當近于《荀子》與《淮南子·詮言訓》。
公曰:「然,邦 整理者注:“彰,彰顯。《呂氏春秋·貴直》‘將以彰其所好耶’,高注:‘彰,明也。’”[44]政事稱厚、薄的情況于先秦典籍頗為習見,但稱滅、彰的情況則非常罕見,《管子·君臣》:“此明公道而滅奸偽之術也。”《管子·侈靡》:“章明之,毋滅。”正以章、明與滅對舉,由此可見《邦家之政》的作者有與《管子》中這兩篇的作者有一定的相關性,但《管子·侈靡》持明確的消費促進經濟說,與《邦家之政》持尚儉說截然相反,故《邦家之政》的作者當是與《管子·君臣》作者更近。
孔〓(孔子) 整理者注:“折,讀為‘制’。《國語·晉語一》‘以制百物’,韋注:‘裁也。’”[45]傳世文獻中最接近于《邦家之政》此段的內容,蓋為《管子·小問》:“桓公觀于廄,問廄吏曰:‘廄何事最難?’廄吏未對。管仲對曰:‘夷吾嘗為圉人矣。傅馬棧最難,先傅曲木,曲木又求曲木,曲木已傅,直木無所施矣。先傅直木,直木又求直木,直木已傅,曲木亦無所施矣。’”由于關于“傅”、“曲”、“直”等概念,《管子·小問》“桓公觀于廄”節都較《邦家之政》明晰,因此或可推測《邦家之政》的作者實是借孔子之口在改寫管仲故事。整理者讀“折”為“制”訓為“裁”是,并且這里的“制”指的當即是創制。從這里也可以看出《邦家之政》的作者很可能是深受管仲學派的影響。 整理者注:“
整理者注:“類似觀點見《國語·晉語六》:‘始與善,善進善,不善蔑由至矣。始與不善,不善進不善,善亦蔑由至矣。’又,上博簡《孔子見季??子》:‘
歬(前)人【一二】□□□亓(其)則,無??〈滅〉無璋(彰),具凥(處)亓(其) “前人”后的闕文當可補“因事制”三字。 整理者注:“ 整理者注:“??,讀為‘改’,《說文》:‘更也。’”[50]既然人事可改,《邦家之政》的作者自然不會是主張“從古”,而是恰恰與此相反,更切近于法家的主張,《商君書·六法》:“先王當時而立法,度務而制事。法宜其時則治,事適其務故有功。然則法有時而治,事有當而功。今時移而法不變,務易而事以古,是法與時詭,而事與務易也。故法立而亂宜,務為而事廢。故圣人之治國也,不法古,不循今,當時而立功,在難而能免。今民能變俗矣而法不易,國形更勢矣而務以古。夫法者,民之治也;務者,事之用也。國失法則危,事失用則不成。故法不當時而務不適用,而不危者,未之有也。”《商君書·更法》:“公孫鞅曰: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復,何禮之循?伏羲、神農教而不誅,黃帝、堯、舜誅而不怒,及至文武,各當時而立法,因事而制禮。禮法以時而定,制令各順其宜,兵甲器備各便其用。臣故曰:‘治世不一道,便國不必法古。’湯武之王也,不循古而興;殷夏之滅也,不易禮而亡。然則反古者未可必非,循禮者未足多是也。”皆可見“與時俱變”、“當時為常”是標準的法家觀念,管仲、子產都是法家代表人物,《邦家之政》篇中,無論措辭還是觀念,皆有與《管子》和清華簡《子產》篇相近的情況,因此推測是秉承管子學派的子產后學,并且曾受墨家影響,或是最為近實。 [1] 以下釋文及整理者注釋皆照錄《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原書內容,寬式釋文中方括號內文字為原簡殘損闕文,筆者據文意補足。筆者的觀點,則在解析部分給出。 [2]《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12頁注〔一〕,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3] 簡帛網:http://www./show_article.php?id=3256,2018年11月22日。 [4]《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3頁注〔二〕,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5]《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3頁注〔三〕,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6]《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3頁注〔四〕,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7]《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3頁注〔五〕,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8]中國先秦史網站:http://www./2017/01/14/363,2017年1月14日。 [9]《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3頁注〔六〕,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10]《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3頁注〔七〕,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11]《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3頁注〔八〕,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12]《古字通假會典》第467頁“易與夷”條,濟南:齊魯書社,1989年7月。 [13]《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3頁注〔九〕,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14] 簡帛論壇,《清華八〈邦家之政〉初讀 》帖0樓:http://www./bbs/read.php?tid=4376&page=1,2018年11月17日。 [15]《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3頁注〔一〇〕,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16]《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3頁注〔一一〕,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17]《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3頁注〔一二〕,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18]《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4頁注〔一三〕,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19]《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4頁注〔一四〕,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20]《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4頁注〔一五〕,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21]《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4頁注〔一六〕,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22] 簡帛論壇,《清華八〈邦家之政〉初讀 》帖0樓:http://www./bbs/read.php?tid=4376&page=1,2018年11月17日。 [23]《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4頁注〔一七〕,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24]《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4頁注〔一八〕,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25]《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4頁注〔一九〕,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26]《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4頁注〔二〇〕,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27]《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4頁注〔二一〕,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28]《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4頁注〔二二〕,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29]《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4頁注〔二三〕,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30]《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4頁注〔二四〕,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31]《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4頁注〔二五〕,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32] 簡帛論壇,《清華八〈邦家之政〉初讀 》帖39樓:http://www./bbs/read.php?tid=4376&page=4,2018年11月23日。 [33]《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5頁注〔二六〕,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34] 簡帛論壇,《清華八〈邦家之政〉初讀 》帖35樓:http://www./bbs/read.php?tid=4376&page=4,2018年11月22日。 [35]《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5頁注〔二七〕,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36]《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5頁注〔二八〕,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37] 參《古字通假會典》第727頁“造與戚”條,濟南:齊魯書社,1989年7月。 [38]《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5頁注〔二九〕,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39]《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5頁注〔三〇〕,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40]《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5頁注〔三一〕,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41]《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5頁注〔三二〕,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42]《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5頁注〔三三〕,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43]《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5頁注〔三四〕,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44]《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5頁注〔三五〕,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45]《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5頁注〔三六〕,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46]《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5頁注〔三七〕,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47]《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6頁注〔三八〕,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48]《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6頁注〔三九〕,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49] 簡帛論壇,《清華八〈邦家之政〉初讀 》帖10樓:http://www./bbs/read.php?tid=4376&page=2,2018年11月19日。 [50]《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26頁注〔四〇〕,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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