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影響我們退休金高低的一項重要因素叫做繳費年限,不再是工齡。 如果是在國家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以前的國家認可的連續工齡,可以當做視同繳費年限。這些工齡都是通過檔案來辨別。 現在我們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就應當給我們繳納社保,如果沒有交納社保,也不會計算養老金的。 特別是一些用人單位拖拉職工社保導致最后無法補交,這樣會嚴重影響養老金待遇。 根據我們目前的養老金計算公式,繳費年限是我們養老金高低影響因素的一項重要部分。 如果社會平均工資不變的情況下,繳費15年退休待遇只能領取繳費30年的一半。 可是決定退休待遇高低的還有一項重要因素叫做繳費基數。繳費基數影響繳費基數的高低,從而影響基礎養老金的高低。 如果我們當年的繳費基數是當年社平繳費基數的100%,每繳費一年基礎養老金可以領取1%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 如果繳費基數只有60%,那么基礎養老金等于0.8%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 個人賬戶養老金等于退休時個人賬戶的余額除以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 個人賬戶余額越高,個人賬戶養老金就越高。退休年齡越大,計發月數越小,個人賬戶養老金也越高。 繳費30年和繳費29年的區別是什么呢?主要還是繳費年限的差距。如果歷年都是按照社平繳費基數繳納的社保,這樣退休時本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1,繳費30年可以領取30%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基礎養老金,繳費29年可以領取29%。相差只有1%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也就是50~70元左右。 個人賬戶養老金實際上如果我們是同一年退休,退休年齡也一樣,個人賬戶養老金反而很有可能相等。 為什么呢?因為我們個人賬戶的建立時間一般是1996年前后至今23年而已。 往前數29年或30年,當時都沒有個人賬戶。后期(比如1996年之后)建立個人賬戶,大家的繳費基數都一樣,都是社平繳費基數,因此記入個人賬戶的錢數也會一樣,最終形成的個人賬戶余額都一樣。 沒有建立個人賬戶養老金之前,退休待遇怎么算呢?實際上是發放過渡性養老金的。過渡性養老金跟基礎養老金一樣,跟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掛鉤,同時跟本人的平均繳費指數掛鉤。計算方式也有的地方有差距。過渡系數全國并不一樣,一般都在1~1.4%之間,當然越高越合算。不過當時過渡系數越高的地區,經濟越不發達。 這樣我們過渡性養老金也會相差1~1.4%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而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等。 因此如果我們相差的是最早的繳費年限的話,僅僅這一年的工齡,能相差養老金每月100~150元之間。 其他情況就要看個人賬戶養老金差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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