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特別是農(nóng)村等偏遠的地方,男女在結婚時可能會存在虛報結婚年齡的情況,其中一方或雙方未達法定婚齡而進行了結婚登記。未達法定婚齡婚姻登記是否有效?登記后的男女是否為已婚的情況?未達法定婚齡登記后,一方能否在達到法定婚齡時和第三者再次進行結婚登記?以下小編帶您一起具體了解未達法定婚齡進行的結婚登記的婚姻效力的相關內容。 我國《婚姻法》中規(guī)定,除部分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外,一般男性的結婚年齡不得早于22周歲,而女性的結婚年齡不得早于20周歲。 (一)未達到法定婚齡的相關規(guī)定: 1、未達到法定婚齡的婚姻無效,不受我國相關法律的保護。 2、其中一方或雙方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無效的,該婚姻的效力自始無效。 3、未達法定婚齡一方在達到法定婚齡后才法院申請婚姻無效的宣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上我們可以知道,未達法定婚齡的婚姻登記是無效婚姻,男女雙方反悔,一方或雙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的無效,但是注意向法院申請無效的時間應在登記時未達法定婚齡的一方達到法定婚齡之前進行申請,一旦婚姻的無效事由消失后,當事人無權再主張宣告婚姻無效。 (二)舉例說明: 張男21歲,杜女20歲,張男虛報年齡和杜女進行了結婚登記,直至張男年滿22周歲之前,張男和杜女都可以向法院申請該婚姻為無效婚姻。而張男滿22周歲之后,之前進行結婚登記的無效事由就消失了,張男和杜女的婚姻就由無效轉變?yōu)榱擞行В_始受到我國法律的保護。 (三)法定事由消失后的婚姻效力: 未達法定婚齡進行結婚登記的,待雙方都達到法定婚齡之后,雙方的婚姻由無效轉變?yōu)橛行В信p方也成為合法夫妻,二者的身份都是已婚狀態(tài)。 婚姻無效的法定事由消失后,任何一方都不得再次與第三者進行結婚登記,否則涉嫌構成重婚罪。 綜上所述,未達法定婚齡進行結婚登記的婚姻效力主要看在無效事由消失之前當事人是否向人民法院提出了婚姻無效的主張,如果沒有提出婚姻無效的主張,那么在無效事由消失后,原本無效的婚姻也開始轉變?yōu)橛行Щ橐觥H绻€有其他不懂的法律問題,可以咨詢我們。來源找法網(wǎ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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