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診斷(一)疾病診斷 1.中醫診斷標準 參照教材《中西醫結合眼科學》(段俊國、畢宏生主編,中國中醫藥出版社,2016年);《中醫眼科學》(段俊國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2016年)。 眼前黑影飄動;視力突然減退甚至僅有光感;玻璃體內點狀、絮狀、團塊狀或者條帶狀混濁,視網膜有出血灶;出血多者眼底紅光反射消失,眼底不能窺見。 2.西醫診斷標準 參照教材《中西醫結合眼科學》(段俊國、畢宏生主編,中國中醫藥出版社,2016年),教材《眼科學》(葛堅,王寧利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2016年)。 (1)有引起玻璃體出血的原發病表現。 (2)自覺眼前黑影飄動:病情輕者,眼前黑影飄動,如飛蚊癥;重者,眼前黑影突然增多,視力急驟減退,甚至僅有光感。 (3)玻璃體內細小點狀、片狀、絮狀、團塊狀以及條帶狀混濁,視網膜有出血灶;出血多者眼底檢查無紅光發射,眼底不能窺及。 (二)證候診斷 參照國家中醫重點專科血灌瞳神(玻璃體積血)協作組擬訂的“血灌瞳神(玻璃體積血)中醫診療方案。 1.絡損出血證:視力突然下降,眼前黑影飄動,玻璃體混濁,色鮮紅。伴心煩脅痛、或頭暈腰酸、或少氣懶言、或肢倦乏力。口干便秘;舌紅少苔,脈數或脈細。 2.氣滯血瘀證:視力突然下降,眼前黑影飄動,玻璃體積血。頭痛兼情志不舒,煩躁易怒,或眼底出血日久不散。舌暗紅苔少,脈弦或澀。 3.痰濁瘀阻證:視力突然下降,眼前黑影飄動,玻璃體積血。眼珠刺痛或脹痛;痰稠口苦;頭重頭暈,煩躁胸悶。舌質暗紅、舌苔黃膩,脈弦滑。 4.脾虛兼血瘀證:視力突然下降,眼前黑影飄動,眼底見各種形態之出血。面色萎黃;心悸健忘;納呆乏力。舌淡苔薄白,脈細無力。 二、治療方法(一)辨證論治 1.絡損出血證 治法:涼血止血 推薦方藥:生蒲黃湯(《中醫眼科六經法要》)。生蒲黃、旱蓮草、生地黃、荊芥炭、丹參、丹皮、郁金、川芎等。出血多者,可加仙鶴草、血余炭等增強止血作用;肝膽火熾者,可加膽草、夏枯草等清肝。或具有同類功效的中成藥。 2.氣滯血瘀證 治法:行氣活血化瘀 推薦方藥:血府逐瘀湯(《醫林改錯》)。生地黃、柴胡、當歸 、桃仁、紅花 、枳殼、赤芍、甘草、牛膝、桔梗等積血日久不散,可加鱉甲、蘇木、瓦楞子、三菱、莪術等以破血散瘀。或具有同類功效的中成藥。 3.痰濁瘀阻證 治法:化痰散結,活血祛瘀 推薦方藥:桃紅四物湯合滌痰湯(《醫宗金鑒》《奇效良方》)。或具有同類功效的中成藥。藥物組成有:當歸、白芍、川芎、熟地黃、桃仁、 紅花、茯苓、人參、橘紅、膽星、半夏、竹茹、枳實、菖蒲等。 4.脾虛兼血瘀證 治法:健脾攝血 推薦方藥:歸脾湯加減(《濟生方》)。黃芪、白術、陳皮、人參、遠志、當歸、炒棗仁、龍眼肉、木香、生姜、大棗等;可加血余炭、茜根炭止血;加丹參、三七、阿膠、雞血藤等加強活血消瘀。或具有同類功效的中成藥。 (二)其它中醫特色療法 1.辨證選擇靜脈滴注中藥注射液:根據病情,辨證選用中藥注射劑。 2.眼部離子導入治療:發病以后可局部用丹參液行電離子導入,促進瘀血消散。 3.針灸治療:根據患者病情辨證施治,主穴選:睛明、承泣、太陽、絲竹空、攢竹、四白穴。根據證侯辨證選擇配穴。 (三)西藥治療 參照《中西醫結合眼科學》(段俊國、畢宏生主編,中國中醫藥出版社,2016年) 1.有明確原發病的患者如:高血壓病、糖尿病引起的玻璃體出血,給予降血壓、降血脂、降血糖治療,由視網膜血管炎引起的出血,給予激素治療。 2.初診患者玻璃體積血多眼底看不清,中醫治療后病情好轉,經過眼底檢查以及相應影像學檢查明確原發病的患者,行原發病的治療。 3.初診患者玻璃體積血多眼底看不清,中醫治療2~4周無效,患者仍視物不見,玻璃體積血多,建議行微創玻璃體切割手術治療。 (四)護理調攝要點 1.生活起居:指導患者半坐臥位休息。平時生活要有規律,養成良好用眼習慣,減少近距離用眼時間,避免突然用力、劇烈咳嗽、外傷、劇烈活動如蹦極、跳水等。鼓勵和指導患者積極鍛煉身體,以增強體質。外出佩戴防護眼鏡,保護雙眼,避免強光刺激。如有眼壓異常,注意定期觀察眼壓變化。保持大便通暢。 2.飲食調護:注意營養均衡,不挑食,宜選用營養、易消化食物,多吃水果蔬菜。 3.情志調攝:保持樂觀的情緒有助于疾病治療。幫助、鼓勵患者正確對待疾病,樹立戰勝疾病的信心,積極主動的配合治療。 三、療效評價(一)評價標準 目前尚無公認的療效評價標準,由血灌瞳神(玻璃體積血)協作組自行擬訂。 1.西醫療效標準 臨床治愈:視力提高到1.0,癥狀、體征基本消失,玻璃體積血完全吸收。 顯效:視力提高到1.0或者提高4 行以上,行眼科 B 超及三面鏡或前置鏡檢查見玻璃體積血吸收1/2以上者。 有效:視力提高1~3 行,玻璃體積血吸收 1/3~1/2 者。 無效:視力無明顯變化或下降,眼科 B 超檢查未見積血吸收者。 2.中醫癥狀積分標準 (1)中醫證候療效標準 臨床痊愈:中醫證候積分減少≥95%。 顯效:中醫證候積分減少≥70%。 有效:中醫證候積分減少≥30%。 無效:中醫證候積分減少不足30%。 注:計算公式[(療前中醫證候積分-療后中醫證候積分)÷療前中醫證候積分]×100%。 (2)單項癥狀療效評價標準 消失:療前患有的癥狀消失,積分為零。 好轉:療前患有的癥狀減輕,積分降低,但不為零。 無效:療前患有的癥狀未減輕或加重,積分未降低。 (二)評價方法 1.中醫癥狀評價:按照中醫癥狀積分量表進行評價。 2.西醫療效評價:按照西醫療效評價標準進行評價。 參考文獻: [1] 段俊國、畢宏生主編.中西醫結合眼科學[M].北京:中國中醫藥出版社,2016,頁碼? [2] 段俊國主編. 中醫眼科學[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6,頁碼? [3] 葛堅,王寧利主編.眼科學[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6,頁碼? 牽頭分會:中華中醫藥學會眼科分會 牽頭人:邱波(廣東省中醫院) 主要完成人: 邱 波(廣東省中醫院) 龐 龍(廣東省中醫院) 秦 霖(廣東省中醫院) 亢澤峰(中國中醫科學院眼科醫院) 張麗霞(中國中醫科學院眼科醫院) |
|
來自: liuqingxun > 《文件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